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局相关科室,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过渡期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1951号)精神,确保我市过渡期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序推进,自2021年11月22日起,恢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新办房地产开发企业,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二级资质开发企业延续事项,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三级、四级和暂定级按照新办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二级资质。
二、所需条件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三、办理流程
企业登录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住建厅,选择办理的事项名称,再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省住建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选择宜昌市,上传规定的申报资料,我局初审后转报给省住建厅。符合条件的,省住建厅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在网上发放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至新《规定》实施之日止。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局相关科室、站办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特别要强化过渡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质量、交易行为的监督,督促开发企业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切实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9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