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远安县环保局采取“四进”措施,做到“四结合”,大力开展新《环保法》宣传工作。
一是进机关。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安排部署,自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后,该局及时在工作QQ群和网站上传了新《环保法》,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环保意识、法治观念、执法水平,树立宣传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
二是进学校。结合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局党组书记带领干部职工向全县4所绿色学校发放了世界环境日宣传画册300套,并为部分师生当场宣讲了新《环保法》的主要内容,倡议师生支持环保、参与环保。
三是进社区。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全局24名在职党员干部到嫘祖社区宣传新《环保法》,提高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参与度。
四是进企业。结合“环境执法综合大检查”活动,执法检查组人员到企业除了进行常规检查外,还向各企业宣传新《环保法》,明确企业污染防治责任,提高企业环境意识,提前给企业拧上“紧箍咒”。(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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