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在2021年湖北宜昌高新区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中,宜昌高新区欧可林语溪生鲜超市采购的香蕉检测不合格的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3日,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1年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中,对该单位采购的香蕉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
2021年8月31日,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宜昌高新区欧可林语溪生鲜超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要求宜昌高新区欧可林语溪生鲜超市立即停止经营上述产品,查找不合格原因,迅速整改落实。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1、原因分析:
噻虫嗪是一种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对害虫等有良好的防效。目前暂无明显证据表明是当事人在经营环节人为添加。
2、整改情况:
宜昌高新区欧可林语溪生鲜超市对此次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事件高度重视,立即通知超市人员对产品进行下架,分析原因,主要是采购人员责任心不强,未履行好进货查验手续,并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定期检查所售商品,对于不合格的及接近效期的商品及时下架并进行处理。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意识,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超市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以商品质量安全为首要前提,严把商品进货渠道和商品质量关,在资质齐全的商家进货,保证货源安全,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三、处理情况
经核查,宜昌高新区欧可林语溪生鲜超市索取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能够提供购买香蕉的进货票据,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噻虫嗪项目不合格凭肉眼感官无法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的要求,决定不予立案,免于处罚。
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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