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宜昌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45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超过4.3万元。
(三)采购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四)交货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宜昌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招标代理服务直到为采购人采购到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止。
2.项目需要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3.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4.报价采用总价包干,须包含“直到为采购人采购到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止”的所有招标文件制作、评审费、人员工资、税金等所有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商不得向项目投标单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5.招标代理服务完成后,需将代理服务过程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过程资料、成交公告等)胶印成册,送交采购人留存。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须为在宜昌市政府采购系统备案登记的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须在生态环保领域代理过100万以上的服务类项目且有政府公开招投标项目代理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5日9:00至2021年11月29日9:00止。
2.领取方式:谈判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宜昌市西陵区胜利四路48号703室登记报名。
五、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六、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
(一)谈判时间:2021年12月1日10时00分
(二)谈判地点: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7楼会议室。
(三)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各1本)并加盖公司鲜章。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参加;
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函(附件1);
5.承诺函(附件2)。
(四)成交确立方式: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瑜
联系电话:0717-6442370
附件1
报价函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宜昌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招标代理竞争性谈判公告,接受贵方公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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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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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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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附件2
承诺书
若我单位在宜昌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招标代理项目中中标,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作出如下承诺:
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做好全过程服务;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本询价人自愿在服务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工作内容;
四、保证谈判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五、我单位谈判之前已全面了解项目需求,自行承担报价等带来的风险。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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