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租用社会车辆比价公告
栏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3
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租用社会车辆比价公告
日期:2021-11-23 16:27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房屋征收办审核员

  根据宜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宜车改组发〔2019〕1号),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拟对2022年度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价,欢迎有合格资质的车辆租赁公司参加。

  一、项目内容

  对2022年度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价。

  二、项目要求

  根据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选取两家合法诚信、安全规范、服务优质、价格合理的租车公司为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提供社会车辆租赁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资格条件

  (一)租车公司应当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租赁的车辆必须为汽车租赁公司登记车辆,且为同一家租车公司所有,司机必须是租车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

  (二)租赁车辆的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况性能良好,租赁的中、大型客车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三)租车公司合法诚信、安全规范、服务优质、价格合理。且能够满足《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租车合同范本》中条款内容的。

  (四)用车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时,提前一天进行预约,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安排车辆,累计三次无法完成预约服务的供应商,我办可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照本次报价顺延补充确定其他供应商。临时紧急用车能在60分钟内响应并安排租用车型到指定场地。

  四、报价说明

  根据《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宜车改组发〔2019〕1号)规定,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车辆租赁费暂按以下最高限额控制。

  (一)车辆租赁费最高限额如下:轿车半天397元,一天645元,按里程计费2.5元/公里;商务车/越野车半天496元,一天744元,按里程计费3.0元/公里;中型客车半天586元,一天880元,按里程计费3.2元/公里;大型客车半天687元,一天1178元,按里程计费3.5元/公里。

  (二)行驶里程在300公里以内的租车,2小时以内租车按里程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计算公里数);2小时(含)-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费;6小时(含)-24小时以内按全天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时间)。

  (三)里程超过300公里的长途租车价格,根据市场成本议价决定。

  (四)租赁价格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驾驶员食宿费除外)。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承担。

  (五)公务活动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事故赔偿等费用由租车公司承担。

  五、资料清单

  (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二)按要求提供租车比价内容包括:参与的租车公司及所属车辆是否符合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各类型车辆租车价格、品牌型号、车况等。租车比价内容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四)租车公司应对售后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缺项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供应商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比价依照宜昌市公务用车制度领导小组关于修订《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车改组发〔2019〕1号)执行。

  (二)比价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三)相关资料请于2021年11月30日17:30前密封送达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报价表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比价完成后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采 购 人: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9006室

  联 系 人:姜雪莲

  联系电话:0717-668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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