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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黄晶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栏目:宜都市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11-16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共宜都市委都干〔2021〕66号文件精神,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黄晶鑫同志任松宜矿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尚红武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刘绍进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郑方金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宜都市委都干〔2021〕66号文件精神,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

  黄晶鑫同志任松宜矿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尚红武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绍进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郑方金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邓家诚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杜道法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勇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原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郑平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原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姚太明同志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江传荣同志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李巍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林同志任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杨硕同志任松宜矿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胤鑫同志任松宜矿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运华同志松宜矿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刘华山同志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时继荣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宏梅同志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晓彬同志松宜矿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宜都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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