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12
一、宜昌市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宜发改审批[2012]625号。招标人(即项目业主)为宜昌白洋水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工程建设规模:2.5万
  一、宜昌市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宜发改审批[2012]625号。招标人(即项目业主)为宜昌白洋水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建设规模: 2.5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污水收集范围为三个集中片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处理和构筑物;辅助生产设施及公用工程等。总投资额约8000万元。
  2、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白洋工业园。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构筑物、管网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控制目标:18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提供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 安全员),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6、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原件)
  7、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投标人必须具备 B 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为准,并在当场公布;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若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者,将废标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提供相关证据备案。
  (二)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查看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进行电子押证。如已押证但符合解锁条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建设网---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申请办理解锁程序。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解锁程序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4 612 09:30 时至 2014 62117:30 时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41030分,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8001/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备案人员,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年612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招 标 人:宜昌白洋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67号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谢俊联系电话:0717-7200366

期: 2014年6月12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