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06-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宜昌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2018年6月7日宜昌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及要求,结合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昌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宜昌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宜昌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做好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及时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实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全面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选取各地各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内容保障机制,建立起问题收集机制,根据收集到的社会关切及时调整解读选题,确保有效解读。各级各部门作为相关政策解读内容组织保障的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办负责监督考核。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加强与网信、网监、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发生重大政务舆情负面事件,问责处理。

  五、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推进政府部门为政府公报提供文件工作机制。实现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六、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其依申请公开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回复,不断提高回复质量、提升公众满意度,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积极配合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法院庭审案件的应诉工作。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严格落实网上公开“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八、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每年度《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相关要求,结合各级各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突出行业领域重点业务类栏目,整合优化动态栏目,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九、全面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教育、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抓好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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