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08-2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人民政府2018年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28号)精神和中央、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到2019年底,力争全市“放管服”改革处于全省领先水平,简政放权实现“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覆盖、全归集、全管控”,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一门进、一次办”,营商环境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再取消或下放一批制约企业生产、投资经营活动和群众办事不便的行政权力事项。系统梳理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民生领域事项,实施按领域“全链条”下放。(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民宗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市规划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投资报建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和审批流程,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再减一半。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探索“多规合一”,实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2018年底前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和“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2018年底前宜昌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按照规定程序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在全市推开。(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水利水电局、市文广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宜昌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取消办证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提高透明一批、严格管理一批”等措施,大力推动“照后减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 2018年底前在全市推广。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8月底前将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五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6月底前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优化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流程,2018年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与设立登记同步申请、并联审批。(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宜昌公积金中心、人行市中心支行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改进完善不动产登记,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机构整合。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权籍调查一体化。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2018年底前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部分登记业务实行即时办结;2019年底前实现一般登记、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推进职业资格改革。严格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2018年8月底前公开市级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过程监管,进一步细化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人才评价由行政主导向专业评价,由统一评价向分类评价的转变,争取2020年前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社会化的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着力落实减税降费。改进税收优惠备案方式,实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减轻纳税人备案负担。严格落实国家、省取消、降低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全面落实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政策,推动进一步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严格推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实行全市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实行网上集中常态公开、动态调整管理,实行清单之外“零收费”。(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积极支持自贸片区建设。全面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形成集申报、监管、物流及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口岸平台,2018年底前主要业务全市覆盖率达到70%以上,压缩整体通关时间1/3,2020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积极做好向自贸片区放权工作,扩大自贸片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自贸片区提出需市级部门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行“照单放权”。对接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规则,引进仲裁机构在自贸片区开展仲裁业务,专司自贸片区内商事争议仲裁调解,提高商事纠纷仲裁国际化程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审改办、宜昌自贸片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宜昌海关等)

  8.提升基层承接能力。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后,上级政府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跟踪指导,督导编制下放事项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确保下放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下级政府及其业务部门主动做好衔接工作,制定承接方案,提出监管措施。对确实存在承接困难的,实行过渡期制度,上下级审批部门均可受理审批。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统筹解决编制、人员、经费等问题,探索简政放权与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有机结合的具体办法。(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合理确定和调整抽查事项、抽查比率、抽查频次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为,推进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联合检查。全面推广运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和部门网站公开,强化结果运用,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突出重点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领域监管。(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健全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健全信用评价、信用承诺等制度,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建立信用监管体系。整合市级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与省平台对接联通,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和应用。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住建委、市民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整合为一支队伍。结合机构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统一执法。各县市区可从实际出发加大整合力度,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在宜昌高新区、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步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市级与区级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整合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可以由县(市、区)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为主,也可实行属地管理为主。继续探索实行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复制推广黄柏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经验,整合相关涉水部门的执法职能,建立跨区域全流域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水利水电局、市人防办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探索新兴产业包容审慎监管。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新的经济形态探索适合其特点和发展要求的审慎监管方式,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包容发展。对看得准的,营造鼓励创新、减少限制的发展环境,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先监测分析、包容发展,防止扼杀在萌芽状态;对潜在风险大的,严格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坚决打击。(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完善审管衔接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探索建立审批与监管协调运行、审管互动交流、专项会商等工作机制,实现审批与监管即时衔接。建立“对应职能、即时推送、定期公告”的行政审批信息及结果推送制度,将办结审批事项及时发送至相应监管部门,审批结果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实时监督。建立向社会公告制度,通过审批部门门户网站和湖北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及时公告,实现审批信息双推送的完整化。(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14.全面推行“四办”清单制度。在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全面梳理各地各部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2018年9月底在政务服务网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合法合规的一般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大力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厅(室),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推动重点高频事项“一次办”,提高网上一次办好、现场一次办好、网上受理现场一次办好的事项比例。(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18年10月底市、县、乡、村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实现“五级联通”。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2018年底达到60%以上,2019年6月底达到70%以上。加快部门信息系统与省平台的联通,打通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深入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实现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着力推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各地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地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复制推广宜昌高新区试点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进线上线下集成融合,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功能互补、合一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编办、市智慧办、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落实省市县“三级八同”事项标准,统一和规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办件类型、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办结时限、结果样本。精细编制审查细则和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消除模糊条款,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探索套餐式集成服务创新,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重构事项流程,建立部门联办机制,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大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精简办事证明材料,大力推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最大限度利企惠民。2018年底前,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对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外,按照程序全部予以取消;公布乡镇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2019年底前,按照省的通用清单目录,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证明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规范优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持续整治“红顶中介”乱象,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推行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全面推广应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审改办、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创新审批服务便民举措。加快各地各部门非紧急类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建设全市统一的集咨询、评价、建议、投诉、反馈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在线服务平台,并与湖北12345在线服务平台联通。加快自助服务终端布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设,实现简易业务全天候24小时自助办理。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和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通过授权委托、设立乡镇代办点等方式,将面向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服务。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提供错时、延时和节假日受理、办理服务。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特殊人群可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

  (二)从严监督评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突出重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跟踪问效。坚持真督实查,强化结果运用,将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相关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开展第三方评估,探索构建以企业申请开办时限、投资项目审批提速程度、群众办事方便与否作为重要衡量标准的评价体系,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评判改革成效。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开展改革“一招鲜”活动,建立健全市县协作攻关机制,争取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改革实践样本。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加快构建全市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到2018年10月底,全市市、县、乡、村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平台实现“五级联通”,“办事不出门、就近随时办”服务格局初步形成,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政府数字化治理迈上新台阶,“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入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1.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架构。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一个门户、一个业务办理系统、三大支撑平台”架构,开发完善访问入口、政务事项、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共享平台、电子印章、在线支付、邮政速递、互动评价、网络支撑“十统一”功能,并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联通,2018年10月底前各级各部门统一使用宜昌市政务服务网提供政务服务,可网办事项集中到市政务服务网统一办理,关停各自设立的网上办事窗口。

  2.推进政务服务平台深度互联互通。按照“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的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100%接通电子政务外网。加快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2018年10月底前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一张网”与省网实现“五级联通”。

  3.做好垂直业务办理系统改造对接。2018年11月底前,实现市直部门自建的业务办理系统向市政务服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承接业务申请、推送全量办件信息。使用国家部委、省级部门系统的,尽快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

  4.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拓展,按照与省架构统一、协同联动的要求,开发并推出一批具有宜昌特色的政务服务移动应用系列,充分运用第三方平台,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

  (二)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5.完善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优化提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确保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提升基层“一站式”服务能力。2018年底,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达到80%以上,“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60%以上;2019年底,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

  6.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升级,推动与政务服务“一张网”深度融合,实时同源发布网上申报、预约叫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服务评价等信息。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合一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

  7.整合建设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按照湖北12345在线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建设全市统一的集咨询、评价、建议、投诉、反馈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在线服务平台,并与湖北12345在线服务平台对接联通。以在线服务平台为依托,强化全媒体服务、智慧管理和数据分析能力,探索推动在线服务体系由热线向在线、由咨询向办事拓展,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三)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8.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按照省市县“三级八同”事项标准,规范编制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实现同一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办件类型、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办结时限、结果样本“八统一”,办事要件和流程标准化。

  9.着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按照省发布的统一标准和规范,精心编制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提高网上办事服务精细化程度,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40%以上,2019年底减少70%以上。

  10.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梳理公布各级各部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大力提高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2018年底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60%以上,2019年6月底达到70%以上。

  11.推动重点高频事项网办快办。梳理优化业务量大、受众面广、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汇聚到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实现“最多跑一次”。2018年底,市县两级各1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2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12.探索集成服务创新。围绕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办理机制,推进集成服务。全面推行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基层服务网点分类设立综合窗口,深化“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探索“多规合一”,推行联合踏勘、联合测绘、并联审批等。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及二手房买卖等应用场景,重构事项流程,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对于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等偏远地区,探索帮办代办制,实现服务端口前移。

  (四)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让“数据多跑路”。

  13.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制定并发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参照省的做法,由市审计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进行审计,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底数。市政府各部门制定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

  14.加强政务数据资源汇集共享。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整合、汇聚市级共享数据,汇集发改、公安、人社、民政、教育、工商、住建、不动产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税务等部门热点数据,建设全市物理集中、动态更新的公共基础数据库。完善数据共享清单责任机制,提升数据质量,扩大共享覆盖面。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细化完善基础库数据服务方式和内容,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共享。

  15.加快三峡云平台集约化建设。按照全省政务云平台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加快三峡云平台与省政务云平台对接融合。对未纳入三峡云平台布局的己建、在建非涉密应用系统,加快向三峡云平台迁移。已建行业云纳入到全市云平台统一体系管理,并与省政务云平台互联互通。

  (五)推动政府工作数字化治理,让“数据多说话”。

  16.提高大数据应用水平。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科学决策、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等方面重要作用,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推进政府和社会数据的汇聚整合,强化对数据的深度开发,探索大数据辅助决策的社会治理新方式,促进政务服务精准化、个性化、智慧化,分级分类加快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完善政企合作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信息技术企业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7.加强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应用。着眼“政府数字化转型、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对数字化治理同步谋划、同步运用、同步跟进,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治理全覆盖。加快长江大保护、精准脱贫、河湖治理、化工转型、污染防治等智慧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治理,提高政务服务可及性和便捷度。

  (六)建立健全政策制度支撑体系,确保高效持续安全运行。

  18.加快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按照省有关规定,制定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建立事项管理、业务协同、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建立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管理规章,明确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落实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管理办法。

  19.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地政府网站、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热线等,建设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平台,汇集全市政务服务申报、受理、反馈、管理全流程信息,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实时监测、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和风险防控,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督,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20.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建设全市统一的综合安全监管平台和风险评估平台。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市电子政务外网、市政务服务平台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市政务服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研究决策和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承担。

  (二)严格项目管理。强化对市直部门信息化项目的统筹和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评审、统筹建设。市直部门新建、改建信息化建设项目,须严格按照《宜昌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不符合集约化建设和数据共享的项目,不予审批,财政部门不得安排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已获批准的项目,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保障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三)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全市网上政务服务评估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2018年底前没有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进行问责。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年年底对全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进行评分,按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实现督导考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

  (四)强化宣传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群众满意度,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围绕业务应用、技术体系、运营管理、安全保障、标准规范等定期开展培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既精通政府业务又善于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宣传学习百个知识问答,学习借鉴全国百佳案例,认真解决宜昌市存在的全国公开的百项堵点难点问题。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描述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整合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1.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一个门户、一个业务办理系统、三大支撑平台”架构,加快实现访问入口、政务事项、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共享平台、电子印章、在线支付、邮政速递、互动评价、网络支撑“十统一”功能。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联通。

  市智慧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审改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底

  2.各级各部门可网办事项统一集中到市政务服务网,限时关停各级各部门各自设立的网上办事窗口。

  市智慧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底

  3.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100%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市、县、乡、村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实现“五级联通”。

  市智慧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直各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底

  4.市直部门自建的业务办理系统向市政务服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承接业务申请、推送全量办件信息。使用国家部委、省级部门系统的,尽快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数据互联互通、互认共享。

  市审改办

  市智慧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底

  5.按照与省架构统一、协同联动的要求,开发并推出一批具有宜昌特色的政务服务移动应用系列,充分运用第三方平台,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

  市智慧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底

  (二)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6.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2018年底,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达到80%以上,“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60%以上;2019年底,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

  市政务服务办

  市审改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底

  2019年底

  7.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升级,推进与政务服务“一张网”深度融合,实时同源发布网上申报、预约叫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服务评价等信息。

  市政务服务办

  市智慧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底

  8.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提升基层“一站式”服务能力。

  市智慧办

  市政务服务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底

  9.加快各级各部门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建设全市统一的集咨询、评价、建议、投诉、反馈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在线服务平台,并与湖北12345在线服务平台对接联通。

  市政务服务办

  市智慧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底

  (三)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10.市县两级各部门按照省“三级八同”事项标准,规范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实现全市同一事项与省“三级八同”。

  市审改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智慧办

  市直各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底

  11.按照省统一标准和规范,规范编制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个标准办理、一个平台流转,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40%以上,2019年底提供的材料减少70%以上。

  市审改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底 2019年底

  12.公布各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大力提高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2018年底达到60%以上,2019年6月底达到70%以上。

  市审改办

  市智慧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底 2019年6月底

  13.梳理优化业务量大、受众面广、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汇聚到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实现“最多跑一次”。2018年底市县两级各1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2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市审改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宜昌公积金中心等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底 2019年底

  14.围绕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办理机制,推行集成服务。全面推行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基层服务网点分类设立综合窗口。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及二手房买卖等应用场景,重构事项流程,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对于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等偏远地区,探索帮办代办制,实现服务端口前移。

  市政务服务办

  市审改办

  市智慧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底

  (四)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让“数据多跑路”

  15.组织开展对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进行审计,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底数。市政府各部门制定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

  市审计局

  市智慧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底

  16.整合、汇聚市级共享数据,汇集发改、公安、人社、民政、教育、工商、住建、不动产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税务等部门热点数据,建设全市物理集中、动态更新的公共基础数据库。

  市智慧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底

  17.完善数据共享清单责任机制,提升数据质量,扩大共享覆盖面,提高服务可用性。

  市智慧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底

  18.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细化完善基础库数据服务方式和内容,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共享。

  市智慧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直各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底

  19.加快三峡云平台与省政务云平台对接融合。对未纳入三峡云平台布局的己建、在建非涉密应用系统,加快向三峡云平台迁移。已建行业云纳入到三峡云平台统一体系管理,并与省政务云平台互联互通。

  市智慧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直各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底

  2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有关要求,限期解决群众最关心的100个办事堵点难点,推动政务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复用,解决群众到政务大厅办事反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以及在各种表格间重复填写姓名、身份证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问题,只要可以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数据,一律不得要求群众提供,逐步实现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免填写信息。

  市政务服务办

  市智慧办

  市审改办

  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底

  (五)推动政府工作数字化治理,让“数据多说话”

  21.提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推进政府和社会数据的汇聚整合,强化对政务服务数据的深度开发,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促进政务服务精准化、个性化、智慧化。

  市智慧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智慧办

  2019年6月底

  22.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治理全覆盖。在部署安排政府中心工作时,对政府数字化治理同步谋划、同步运用、同步跟进。

  市政务服务办

  市智慧办

  市直各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中旬

  (六)建立健全政策制度支撑体系,确保高效持续安全运行

  23.制定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建立事项管理、业务协同、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建立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管理规章,明确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落实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管理办法。

  市政务服务办

  市智慧办

  市政府法制办

  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

  24.建设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平台,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实时监测、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和风险防控,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督,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市政务服务办

  市智慧办

  2018年11月

  25.建设全市统一的综合安全监管平台和风险评估平台。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市电子政务外网、市政务服务平台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市政务服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市智慧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

  (七)组织实施

  26.强化对市直部门信息化项目的统筹和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评审、统筹建设。市直部门新建、改建信息化建设项目,须严格按照《宜昌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不符合集约化建设和数据共享的项目,不予审批,财政部门不得安排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

  市智慧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27.审计部门要加强已获批准的信息化项目审计,保障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市审计局

  28.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市政府督查室

  29.建立全市网上政务服务评估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对2018年底前没有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进行问责。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年年底对全市、县(市、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进行评分,按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实现督导考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

  市政务服务办

  市审改办

  30.利用多种形式,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群众满意度,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

  市政务服务办

  市审改办

  市直各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既精通政府业务又善于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市政务服务办

  市智慧办

  32.宣传学习百个知识问答,学习借鉴应用全国百佳案例,认真解决宜昌市存在的全国公开的百项堵点难点问题。

  市审改办

  市政务服务办

  市直各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抄送:市委各部门,宜昌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中央、省属在宜单位。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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