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1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和宜昌市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4-2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2021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和《宜昌市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2021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和《宜昌市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2021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办事体验为重点,夯实基础,打通堵点,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狠抓减环节、减材料、压时限、提效率,实现办件时间总体压缩70%以上,即办件占比25%以上,100%事项“最多跑一次”。聚焦统一受理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推进系统对接连通和数据汇聚共享,确保实现全省市州考核排名“保三争一”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认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市政府审定发布的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各县市区政府同步审定发布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对照市、县、乡、村依申请及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分级认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领尽领、应发布尽发布”,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持续提升办事指南准确性。根据新发布的市、县、乡、村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聚焦办理深度、承诺时限、跑动次数、附件材料空表和样表等要素,按照标准化要求调整、完善、编制《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提升指南的准确性、规范性及实用性。

  (三)加快推进系统对接连通。全面梳理市、县两级自建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对接情况,以提升系统对接深度为重点,倒排工期,加快市、县两级自建系统对接,确保按期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公积金系统对接,2021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自建系统100%对接连通,实现办件过程及结果实时汇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国省垂系统对接后市、县、乡、村四级复用及连通性测试工作,确保已完成对接的国省垂系统事项100%连通。

  (四)不断提高网办服务质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件100%按时办结,持续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杜绝办件超期现象。大力推广办件“超时默认、自动用印”模式(对手续齐全有效的审批申请,有关部门受理后既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又未作出合理解释、未书面说明延期理由和延长时限,或在延期承诺时限内仍未作出决定的事项,视为部门默认),2021年8月底前,梳理形成超时默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完善优化系统平台功能,提升系统运用水平。

  (五)着力推进“一事联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梳理办件量大、涉及面广、需求迫切的“一件事”,推进部门内部流程以及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优化和系统重构,全年至少实现50个“一事联办”应用场景。在做好市、县两级综合服务窗口分类设置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窗口+专业窗口”模式,强化线下“分类综合窗口”和“无差别综合窗口”规范运行,推动统一受理平台应用向基层全面延伸,实现更多事项“一窗办成”。对照省统一确定的“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事项清单和业务办理模式,制定标准化工作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建立通办授信体系,积极主动承接事项全量落地。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涉企经营高频事项推行“全市通办”。

  (六)狠抓移动端应用服务升级。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加强“鄂汇办”推广运用,着力提升“移动办、掌上办”服务水平。按照《“鄂汇办”旗舰店建设规范》(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加快建成宜昌旗舰店,2021年12月底前至少将200项应用接入“鄂汇办”。紧盯人社、公安、住房、交通、医疗、民政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向“鄂汇办”集中,确保全市“鄂汇办”净增应用数量居全省前列。

  (七)强化“同源发布”检查清理。进一步落实省同源发布工作要求,对市、县两级门户网站、移动端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的办事指南和应用服务定期开展自查清理,对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含鄂汇办)不同源的内容及时整改到位。

  (八)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健全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实现服务事项、服务渠道、承办单位全覆盖。畅通评价渠道,推动业务办理系统、评价设备与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实现线上线下即时可评。全量归集办件至好差评系统,积极引导群众主动评价。及时办理省政务服务网从12345系统下发的群众咨询类工单和差评办件工单,对差评工单要认真调查核实,切实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确保所有工单回访满意率达到100%。

  (九)深化数据归集共享。调整优化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表单,尽可能实现材料电子化、数据自动校核。依托市一体化电子证照平台、数据共享平台,持续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加快电子证照自动生成的系统对接工作,确保办理结果为证照的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照盖章入库。加强证照库日常监控,对过期证照和异议证照数据及时修复或注销,提升证照库支撑效能。按要求完成营商环境、“互联网+监管”等重点数据归集。

  (十)强化网络支撑和数据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三峡云应用支撑和网络安全保障,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常态化安全监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增强安全事件处置能力。根据《湖北省政务数据资源应用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分级分类安全保护规范》等规章制度,完善政务数据监测、预警、应急及处置机制,推动全市政务数据全量归集、安全共享、有序开放、创新应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一网通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优化推进机制。根据省、市部署安排,明确任务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指导督办作用,按照“专班推进、合力攻坚”模式,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

  (三)加强工作考核。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制定全市“一网通办”重点任务清单和考核细则,严格执行“日督办、月反馈、季考核”及“日常监控、日清日结”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聚焦“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利企惠民措施等重点内容,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反映工作动态,总结先进经验,推介典型案例。

宜昌市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号)要求,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效完成“企业缴纳税费”试点任务,巩固提升2020年9项“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成效,全面推广省级明确的10项“一事联办”事项。自主开发至少40项群众高频办理的“一事联办”事项,择优报请省级部门定标推广。

  二、工作措施

  (一)优质高效完成“企业缴纳税费”试点任务。

  1.完善方案。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配合部门,参照省牵头部门拟订的建议方案,全面梳理确认联办事项所涉具体事项,进一步完善流程和建议方案内容。(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

  2.试点推进。牵头部门对照建议方案,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及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一事联办”业务平台配置试点事项,做好系统对接调试,不断优化完善联办业务,形成《“一事联办”标准规范(草案)》报送省牵头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3.复制推广。各地各部门按照省级部门定标的“一事联办”事项全省通用标准规范,完成试点联办事项的上线发布运行和应用实施工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 巩固提升9项“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成效。

  在全面复制推广2020年9项“一事联办”事项的基础上,各牵头部门协同配合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业务指导,会同各地统一受理审查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巩固提升成效。(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 认真落实省级明确的10项“一事联办”事项全市推广落地工作。

  各地各部门按照省级部门定标的“一事联办”事项全省通用标准规范,完成10项高频联办事项的上线发布运行和应用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和统一受理平台,积极拓展联办渠道,探索推进线下、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多场景融合,提升企业群众“一事联办”体验感。(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四) 自主开发至少40项群众高频办理的“一事联办”事项。

  1.试点运行。各县市区对照《宜昌市2021年“一事联办”事项清单》(附件2),在市级牵头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全面梳理试点主题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形成联办主题一次性告知单。设立“一事联办”窗口,不断优化再造办理流程,推进联办主题线下落地实施。(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2.全市推广。各县市区就线下运行顺畅的试点联办主题形成《“一事联办”运行规范》,报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定标(完成时间:2021年8月底前)。各市级牵头部门组织召开“一事联办”定标会进行审议,确定“一事联办”事项全市通用标准规范,在全市复制推广。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针对线下运行顺畅的联办主题,组织技术力量开发系统,协调在省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特色栏目、移动端等渠道开通上线。(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3.全省推行。各市级牵头部门根据各县市区联办主题线上线下运行情况,梳理形成《“一事联办”标准规范(草案)》,报请省牵头部门定标推广。(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积极创建“一事联办”先行区。

  各地各部门主动对标先进地区先进做法,探索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创建“一事联办”先行区,将更多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多环节的事项纳入“一事联办”,最大限度的“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形成“一事联办”服务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改革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确保“一事联办”工作落实落地。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县(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地“一事联办”工作,确定联办事项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中心“一事联办”窗口设置,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协调解决各部门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梳理、优化“一事联办”事项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拟定本地“一事联办”标准,跟踪、完善联办事项线下线上运行情况。配合部门全力配合做好部门事项梳理、流程优化等“一事联办”相关工作等。各地各部门于每月22日前将推进“一事联办”工作推进情况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人:卢爱华,联系电话:17771290027,邮箱:307864435@qq.com)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流程的解读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一事联办”业务的认知度和办理水平。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一事联办”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办落实。将“一事联办”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和“一网通办”工作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取得实效。

  附件:1.宜昌市巩固提升“一事联办”事项清单

  2.宜昌市2021年“一事联办”事项清单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1

宜昌市巩固提升“一事联办”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1 办理新购商品房不动产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税务局、宜昌公积金中心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
2 开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民办) 市教育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
3 新生儿落户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
4 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 市人社局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
5 我要办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诊所除外) 市卫健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
6 我要开物流公司(货运) 市交通运输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
7 我要开药店 市市场监管局 市城管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
8 我要开网吧 市文旅局 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
9 我要开饭店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
 

  附件2

宜昌市2021年“一事联办”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试点县市区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1 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
2 申领失业保险金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
3 树木修剪、移植 市住建局   市文旅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
4 申请公租房 市住建局   市民政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
5 居民身故一件事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
6 开养老院 市民政局   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
7 开超市 市市场监管局   市城管委、市烟草专卖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
8 开家政公司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
9 医疗费用报销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
10 企业缴纳税费 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
序号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试点县市区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11 我要办退休 市人社局 宜都市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宜昌公积金中心等 2021年6月
12 扶残助残 市残联 宜都市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 2021年6月
13 我要开小餐馆(500平方米以下) 市市场监管局 宜都市 市城管委、市税务局等 2021年6月
14 我要开美容美体店 市市场监管局 枝江市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15 我要开果蔬超市 市市场监管局 枝江市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16 我要开养生馆 市市场监管局 枝江市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17 我要开早餐店 市市场监管局 当阳市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18 我要开汽车修理厂/汽配 市交通运输局 当阳市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等 2021年6月
19 我要开烟酒行 市市场监管局 当阳市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20 我要开农资经营店 市农业农村局 远安县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21 农民建房   远安县 / 2021年6月
22 我要开卤味店 市市场监管局 远安县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23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发放 市民政局 兴山县 / 2021年6月
序号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试点县市区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24 我要办理失业 市人社局 兴山县 / 2021年6月
25 我要开面馆 市市场监管局 兴山县 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26 我要开火锅店 市市场监管局 秭归县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27 我要开婴幼儿用品 市市场监管局 秭归县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28 我要办理就业登记 市人社局 秭归县 宜昌公积金中心等 2021年6月
29 我要从事兽药专卖 市农业农村局 长阳自治县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30 我要开农资经营店 市农业农村局 长阳自治县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31 我要开鞋店 市市场监管局 长阳自治县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32 我要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市市场监管局 五峰自治县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33 我要开茶叶零售店 市市场监管局 五峰自治县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34 我要经营危险化学品 市应急管理局 五峰自治县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35 我要开农家乐 市市场监管局 夷陵区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序号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试点县市区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36 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 市人社局 夷陵区 市医保局等 2021年6月
37 退休人员身故一件事 市人社局 夷陵区 市医保局等 2021年6月
38 我要开服装店 市市场监管局 西陵区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39 我要开美甲店 市市场监管局 西陵区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40 我要开书店 市委宣传部 西陵区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41 残疾人开店 市残联 伍家岗区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42 我要成立社会组织 市民政局 伍家岗区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2021年6月
43 退役军人返乡安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伍家岗区 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 2021年6月
44 我要办植物检疫证 市林业和园林局 点军区 / 2021年6月
45 我要开蛋糕店 市市场监管局 点军区 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46 我要开便利店 市市场监管局 点军区 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47 我要开文具店 市市场监管局 猇亭区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序号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试点县市区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48 我要开快递网点 市市场监管局 猇亭区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49  我要开幼儿园 市教育局 猇亭区 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021年6月
50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市人社局 宜昌高新区 市财政局等 2021年6月
51 我要开办装修公司 市市场监管局 宜昌高新区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52 我要开旅行社 市文旅局 宜昌高新区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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