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河枝江市百里洲可采区2021年度采砂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
栏目: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4
《松滋河枝江市百里洲可采区2021年度采砂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
日期:2021-11-24 12:34来源: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编辑:水利和湖泊局一级审核员

  公示编号:2021-1号

  公示周期: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7日

  项目名称:松滋河枝江市百里洲可采区2021年度采砂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评估公司: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现将《松滋河枝江市百里洲可采区2021年度采砂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

  评估对象:松滋河枝江市百里洲可采区2021年度采砂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

  评估委托人:宜昌市水政监察支队

  评估机构: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拟征收“松滋河枝江市百里洲可采区2021年度采砂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矿业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本项目评估是为评估委托人提供“松滋河枝江市百里洲可采区2021年度采砂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松滋河枝江市百里洲可采区2021年度采砂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控制可采量为30万吨,河道砂石开采期限38天,评估利用资源储量30万吨;采矿回采率设定为100%;设计损失量为0,可采储量为30万吨;产品方案为建筑用砂;平均销售价格95.53元/吨(不含税);采矿权权益系数4%,折现率8%。

  评估结论:本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在对委托评估的矿业权进行必要的现场查勘、产权验证以及充分调查、了解和核实、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收入权益法,经过计算和验证,在资产持续使用并满足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假设条件和前提条件下,确定“松滋河枝江市百里洲可采区2021年度采砂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30万吨)所表现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113.7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柒仟贰佰元整。单位资源储量价值为3.79元/吨·矿石。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湖北省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湖北省建筑用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为3元/吨,宜昌市地区调整系数为1.2,长江、汉江流域调整系数为1,宜昌市的建筑用砂出让收益基准价为3.6元/吨(3*1.2*1)。本次评估结果单位价值高于基准价。

  评估有关事项的声明:

  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的规定,评估结果需公开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公开之日起一年有效,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本项目评估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具体使用者包括委托方单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12月3日前下载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实名发送到联系人:石守勋(13477158178),电子邮箱:954317686@qq.com

  附件:

  1.《松滋河枝江市百里洲可采区2021年度采砂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矿业权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3.《松滋河枝江市百里洲可采区2021年度采砂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宜昌市水政监察支队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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