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店棚改项目渣土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11-23
项目概况:沈家店棚改项目渣土清运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JZ0111-202101-01F 项目名称:沈家店棚改项目渣土清运工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

项目概况:沈家店棚改项目渣土清运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JZ0111-202101-01F  

项目名称:沈家店棚改项目渣土清运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总价预算价为人民币264.631322万元,单价最高预算价为人民币53.30元/m³。

采购需求:沈家店棚改项目渣土清运工程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伍临路34号周边,采购内容为约49645.2立方米渣土清运。含场地交通路面清理、渣土清理(包括实物内掺杂的保温材料等有害物质处理)、布置抑尘网、开挖、装车、外运、弃渣等及工程所需的手续办理等内容。49645.2立方米为预估体积,最终结算清运体积以采购人委托的专业测绘单位现场据实测量的数据为准。因实物内掺杂有保温材料等有害物质,请供应商实地勘察自行考虑施工成本风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清运任务,因拆迁征收原因导致的清运服务暂停的,合同履行期限予以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23时30分止。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指南》)。

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大道336号,伍家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政策。

2、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令《宜昌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消纳和利用。投标人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1)弃土消纳场: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经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认可的消纳容量不得少于本次工程量的弃土消纳场。(弃土消纳场为自有的: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经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认可的弃土消纳场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弃土消纳场为租赁的: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经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认可的弃土消纳场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2)利用本项目建筑垃圾进行建设工程工地土方回填:投标人须提供建设单位经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同意的建设工程工地土方回填申请的证明材料,并取得城管部门实地勘察确认本项目建筑垃圾可回填的证明材料。(上传以上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本项目建筑垃圾再利用的:若使用用本项目建筑垃圾进行建设工程再利用的,上传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山水华庭小区435-26-301

联系方式:0717-6356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文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

联系方式:13545754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金玲

电    话:13545754972

 

 

湖北文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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