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执法大队组织大队和乡镇执法分局执法骨干召开自然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培训会。
会上,大队特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向明对《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暂行办法》进行解读,就该办法的出台背景、推行“裁执分离”的意义、“裁执分离”制度主要内容、落实“裁执分离”制度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执法队员展开培训,并对执法人员梳理出的自然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集中进行解答与探讨。(通讯员:王頔;发布:周姿含;审核:李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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