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召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会议
栏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25
根据全省集中开展打击医保欺诈专项行动以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点题监督工作要求,9月9日上午,秭归县人社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会议,全县95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社保局负责同志组织学习了《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医保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

    根据全省集中开展打击医保欺诈专项行动以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点题监督工作要求, 9月9日上午,秭归县人社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会议,全县95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社保局负责同志组织学习了《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医保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15〕1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监管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10号)两个文件,通报了今年定点零售药店及诊所医保服务检查情况,总结了定点零售药店、诊所服务协议执行情况,对落实全省打击医保欺诈专项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分管社保工作的副局长周玉峰做了题为“硬化措施、依法监管,努力推动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工作实现新跨越”的重要讲话,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及所有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两个通知的精神,要倍加珍惜定点资格、严格执行《通知》各项规定,强调一定不要突破定点零售药店社保卡支付范围、一定不要违规操作、一定不要碰触“带电高压线”;提出各定点零售药店要把好医保政策关、药品质量关、物价政策关、服务质量关、信息安全关,诚信经营,努力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同时表示人社部门将依法监管,综合施策,全力提升医保定点药店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要进一步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质量,为广大参保人员购药创造一个质优价廉的优良环境。一是要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各定点零售药店(诊所)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对医保政策、报销程序、药品目录、软件操作等方面的学习,为更好的为参保人员服务提供支持。二是切实履行服务协议,自觉规范服务行为。要严格按照签订的《秭归县医疗保险零售药店(诊所)服务协议》要求,认真履行协议内容,不得有套换药品、刷卡取现、骗取基金等违规行为。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供满意服务。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做到诚信经营,努力提供质优价廉的购药服务。四是加强日常监管,提升管理水平。要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公开监督和暗访举报相结合的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利益;要坚持持证上岗,规范药店(诊所)管理,全面提升经营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协调沟通,建立联系机制。建立定期沟通、经常联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长效机制,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更好地为参保者服务。(秭归社保局 周锦程 徐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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