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付家河水库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远安付家河水库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鄂发改审批服务2014[2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付家河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付家河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远安付家河水库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鄂发改审批服务2014[2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付家河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付家河水库信息化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 本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

远安付家河水库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编号:FJHXXH-2016

2.3 施工地点:宜昌市远安县区。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载明‘计算机信息集成’;(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320142015三个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近三年(201311 ~201611月)有类似的项目业绩;

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即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在2016 11 25 日至2016 12  16 日上午930分之前通过 CA 认证锁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详见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12 16  930,具体要求:

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 室;

②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 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付家河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18062996528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根

电话:0717-633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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