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办理2:抓好三个环节 做好提案办理
栏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25
2015年,市医保局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1件。其中主办7件,会办2件,配合其他单位办理5件。按照市人社局宜人社办[2015]13号文件要求,市医保局着重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的三个环节,确保了办结率和满意率达到双百分之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

    2015年,市医保局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1件。其中主办7件,会办2件,配合其他单位办理5件。按照市人社局宜人社办[2015]13号文件要求,市医保局着重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的三个环节,确保了办结率和满意率达到双百分之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责任领导,各科室为成员的建议按照办理工作专班。对于主办的建议提案,由承担相关职责的科室牵头承办;涉及多个科室职能的,由牵头科室负责协调并汇总承办意见。对于配合其他单位的建议提案,由责任科室主动联系牵头单位,提供必要的书面资料。

  二是狠抓办理效果。认真研究建议提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能够办到的抓紧落实;落实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确实不能办到的作出负责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同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做到办前征询意见、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回访问效。对于今年建议提案反映较为集中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请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共同座谈,共同探讨医疗保险经办工作中的问题,最终形成一致认识。

  三是坚持答复规范。严格按照答复意见书的规范性格式答复,办理意见需由牵头科室负责人、责任领导、市人社局分管领导三审签后,方可答复代表委员。明确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意见送市医保局主要领导和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审签,并负责文字把关和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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