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诗东带队到枝江市交通运输局调研督导《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贯彻落实工作情况。
调研组听取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关于贯彻落实《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我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现阶段的基本情况。
调研中,王诗东同志对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办法》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调研和贯彻实施《办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如何有效确保《办法》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摸清全市行业底数,强化宣传引导,规范经营行为;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包容审慎执法,在规范发展的同时及时指导经营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三是进一步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执法端口前移,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监管,形成合力,依法保护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办法》顺利贯彻实施、有效促进我市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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