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2021年猇亭区第六批就业见习补贴情况的公示
栏目:猇亭区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11-25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4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青年见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93号)文件精神,对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的失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4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青年见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93号)文件精神,对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对我区拟拨付的2021年第六批就业见习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日)。如发现有补贴人数弄虚作假、申请对象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反映或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717-6511404

  附件:2021年猇亭区第六批就业见习补贴明细表

  

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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