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四楼走廊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栏目: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9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四楼走廊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1-11-29 21:23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许来

  项目概况: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四楼走廊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QL-YCCG[2021]-084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四楼走廊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人民币6.25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6.25万元

  7.采购需求:拆除原吊顶及已废弃的中央空调管网、线路等;重新安装吊顶,并将走廊吊顶高度提升至2.4米;走廊、楼梯间和墙面重新刷漆。恢复采购需求中辅助工程所涉项目,具体包括吸顶灯、开关、应急灯、扩声系统设备、监控摄像设备、水喷淋(雾)喷头、声光报警器、点型探测器、室内天线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工期:2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10.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6)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 点: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19室

  3.方 式:现场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售 价:3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22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2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否则由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58号

  联系方式:0717-6281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19室

  联系方式:15608604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享

  电 话:15608604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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