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栏目:秭归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10-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新修改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新修改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编辑:李峥 审核:罗文霞)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