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各县市区安委会、宜昌高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当前进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又将陆续迎来各级“两会”的召开。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

各县市区安委会、宜昌高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进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又将陆续迎来各级“两会”的召开。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一)专项行动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二)专项行动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分级、分类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重点内容:

  (一)查建档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1.对2021年排查建档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查所有隐患是否落实整改销号闭合管理,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2.对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查建档的克难攻坚问题清单是否做到整改销号。

  (二)查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1.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2.查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落实风险管控工作情况;

  3.查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4.查生产经营单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5.查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设备、工艺、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6.查生产经营单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7.查设备检维修、启停调试以及设备异常工况下,现场作业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编制、交底培训落实情况;

  8.查生产经营单位针对外包作业队伍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三)查特殊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查十类危险作业现场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挖掘、建(构)筑物拆除、动火作业、临近输电线路作业、临近输油(气)管道作业以及爆破、装卸(含码头)等十类危险作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①查现场作业条件以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情况;②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管理落实情况;③查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向作业人员书面说明危险因素、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④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落实情况)。

  2.查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查是否按照《宜昌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控暂行办法》(宜府办发〔2019〕29号)规范开展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管理。

  3.查新项目投产、新设备投用期间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查是否按照《宜昌市工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宜府办发〔2018〕86号)规定,落实新项目投产、新设备投用管理措施。

  (四)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危化品方面:查生产经营单位冬防措施情况,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装置、罐区、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查重点时段,领导在岗值班值守情况,开停车和大型检维修作业活动特殊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烟花爆竹违规存放、超量储存和不规范经营、非法运输等违法违规情况。

  建筑施工方面:查项目及发包、分包合法性情况;查项目参建各方关键岗位人员持证及在岗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查新建工业项目、市政及房屋项目、铁路项目、风电项目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情况,查新建项目是否存在监管盲区;查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冬季室外施工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查临时建筑、在建大跨度工业厂房、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起重机械等隐患排查治理、风险评估管控情况。

  道路交通方面,查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将“三品”堵在站外、车下情况;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况,查交通运输单位冬季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新建路段安防设施不完善路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紧盯农村及山区道路各类车辆,查针对学生上下学、红白喜事聚会期间违法违规载客、酒后驾驶严格执法情况。

  水上交通安全方面,查码头、渡口渡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码头、渡口渡船严格执行冬季灾害天气禁限航管理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查针对码头超范围经营、超吨位靠泊、不按核准的装卸方式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情况。

  燃气方面,查天然气保供企业(包括今冬明春承担天然气保供任务的开采、长输管道、储气库、LNG接收站)制定安全保供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查针对燃气经营风险、餐饮等公共场所风险、老旧小区风险、燃气工程风险、燃气具等燃气源头风险、燃气管道设施风险安全管控措施情况。

  特种设备方面,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针对阀门、仪表等定期开展检验情况,查安全连锁装置完好有效情况;查生产经营单位针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冬季防冻措施落实情况;查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定期检验落实情况。

  消防和森林防火方面,查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条件薄弱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查各地、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查各地、各部门森林防火宣传、巡查巡护和预警监控落实情况,查野外用火、严格火源管控工作落实情况。

  非煤矿山方面,查生产经营单位针对冬季防火安全、防冻安全、防滑安全、防中毒窒息安全风险落实工作措施情况,查安全设施设计复核排查隐患分级挂牌督办、整改销号情况。

  民爆物品方面,查特殊时段,针对火工用品严格管控情况;查爆破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其他各部门、各行业领域结合风险研判,明确重点,开展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强化工作督促和指导检查,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问题隐患,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要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做到问题隐患和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问题隐患销号清零管理,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调度汇总和情况通报。

  (三)严明纪律,强化问责。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虚假排查、虚假整改,按时限要求和规定内容上报工作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组织领导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检查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宜昌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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