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危化项目安审字〔2021〕22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秭归县楚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秭归县楚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秭归县移民安置区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门站及输气管道部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的审查,同意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严格按照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和施工。此外,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该建设项目试生产前,你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鄂应急规〔202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周密的试生产方案,并履行试生产程序后,该建设项目方可试生产。
联系人:林旭 联系电话:0717-6216153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02日
抄送:宜昌市发改委,秭归县应急管理局,长阳县应急管理局。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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