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工业园新城片区及田家河片区供水专项规划文本(简要)
栏目:宜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7
白洋工业园新城片区及田家河片区供水专项规划文本(简要)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提升白洋工业园新城片区及田家河片区供水能力和服务水平,助推白洋工业园高质量发展,特制订《白洋工业园新城片区及田家河片区供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白洋新城一期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宜昌市白洋工业园田家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确定的规划范围,具体边界为:东以焦柳铁路、鸦枝快速路为界,西至白雅路、长江,南至规划临港大道,北至紫云铁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06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27.05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第三条 规划目标

  (1)供水普及率目标:规划片区给水设施及管网配套完善,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2)水源规划目标:建立和完善片区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供水水源互为补充,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水源水质达到Ⅰ类~Ⅲ类水体质量要求,并满足国家有关规范的指标要求。

  (3)水量规划目标:满足规划期内片区的正常用水水量及应急用水水量需求,保障片区社会经济发展。

  (4)水压规划目标:城市供水管网末梢压力不小于0.14MPa,管网压力合格率不低于97%;室外消火栓供水水压不低于0.10Mpa。

  (5)水质规划目标:满足正在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相关要求。

  (6)节水目标:近期,供水管网损失率不大于12%、节水器具普及率大于等于100%、再生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0%以上;远期,供水管网损失率不大于10%、节水器具普及率大于等于100%、再生水再生利用率保持在20%以上。

  第四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加粗黑体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五条 用水量预测

  预测规划区(含新城片区、田家河片区、四陵坡城市公园和周边农村地区)用水量为18.79万吨/日,规划取19.0万吨/日。

  第六条 水源规划

  本规划选择长江作为规划区主要水源,善溪冲水库、清江引水工程和引江补汉工程作为备用水源。

  第七条 水源地保护规划

  本规划水源地划定一、二级保护区,对城市水源予以严格保护,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各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第八条 水厂建设规划

  规划新建田家河水厂,位于枝江市顾家店镇高殿寺村金星七队附近,用地面积12.0公顷、供水规模20万吨/日。此外,考虑到东部未来城建设的不确定性以及潜在的用水需求,田家河水厂用地应在12公顷的基础上预留扩建用地。

  第九条 水厂生产区保护

  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应明确划定,并设立明显标志,在生产区外围小于1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充分绿化。

  第十条 水厂净水工艺

  规划田家河水厂净水工艺设置预处理(除砂、并为可能氧化预处理预留用地空间)、常规处理(混凝、沉淀、过滤)、次氯酸钠消毒和排泥水处理工艺。同时为应对原水水质变化及用户水质提升,应预留深度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用地。

  第十一条 污泥处置规划

  规划严禁厂区生产废水及排泥水直排附近水体,须回收利用后对污泥进行脱水,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消除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二条 水厂电源规划

  规划田家河水厂配备“双电源”,分别为现状220kV顾家店变电站和规划110kV天螺寺变电站。

  第十三条 水厂水源点

  规划田家河水厂取水口位于枝江市顾家店镇南侧岩子河村长江岸边,取水泵房位于天螺寺村最南侧。规划近期取水规模为10万吨/日,远期取水规模为20万吨/日;田家河水厂取水方式采用岸边式,设置泵站提升。

  第十四条 供水水质及水压规划

  (1)供水水质要求

  规划供水水质目标为:符合国家卫健委最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标准和建设部发布实施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的要求。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可自行解决。

  (2)供水压力要求

  合理划定不同的供水水压区域,增强局部地段的供水压力,满足不同区域的用户对水压的要求,规划区内最不利点的压力不小于0.14Mpa。消防时管网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0.1Mpa(从地面算起)。

  第十五条 原水管线工程规划

  规划田家河水厂原水管起点顾家店镇岩子河村(高新区托管范围以南)取水泵房,沿机耕路和临港大道向东接入田家河水厂内,管线长度约4.7公里。原水管道采用双管,设计管径为DN1200,材质为球墨铸铁管。每条输水管线的输水能力应达到整个输水工程设计流量的70%。

  第十六条 原水管线保护

  在原水管线两侧各5米的用地范围内设置限建区域,原则上不允许在该区域内开展有损原水管线的建设活动,若特殊地段确因条件限制需开发建设时,前提条件必须要保障原水管线的运行安全。

  第十七条 输配水管网布局

  (1)输配水管网布局

  为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本次规划将规划区周边农村区域纳入供水系统统一布局。城镇供水管网成环成网、农村供水管网成树枝状。其中规划区内城镇供水主管形成“四纵八横”的结构,“四纵”分别为沿洋城大道DN500干管、沿白雅路—田家河大道DN800、DN1000干管、沿临港大道DN500干管、沿鸦枝快速路—规划道路DN600-1200干管;“八横”分别为沿裴太路DN500干管、沿花园路DN500干管、沿谭窑路DN500干管、沿田家河路DN500干管、沿石鼓路DN500干管、沿张家店路DN500干管、沿马家铺路DN500干管、沿天螺寺路DN500-1000干管。农村供水以支管接至各村,管网纳入整体管网统一进行平差计算。

  (2)管网连通

  规划在云保路和白雅路交叉口西侧、白洋大道(白洋镇东侧段)设置闸阀,使得白洋工业园善溪大冲两侧两个供水分区主干管保持互联互通,田家河水厂和白洋水厂能够互为备用。

  第十八条 加压泵站规划布局

  考虑到田家河水厂出现故障时,能由白洋水厂提供基本的应急供水,本规划保留垭子山泵站作为应急泵站。

  第十九条 节水目标

  规划远期至2035年全面建成节水型城市,水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利用更加高效,主要水体、水域水环境质量显著提高。万元GDP值用水量不大于4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大于5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小于83%;节水型企业覆盖率不低于15%;城市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大于等于20%或年增长率≥5%;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100%;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不低于10%;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不高于130升/人.日;节水器具普及率(含公共生活用水)达到100%;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用水计量收费率达到100%;供水管网损失率不大于10%。

  第二十条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目标

  规划要求到2035年,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20%。规划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总量为3.8万吨/日。

  第二十一条 信息化建设规划

  规划成立片区供水调度监测小组,建立供水管网GIS系统,整合管网GIS信息,共分6种表:阀门、流量表、消防栓、重要用户、管线、节点,3个层:节点、管线和设备层,并实现与管网水力模型系统的数据对接。GIS系统主要包括三个子系统:桌面GIS系统(C/S结构)、Web-GIS系统(B/S结构)和掌上GIS系统(M/S结构)。

  加快基础数据信息的录入,录入准确、详细的数据信息,为以后的各种信息化使用打下夯实的基础。以地理信息、空间信息为基底,建立及时更新的数据库,通过数据查询、地理定位进行数据维护,实现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应用。

  建设智慧水务,实现水务业务系统的控制智能化、数据资源化、管理精确化、决策智慧化,保障水务设施安全运行,使水务业务运营更高效、管理更科学和服务更优质。加强DMA分区计量建设,控制漏损。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

  宜昌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编制《宜昌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规划严格按照该预案予以执行,不再制定应急预案。详见附件二。

  第二十三条 分期建设规划期限

  本规划当期建设期限为2021-2022年;近期建设期限为2023-2025年;远期建设期限为2026-2035年。

  第二十四条 分期建设计划

  (1)当期建设计划:当期建设年限为2021-2022年,共计2年。新建田家河水厂,建设规模为6万吨/日,建设地点为临港大道与鸦枝快速路交汇处;建设4.66千米长的原水管;新建给水管网总长度约为29045米。

  (2)近期建设计划:近期建设年限为2023-2025年,共计3年。扩建田家河水厂,规模增至10万吨/日,新建给水管网总长度约为40013米。

  (3)远期建设计划:远期建设年限为2026-2035年,共计10年。扩建田家河水厂,规模增至20万吨/日;增加1根原水管线,新增给水管网总长度约为39920米。

  (4)规划当期工程建设总投资约为3.58亿元;近期工程建设总投资约为1.54亿元。

  第二十五条 法律效力与解释权

  本规划经宜昌市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后生效。本规划由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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