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宜昌东站疫情防控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JZ0118-202101-01F)于2021年12月3日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现对磋商文件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1、取消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条:“人员数量: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14人。”的条件设置。
2、“第四章 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中符合性检查增加一条:“人员承诺: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安保人员不少于14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第四章 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中保安员证-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具备保安员证,全部提供得满分, 每少提供一份保安员证的扣1分,扣完为止 ,本项最多得9分。 (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2021年8月- 10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评分办法现修改为“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具备保安员证, 人数达到14人得满分 , 每少提供一份保安员证的扣1分,扣完为止, 本项最多得9分 。(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2021年8月 -10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第五章合同条款“第三项服务费用-第2条:甲方对乙方人员配置数量和当月工作进出站口安全保卫考核情况据实结算,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将服务费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现修改为“由宜昌火车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结果,甲方收到考核结果和发票后将服务费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5、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项乙方责任-第4条:乙方应严格按照防疫指挥部要求,为安保人员进行每周一次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疫工作。”现修改为“乙方应严格按照防疫指挥部要求,为安保人员进行每周两次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疫工作。”
6、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项乙方责任-第9条:“乙方应保持所指派的安保人员的稳定性,如需更换已指派的保安人员,应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更换。”现修改为“乙方应保持所指派的安保人员的稳定性,如需更换已指派的保安人员,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宜昌火车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后,方可更换。”
7、第五章合同条款“第九项其他事项增加如下条款:“本项目的现场服务由宜昌火车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依据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考核、考评。”
8、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随本次更正公告发布的更正文件,并以此制作响应文件。
9、本次更正公告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采购人: 宜昌市伍家岗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杨崛
联系电话:0717-6324557
联系地址: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05号伍家岗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七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达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乔慧敏
联系电话:18671706813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2号首信财富中心15楼
湖北达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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