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百里洲水厂迁建项目EPC工程项目总承包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12-06
一、招标条件枝江市百里洲水厂迁建项目EPC工程(项目)总承包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1〕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枝江市金润源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枝江市金润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

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百里洲水厂迁建项目EPC工程(项目)总承包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1〕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枝江市金润源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枝江市金润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枝江市百里洲镇傅家渡村傅家渡棉花收购厂。

2、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规模:供水2.8万m³/d

(2)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工程、输水工程、新建净水厂工程、环境工程与百里洲水厂连接供水主管网工程及水厂自动化及智慧水务系统。

①取水工程:新建岸边式13.2米圆形取水泵房一座,DN600取水管二根(长360米);新建输水管(取水泵房至净水厂)二根,管径DN600输水管,长650米,单根长度325m,承压等级1.0MPa。

②净水厂工程:新建水平管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清水池、加压泵房、加矾加氯间、仓库维修间、综合楼、门房、大门、停车场、围墙、绿化等。

③配水主管网工程:采用一根DN600球墨铸铁输水管,自净水厂至集镇主管网,长度7.987km。

④环境工程:给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理后含固率20%-30%,满足垃圾填埋场覆土要求。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防洪评价、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环境工程、水厂自动化及智慧水务系统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4)本次采购包含:工程前期咨询(含评估)、可研及前期测量勘察、取水许可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工程勘察费、初步设计、图纸审查、河道水下地形图勘测、航道通航条件评价报告及批复、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涉河建设方案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批复、安全评价报告及批复、取水工程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方案、钻探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施工期航标配布方案设计等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4、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投资额约6014.86万元

5、本项目总工期要求:12个月(包含设计工期)

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4)环保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环保验收标准,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确保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5)创优要求:获得湖北省优质工程奖及湖北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7、项目安全要求: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和环保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和环保专项乙级及以上。(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人员)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专业);(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机构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施工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机构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应上传岗位证书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应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7、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机构的设计人员(至少4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设计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机构的设计人员(给排水专业、环境专业、电气专业、结构(土木)专业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上传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8、参与本项目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需上传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方)的信用分值须为10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总分值,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上传相应社保证明材料。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3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开标一厅组织网上开标。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金润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沿江大道70号

联系人:胡冰峰

电话:13986838868

招标代理机构:枝江市金润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友谊大道19号

联系人:尹来

电话:1877178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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