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12-08
湖北省宜昌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日期:2021-12-08 17:04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责任编辑:陈贤军

  宜昌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筑基、共同缔造聚力、治管并举固本”的城市有机更新主线,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9年至2021年10月底,全市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42个、11万户,已完成改造604个、7.16万户,资金共同分担、发动群众参与的政策入选住建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一、科学谋划,加快项目推进。加强项目储备,科学编制2021—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和项目改造计划,“十四五”期间计划改造项目1491个、13.75万户。优化项目实施,统筹项目实施、设施运营和后期管理等因素,采用EPC等模式推进项目建设,采取任务管理、节点控制、群策群力、集中攻坚的方式,确保项目当年开工、当年完工。

  二、市区联动,强化要素整合。2019—2020年,市、区两级财政累计投入2.5亿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印发《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支持整合小区内空地、腾空土地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健康养老、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5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可实行用途兼容。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三、精准对接,争取金融支持。鼓励区级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为金融机构提供清晰明确的支持对象。当阳市、秭归县通过农业银行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贷款7.44亿元,西陵区、伍家岗区与国开行、建设银行达成融资意向,并予以审贷通过。相关融资贷款将通过后期停车场、充电桩、社区商业经营等经营性收入逐步偿还。

  四、创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建立“企业整体投资、政府奖补扶持、资源特许经营”的市场化参与机制。市、区两级财政拿出真金白银,支持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内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设施及加装电梯等的建设运营,通过土地出让、约定附属条件,引导房地产企业为周边老旧小区建设社区阵地、停车场。

  五、统筹协调,推动多方发力。按照“不限金额,贵在机制”的思路,引导居民积极出资参与改造,出资标准由居民自行协商,少则三百、五百,多则一千、五千。引导供水、燃气等专营单位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明确供水、供气计费表前部分由专营单位承担,表后部分费用由居民承担,区级政府以奖代补20%。2020年以来,城区供水、燃气企业已累计投入1600余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同时,还通过街道和社区协调、居民申请等方式,积极争取原产权单位资金支持。

  六、党建引领,健全长效管理。构建“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X个群众自治组织”的“3+X”小区治理体系,推动小区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群众自治组织等多方联动。引导居民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其中,区级投融资平台公司成立的物业服务公司,接管老旧小区共计253万平方米、2.8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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