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耕地质量和肥料管理站拟对2022年度公务用车租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宜昌市耕地质量和肥料管理站2022年度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二、项目内容
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租赁
三、基本条件
供应商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
2.车辆必须是本公司所有(禁止私人车辆挂靠),手续齐全,司机必须是本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
3.租赁车辆的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况性能良好。租赁的中大型客车必须具有相关道路运输证明,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
供应商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各类车辆租车价格、品牌型号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单位报价须在《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中确定的租赁限价标准以内(限价标准见附件2)。
4.租车合同范本。需在合同中明确保险的险种、保额及双方权利义务。
5.其他报价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填写密封后,请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10:00点前送至宜昌市耕地质量和肥料管理站,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64号农业大楼11楼。(说明:报价资料签章必须齐全、完整)。
报价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不管询价结果如何,询价人对未采用原因不作解释。
联系人:孙红燕 联系电话:15872622309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报价表
宜昌市耕地质量和肥料管理站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
响 应 函
致:
1.根据贵单位的询价函,我方愿以报价表中的价格予以报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服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合同协议书的规定保证质量和要求。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函及报价表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
· 年 月 日
附件2
报 价 表
车型 |
租车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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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间计费 |
按里程计费(元/公里) |
宜昌东站接送站 (元/次) |
三峡机场接送机 (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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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天 |
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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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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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车/越野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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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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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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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限价标准(最高限额)
车型 |
租车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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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间计费 |
按里程计费 (元/公里) |
||
半天 |
全天 |
||
轿车 |
397 |
645 |
2.5 |
商务车/越野车 |
496 |
744 |
3.0 |
中型客车 |
586 |
880 |
3.2 |
大型客车 |
687 |
1178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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