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5-27
各区委文明办,各区城管执法局、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将《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宜昌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2021年5月27日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一、总体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住

各区委文明办,各区城管执法局、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宜昌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迎省运”为契机,依据《湖北省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试行)》《宜昌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导则及标准》,开展城区户外广告(含商业性和公益性,下同)和招牌治理专项行动,实现“减量、提质、安全、美观”工作目标,打造清新靓丽的城市立面空间环境。

  二、工作任务

  各区按照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禁控一批、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标一批”的工作要求,采取楼顶广告及镂空字必拆、一店多招必拆、布标条幅(海报、标语)必拆、箱体广告必拆的“四个必拆”措施,到2022年9月底基本完成“清顶、净面、美楣、畅路”专项治理。

  (一)清顶。拆除在建筑物楼顶无证或超期设置的户外广告及镂空字。

  (二)净面。拆除在建筑物二楼及以上外立面(含玻璃幕墙、窗)无证或超期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及时清理临街建筑、在建楼盘、施工围挡、住宅小区及企事业单位围挡(墙)、城市家具等设施上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布标、条幅、喷绘布等各类户外广告、宣传标语和海报。对拆除后确有招牌设置需求的,因地制宜采用墙面、底座等集约式设置方式,促进招牌设置刚性需求与市容环境硬性规定同频共振、良性互动。

  (三)美楣。拆除在临街一楼门店无证设置的发光字等设施,清理各类移动招牌,杜绝“一店多招”;规范招牌材质、底色、尺寸、字体及内容。

  (四)畅路。拆除在人行道、绿化带、公共空地上无证或超期设置的各类底座式广告牌、标识牌、道旗等户外广告设施。

  三、实施步骤

  (一)示范创建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6月底)

  1.市城管委会同市委文明办对城区主次干道户外公益广告按照定点位、定内容、定样式的“三定”要求开展治理。定点位,由市城管委会同市委文明办以及相关经营业主对点位进行核定,以候车亭、公交站牌、路名牌等为主要载体发布公益广告;定内容,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需要在户外发布的公益广告内容由市委文明办把关;定式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双拥模范城市等创建活动以及防疫、征兵等户外公益广告式样由市委文明办审核。

  2.各区选择一条不低于1000米的路段,按照“清顶、净面、美楣、畅路”要求开展立体式治理,打造户外广告和招牌规范管理示范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3.完成城区快速路沿线30块大型户外广告牌拆除任务。

  4.完成辖区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家具建材市场、物流市场)、新建楼盘、施工围挡、加油站进出口、箱体(配电柜、光交箱等)、杆体、塔体及环球港美丽街区无证或超期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治理工作,及时拆除临街违规设置的各类布标、条幅和施工围挡上喷绘布等形式的户外广告、宣传标语和海报。

  (二)重点攻坚阶段(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底)

  1.2021年7月至9月:完成辖区内公益广告清理和提档升级工作;拆除主次干道两侧无证或超期设置的户外底座式广告设施。

  2.2021年10月至12月:以“一店多招”为重点,完成辖区主次干道建筑物外立面治理。

  3.2022年1月至7月:完成辖区内无证或超期设置的各类楼顶广告及镂空字拆除。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8月至2022年9月底)

  1.对照前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完成辖区内治理行动的“拔钉扫尾”工作。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巡查管控,巩固成果,全面推进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将该治理行动的意义、目标、任务、步骤及措施等通过融媒体集中发布,做到人人知晓。二是各区召开动员会,进一步统一各单位思想认识,确保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三是举办培训班,组织相关单位、街道、社区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标准宣贯。四是采取进单位、进企业、进门店等方式,全域宣传治理行动相关标准和要求,充分发动各机关、事业单位、商圈物管、业委会等责任人履行外立面维护管理责任,共同开展联动治理,按照“自拆为主、助拆为辅、强拆兜底”的原则,稳步推进。

  (二)严控增量。严格按照“减量、提质、安全、美观”的设置原则进行审批,做到“六个禁批”,即:禁批楼顶字、禁批走字屏、禁批电子显示屏、禁批一店多招、禁批布标条幅、禁批经营品种和电话号码等。

  (三)综合治理。一是把户外广告和招牌治理专项行动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和各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月度评估内容。二是对各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周督办、月通报。各区每月23日前报送月度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对专项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责任单位和部门,提请相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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