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社局服务业中小工业企业疏困政策清单
栏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7
政策类别主要政策措施文件名及文号责任单位执行情况网址链接 加大疏困资金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包括个体工商户)可申请20万元以内、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且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规定的小微企业
政策类别 主要政策措施 文件名及文号 责任单位 执行情况 网址链接 
加大疏困资金 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包括个体工商户)可申请20万元以内、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且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规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按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5个百分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1.《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20〕2号);2.《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3.《湖北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18〕5号) 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截止11月底,全市新发放创业担保贷1.46万笔款28.9亿元,在保余额77.18亿元,在全省排名第一。其中:城区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34亿元,在保余额 18.09亿元。市财政局已落实前三季度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资金7266.4万元,支持城区7339名创业者和33家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 http://rsj.yichang.gov.cn/list-61308-1.html
全市工伤保险费率在八档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执行。 关于统一2021年度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宜人社发〔2021〕5号) 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http://rsj.yichang.gov.cn/content-22791-975321-1.html
我市2021社保年度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为5250元/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人月。 关于做好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21〕52号) 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http://rsj.yichang.gov.cn/content-22792-975217-1.html
我市继续执行三项社会保险降率政策,具体缴费比例为: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3%,从2022年5月恢复为正常缴费比例。
关于做好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21〕52号)     http://rsj.yichang.gov.cn/content-22792-975217-1.html
支持稳岗扩岗 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包括岗前培训、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以工代训、职业技能竞赛培训等项目。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61号)、《宜昌市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函〔2019〕70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60号)、《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宜人社发〔2019〕8号)、《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技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21〕108号)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期间,我市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按20%的比例提取技能提升专账资金20990万元,用于落实技能提升行动相关培训政策。截止2021年11月底,3年累计支出22175万元(含省级调剂资金及滋息),其中用于企业职工培训补贴金额18286万元,占技能提升行动全部支出额的82.5%,参训职工达103201人次。目前,全市的职业技能专账资金已经用完。 http://rst.hubei.gov.cn/zfxxgk/zc/gfxwj/202006/t20200617_2393374.shtml

http://rsj.yichang.gov.cn/content-61327-971681-1.html

http://rsj.yichang.gov.cn/content-61327-970923-1.html

http://rsj.yichang.gov.cn/content-22808-976256-1.html
1.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减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1.《省人社厅等8部门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
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3.《湖北省就业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今年以来,为全市8231家企业落实,稳岗返还资金2610万元。 http://rsj.yichang.gov.cn/content-22791-974305-1.html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今年以来,为全市82家企业落实社保补贴132万元。
3.深化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  
4.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今年以来,为105家企业232人,落实补贴23.2万元。
5.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或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今年以来,为321家企业368人落实补贴73.6万元。
6.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学生或退役士兵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7.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各高校等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被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补;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再给予100万元的奖补。 今年以来,宜昌明珠(醉三峡)创业孵化园获评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实现零的突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三职创客中心、宜昌生物医药孵化器、秭归县山水龙城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获评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获得总计600万元奖补。至此,全省省级基地已达10家,数量仅次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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