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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解读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0-27 加入收藏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为动力,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一、规划主要目标围绕全省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找准矿产资源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功能定位,提出到2025年底,矿业绿色发展模式逐步完善,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资源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等目标,从基础地质、矿产勘查、矿产开发和结构效率等4个方面,设置规划指标20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项、预期性指标19项。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有新提升。重点成矿区带基础地质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到2025年底,力争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7处,预期新增页岩气探明地质储量1千亿立方米,预期新增铁矿(矿石量)0.5亿吨、锰矿(矿石量)255万吨、铜矿(金属量)50万吨、金矿(金属量)15吨、钽矿(Ta2O5)2000吨、晶质石墨(矿物)150万吨、磷矿(矿石量)3亿吨以上资源量。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矿产资源供应能力不断提升,引导建设一批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稳定大宗紧缺矿产生产能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基本形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新水平。矿山结构进一步优化,力争2025年底有效正常生产矿山总数不超过2000家、在产矿山大中型占比达到25%以上,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矿业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矿业绿色转型有序推进,推动绿色勘查工作,优化矿产资源勘查模式,逐步完善绿色勘查技术标准。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矿山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引领带动全域矿业绿色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水平有新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地质找矿及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科研创新转化取得新进展,科技创新对地质找矿、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推进矿产资源领域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共享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智慧矿山建设取得新进展。地质技术服务力度不断加大,矿业开放合作空间进一步拓展。二、规划主要内容(一)围绕提升空间治理效能,实现空间布局更“优”注重靶向施策,主动服务区域发展布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构建定位清晰和管控有力的规划分区体系(4大规划任务,9种规划布局分区),力争形成全省“三足鼎力,四区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开发与保护新格局。一是统筹区域发展。发挥功能分区优势,综合考虑矿产资源基础条件、开发条件、生态环境承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划分矿产资源保障区、补给区、优化区、保护区4大功能分区,统筹勘查开发区域协调发展。二是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划定落实能源资源基地10处、定落实国家规划矿区5处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区。三是部署勘查开采重点工作。划定落实重点勘查区40个,重点开采区28个。四是合理配置资源。划定勘查规划区块297个,开采规划区块93个,为引导矿业权投放提供参考依据;部署砂石土集中开采区,由市、县级规划划定。(二)围绕实现绿色崛起,力求矿业发展更“绿”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到矿产资源高质量发展全流程、全领域,加快从末端生态治理向前端生态管理转变。二是坚持底线思维,规划勘查开发工作部署严守“三条控制线”、落实长江保护法、合理避让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范围。三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勘查、开采、治理全链条,调整勘查开发方向,加强页岩气等清洁能源,锂等新能源金属勘查、开发力度,主动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强化绿色勘查、做实绿色矿山增量,做小矿山修复存量。(三)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资源供给更“强”一是强化基础地质支撑。围绕全省“四带两区”重要成矿区带,部署开展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2-4万平方公里,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和精度,拉动后续矿产资源勘查。推进长江经济带及汉江生态经济带综合地质调查,服务城市规划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加大重要矿产勘查力度。以清洁能源矿产、大宗紧缺矿产和战略性新兴矿产为重点,分类保障战略性及重要矿产资源安全,确定了一批重点勘查矿产,优选297个勘查规划区块,实施新一轮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提升铁、铜、金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提高矿产勘查有效供给。三是提升开发利用效能。实施重点、限制、禁止开采矿种分类管控,优选93个开采规划区块,科学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开采准入条件,优化存量,严控增量,推进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强化磷矿开发管控,重塑建筑用石料供应格局,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动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与全省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产业发展相配套,满足湖北省相关产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到管理效率更“高”一是深化矿政管理改革。创新地质勘查保障方式,建立完善战略性及重要矿产找矿增储等机制,积极推行“净矿”出让,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监督执法,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二是强化创新驱动。加大成矿预测理论和找矿技术方法研究,鼓励矿山加大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进资源优势更加高效地转化为经济优势。三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流程再造和系统重塑,推进数据共享和开发合作,解决企业和群众难点堵点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三、实施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落实规划实施主体责任。落实重大风险应对机制,强化资源形势分析研判,完善资源安全预警机制。严格审查与评估,从源头抓好矿业权前置性审查,建立规划实施监测和动态评估机制。加强规划监督,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附件: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为动力,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主要目标

围绕全省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找准矿产资源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功能定位,提出到2025年底,矿业绿色发展模式逐步完善,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资源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等目标,从基础地质、矿产勘查、矿产开发和结构效率等4个方面,设置规划指标20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项、预期性指标19项。

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有新提升。重点成矿区带基础地质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到2025年底,力争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7处,预期新增页岩气探明地质储量1千亿立方米,预期新增铁矿(矿石量)0.5亿吨、锰矿(矿石量)255万吨、铜矿(金属量)50万吨、金矿(金属量)15吨、钽矿(Ta2O5)2000吨、晶质石墨(矿物)150万吨、磷矿(矿石量)3亿吨以上资源量。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矿产资源供应能力不断提升,引导建设一批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稳定大宗紧缺矿产生产能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基本形成。

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新水平。矿山结构进一步优化,力争2025年底有效正常生产矿山总数不超过2000家、在产矿山大中型占比达到25%以上,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矿业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矿业绿色转型有序推进,推动绿色勘查工作,优化矿产资源勘查模式,逐步完善绿色勘查技术标准。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矿山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引领带动全域矿业绿色转型发展。

创新发展水平有新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地质找矿及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科研创新转化取得新进展,科技创新对地质找矿、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推进矿产资源领域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共享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智慧矿山建设取得新进展。地质技术服务力度不断加大,矿业开放合作空间进一步拓展。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围绕提升空间治理效能,实现空间布局更“优”

注重靶向施策,主动服务区域发展布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构建定位清晰和管控有力的规划分区体系(4大规划任务,9种规划布局分区),力争形成全省“三足鼎力,四区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开发与保护新格局。

一是统筹区域发展。发挥功能分区优势,综合考虑矿产资源基础条件、开发条件、生态环境承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划分矿产资源保障区、补给区、优化区、保护区4大功能分区,统筹勘查开发区域协调发展。

二是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划定落实能源资源基地10处、定落实国家规划矿区5处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区。

三是部署勘查开采重点工作。划定落实重点勘查区40个,重点开采区28个。

四是合理配置资源。划定勘查规划区块297个,开采规划区块93个,为引导矿业权投放提供参考依据;部署砂石土集中开采区,由市、县级规划划定。

(二)围绕实现绿色崛起,力求矿业发展更“绿”

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到矿产资源高质量发展全流程、全领域,加快从末端生态治理向前端生态管理转变。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规划勘查开发工作部署严守“三条控制线”、落实长江保护法、合理避让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范围。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勘查、开采、治理全链条,调整勘查开发方向,加强页岩气等清洁能源,锂等新能源金属勘查、开发力度,主动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强化绿色勘查、做实绿色矿山增量,做小矿山修复存量。

(三)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资源供给更“强”

一是强化基础地质支撑。围绕全省“四带两区”重要成矿区带,部署开展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2-4万平方公里,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和精度,拉动后续矿产资源勘查。推进长江经济带及汉江生态经济带综合地质调查,服务城市规划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与县域经济发展。

二是加大重要矿产勘查力度。以清洁能源矿产、大宗紧缺矿产和战略性新兴矿产为重点,分类保障战略性及重要矿产资源安全,确定了一批重点勘查矿产,优选297个勘查规划区块,实施新一轮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提升铁、铜、金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提高矿产勘查有效供给。

三是提升开发利用效能。实施重点、限制、禁止开采矿种分类管控,优选93个开采规划区块,科学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开采准入条件,优化存量,严控增量,推进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强化磷矿开发管控,重塑建筑用石料供应格局,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动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与全省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产业发展相配套,满足湖北省相关产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到管理效率更“高”

一是深化矿政管理改革。创新地质勘查保障方式,建立完善战略性及重要矿产找矿增储等机制,积极推行“净矿”出让,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监督执法,强化重点环节监管。

二是强化创新驱动。加大成矿预测理论和找矿技术方法研究,鼓励矿山加大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进资源优势更加高效地转化为经济优势。

三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流程再造和系统重塑,推进数据共享和开发合作,解决企业和群众难点堵点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三、实施保障

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落实规划实施主体责任。落实重大风险应对机制,强化资源形势分析研判,完善资源安全预警机制。严格审查与评估,从源头抓好矿业权前置性审查,建立规划实施监测和动态评估机制。加强规划监督,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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