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共机构绿色出行倡议书
栏目: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7
宜昌市公共机构绿色出行倡议书
日期:2021-12-27 11:32来源: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龚雪

  全市各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

  为助力宜昌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带头践行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向全市公共机构及全体干部职工发出以下倡议:

  一、健康出行。积极践行“135”出行方式(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做到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将出行和运动锻炼结合起来,形成绿色、环保、健康的出行习惯。

  二、文明出行。步行要遵守规则,按照交通指示灯和标志、标线行走;骑用共享单车要爱护,不随意乱停乱放;乘坐公交车要佩戴口罩、配合扫码测温,自觉排队候车,保持车内安静和环境卫生;驾驶汽车要讲究礼仪,主动礼让行人,不随意变道、加塞、鸣笛,不开斗气车,雨天驾车或遇路面积水时应减速慢行。

  三、安全出行。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保持安全车速自觉靠右骑行,不违章带人,不逆行,不乱冲乱窜。

  四、和谐出行。积极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宣传、推荐绿色出行方式。

  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宜昌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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