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9
中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12-29 17:13来源: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陈贤军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含市能源局、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同步开展了选人用人、基层党建专项检查),并于2021年9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抓好整改。市发改委党组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诚恳接受。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坚决落实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市发改委落地落细,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我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班子成员主动担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条理清晰,整改措施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整改。市发改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与抓发展、抓改革、抓民生、抓作风、抓党建结合起来,一体检视问题、一体整改落实,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最大限度放大整改效应,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在深入学习领会新发展理念上下功夫不够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一是扎实开展中心组学习。科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截至目前全年共开展中心组学习30次。二是抓实班子成员参学率。实行参会人员通报制度。三是组织参加全市理论学习。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把集体研讨和重点发言、系统学习和专题学习结合起来,提升学习质效。

  (2)联系实际研究思考发展问题不够

  一是围绕全局,着眼于长江大保护、农业产业化、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加强战略性谋划。二是聚焦重点,加强针对性谋划。研究形成《宜昌化工向新能源裂变》《宜昌化工向新材料裂变》《加快城区人口集聚 构筑人力资源高地》等调研报告。三是着眼长远,加强前瞻性谋划。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四是2021年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冲刺5000亿目标的建议,前三季度全市GDP增速排名全省第一。

  2.谋划引领发展上存在短板

  (1)谋划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不足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出台宜昌市工业转型升级战略规划,完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等专项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51亿元和省预算内资金500万元支持兴发集团电子化学品相关项目建设。为宜昌人福、东阳光争取省大健康一类新药奖励资金9000万元,资金规模居全省第一。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创新平台。新增企业技术中心4家,兑现奖励资金80万元。四是开展业务指导,强化基础工作。全面梳理全市战新产业相关企业和项目信息,切实提高统计质量,做到应统尽统。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批评教育,对高技科负责人采取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滞后

  一是拟定《宜昌市“十四五”数字经济规划》。二是加快我市数字经济试点示范项目三峡东岳庙数据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区块链新技术已经纳入全市城市大脑建设内容。四是积极参与城市大脑项目建设,委分管党组成员任城市大脑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组组长,牵头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提醒(警示)谈话,对创新科负责人采取了批评教育。

  (3)重大项目数量少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出台《宜昌市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压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项目推进。2021年1-10月,在建亿元以上项目(不含房地产)1163个,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565个,均达到历年同期最多。三是加强项目谋划。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库,谋划“十四五”重大项目7934个。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批评教育,对重点科、投资科负责人采取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对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不力

  一是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对于2018-2020年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目标的重点项目,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持续跟踪协调。二是加强项目协调服务。严格落实省市重点项目月通报机制,定期协调项目建设有关问题。建立项目管理线上“挂图作战”系统,实现项目实时调度、部门随时协调、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将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征地拆迁工作纳入督办事项,每日跟踪、每周督办、每月向市政府报告。伍家岗区红线内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房屋协议签约100%。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批评教育,对重点科、铁路办负责人采取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5)对项目申报指导不够

  整改进展:一是立足于早抓好政策对接。抢抓2022年中央预算申报时间窗口期,提前致函项目主管部门,并在全市文化旅游系统会议上就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开展指导培训。二是立足于准抓好项目谋划。2021年申报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个,均已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三是立足于实抓好项目落地。积极指导项目单位做好各项前期工作。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提醒(警示)谈话,对社会科负责人采取了批评教育。

  (6)对城区发展现代服务业谋划不够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宜昌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宜昌市突破性发展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二是加强项目推进。建立了市级服务业重点推进项目清单、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清单和重点谋划项目清单3个清单。三是加强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起草了《宜昌市服务业发展奖励补贴办法》,将进规、进限奖励标准由2万元提升到5万元,加大了特色服务业及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四是加强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猇亭区入选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县,西陵经济开发区入选省级试点园区。五是加强“双线”考核。横向、纵向下达年度奋斗目标任务。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批评教育,对服务业科负责人采取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7)谋划推动旅游产业和物流产业发展不够

  一是精准谋划文旅项目。目前宜昌已有4个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将在“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运营。二是指导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主动服务项目单位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三是加快旅游业提质提效。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与体育、科技、农业、康养产业融合。配合做强“宜荆荆恩”城市群旅游联盟。四是加快推进宜昌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2021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联合推进会暨第19次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在宜昌召开,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成功入选2021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标杆企业名单。五是做大做强市场主体。全市省级重点物流企业已达35家。六是积极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组织编制宜昌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七是扎实推进冷链物流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以市政府文件制发冷链物流设施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统筹区域合作工作力度不够

  (1)统筹城区经济发展不够

  一是履行牵头职责。报请市政府成立了宜昌市城区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宜昌市城区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报市政府研究讨论。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协助制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了《关于加快城区间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参与形成了《关于发挥高新区龙头作用 推动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建议》,策划拟定《关于城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是推动夷陵区全面融入主城。协调夷陵区和有关市直部门解决养老、住房、医疗、教育等与主城区政策不一致的民生事项,积极参与制定夷陵区全面融入主城方案。

  (2)统筹高新区发展不够有力

  一是指导完成了宜昌高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协调完成了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的产业规划,指导宜昌高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内的双创平台建设,加快高新区内的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快速发展。二是举全委之力,助力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内的宁德时代邦普项目早日开工。抽调专人入驻项目专班,保证项目如期开工。下一步将继续积极谋划高新区产业发展,促进高新区在带动城区经济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提醒(警示)谈话,对创新科负责人采取了批评教育。

  (3)全市开发区“扩区调区”进度缓慢

  一是已完成宜都高新区、当阳经济开发区、秭归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力争枝江经开区年内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二是兴山经开区、五峰工业园、点军工业园、远安工业园因区域内国土空间无法扩展未提出扩区调区申请;夷陵经开区、西陵经开区、伍家岗工业园待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发布后即调整;长阳经开区因被中央环保督查通报,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保厅暂停其扩区调区工作。下一步我委将时刻关注开发区扩区调区需求,做好协调推进工作。

  (4)对园区规划建设指导督办不够

  一是认真履职尽责。先后牵头研究出台了《化工产业项目入园指南》《化工企业搬迁入园配套政策》等系列政策文件。累计29次提请市政府召开园区规划建设专题会,采取制定清单、定期督办等手段督促园区30余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力保障了宜化氨醇等19个搬迁项目和邦普时代等70余个招引项目落地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基础建设。印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清单,姚家港(含田家河片区)、宜都化工园28个重点项目2021年完成投资达17.2亿元。目前,市委市政府已决定成立全市化工绿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原化工转型、化工园区规划建设等工作,我委将切实履行统筹、协调、督办和服务职责,确保化工园区成为全市项目建设的主阵地。

  4.协调推进改革和风险防控上存在差距

  (1)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盲目乐观情绪

  一是对标对表,清单管理。印发《宜昌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整改方案》,针对18个评价指标逐个制定了整改子方案,实行“清零管理”。二是先行先试,切口突破。全市21项改革事项、23个县市区先行试点纳入省级单项改革范围,数量居全省第一。三是主动对接,及早准备。组织相关牵头单位提前准备,打好国、省两级营商环境评价主动仗。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批评教育,对法规科负责人采取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不敢较真碰硬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查。2021年7月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指出营商环境问题5大类共14条,已全部整改结束。主动收集市场主体诉求,2021年共下达交办通知书15份,已办结15件。二是直击痛点堵点,公开曝光。在《三峡日报》开设“营商环境瞭望哨”专栏,已曝光7例。会同市纪委监委高标准完成了营商环境暗访短片拍摄工作。三是加大奖惩力度,健全机制。起草了《宜昌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批评教育,对法规科负责人采取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营商环境评估办法应建未建

  2021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规范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59号),明确提出“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4)落实燃气价格改革不到位

  一是上游价格上涨时销售价格不联动,由中燃公司自行消化涨价因素。二是大幅降低工程安装费用,直接减轻用户负担。三是会同住建部门督促企业增加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设施投入,提高煤气安全保障水平。四是加大老旧小区庭院燃气管道及设施改造投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以上四项措施,共消化中燃公司超额收益2.53亿元,全面达到整改要求。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提醒(警示)谈话,对价管科负责人采取了批评教育。

  (5)防范化解风险不到位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管道占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二是科学推进整治。以专委会名义开展管道占压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行动。三是强化跟踪督办。组织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培训,召开企地联席会议,对管道占压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办。四是加强管道保护。组织各县市区、管道企业开展管道保护宣传,向管道各站(队)送达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警示教育视频。截至目前,川气东送管道5处管道占压建筑已整改完毕。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纪法教育不到位

  一是制定出台《市发改委党组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警示教育。定期开展干部思想状况分析,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委党组书记、主任郭康新带头讲廉政党课,各支部书记给所在支部党员上廉政党课。三是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众同志对全委干部职工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2)对个别干部管理不到位

  一是相关干部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开展“创清廉宜昌 树新风正气”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了“铁御史”王篆廉政教育基地。三是强化干部日常考核,加快构建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完成了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三季度考核工作。

  (3)履行“一岗双责”不够

  一是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开展行政问责处理。二是委办公室按照市委办和政府办的要求每年年初报送全年需要开展监督检查考核事项清单表,请市委办和政府办批准后,委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三是委党组书记定期对委领导班子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委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每半年对分管科室和二级单位开展落实全面从严工作调研督导,定期对分管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

  2.监督不够精准

  一是问题反馈后,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组务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抓实整改。二是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深刻反思,2021年以来严格按照《湖北省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宜昌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与管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重新建立规范,确保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严格保密、动态更新。三是修订完善《驻在部门监督协同机制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

  3.机关作风不扎实

  一是加强保密教育。2021年4月13日、11月21日两次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保密工作会议,进一步重申保密纪律,提高保密意识。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迅速清查了历年文件、资料及非涉密计算机存储文件,不断规范涉密文件管理。三是全面升级保密系统。非涉密计算机全部按照涉密文件审查系统,从源头控制涉密文件违规存储。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行政审批存在廉政风险

  (1)项目招标核准违规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12个项目招标方案情况进行了再核实。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核准为不招标、邀请招标的项目进行逐一核实、严格把关。三是规范填写《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表》。

  (2)违反审批程序

  一是依据市政府备忘录(〔2019〕24号),对该项目按“容缺审批”进行可研批复。二是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项目可行性报告评审会。大华公司向我委出具了评估意见报告,并将相关项目资料移交至我委存档。下一步,我委将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对手续程序不完备的项目,不予立项。

  (3)对超概算问题监管不力

  一是宜昌市博物馆项目工程为在建项目,建设过程跟踪审计中发现该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存在单项超概算情况,目前该项目已送外部审查,送审总投资没有超过批复总概算,暂无需办理调概手续。外部审查预计2022年2月前完成。二是宜昌消防特勤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已督促项目单位完成自查,项目单位已报送调整概算申请,正在按程序组织调概审查。下一步,我委将深化项目前期方案论证,合理确定投资概算,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把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投资概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提醒(警示)谈话,对审批科、社会科、投资科负责人采取了批评教育。

  5.资产管理不规范

  (1)部分房屋长期闲置

  一是全力推进闲置房产处置有序开展。经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12套闲置房产已完成拍卖,4套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申报划入市住建局统一处置。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的动态调整工作,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和房产管理使用,有效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能。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批评教育,对办公室负责人采取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部分资产被无偿占用

  积极做好资产处置,已对果园一路10号20平米车库一间进行收回封存处理,对珍珠路53号94平米房屋一间,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申报划入市住建局统一处置。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

  (1)班子在统筹协调抓落实上有差距

  一是先后提请市领导主持召开城区届期发展目标会议和城区工作专题会议,配合市委研究室召开城区工作座谈会。二是研究讨论《关于加快城区间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是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推动夷陵区全面融入主城工作。下一步,发挥好我委承担的议事协调机构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让议事协调机构常态化、实质化运行,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2)班子战斗力不强

  一是谈话提醒。党组书记已和部分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二是调整分工。2021年8月以来对班子分工进行了3次优化调整,合理调配工作及AB角补位安排。三是优化结构。立足班子结构优化提升,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现配备两名年富力强的班子成员。四是自查整改。部分班子成员对干部反映的热情不够、担当精神不足问题进行了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整改措施。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两名党组成员采取了约谈。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一是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参会人数均达到了“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的要求。党组会讨论有关干部人事工作,不再存在党组书记率先表态发言的情况。二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水平。

  (4)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够

  一是2021年11月3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四性”要求落实到位,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效。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充满“辣味”,对待批评诚恳“认账”,达到了预期效果。

  (5)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支部活动不够

  一是严肃组织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1-10月,党组成员主题党日参与率达到80%以上。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加强制度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在2021年10月再次集中深入学习党内制度。

  2.干部任用管理存在差距

  (1)对二级单位班子建设重视不够

  一是加强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优化领导班子梯次配备。向上争取事业单位副科职数3个。从委内调2名正科职干部到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任职,提拔3名年轻同志任内设机构副科长。对3个中心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提拔5名同志担任中心副主任。二是加快推进3个中心机构整合,推动干部交叉任职,解决部分同志任现职时间过长问题。

  (2)人事不匹配现象突出

  一是优化二级单位设置和职能职责。拟将3个中心进行机构整合,已报市委编办同意。二是通过遴选、招考等形式及时补充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机关面向县市区遴选了3名公务员、公开招录了4名公务员,委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遴选了2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1名工作人员,机关及事业单位入手不足问题得到一定改善。

  (3)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严

  一是相关人员已不属于同一个领导分管。二是人事科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交流、回避章节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提醒(警示)谈话,对人事科负责人采取了批评教育。

  (4)干部任用公示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人事科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任职章节和《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工作提示》,认真汲取错误教训,杜绝低级错误再发生。二是在干部提拔晋升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公示相关制度,2021年5月以来干部提拔晋升均在公示公告中明确了起始时间。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提醒(警示)谈话,对人事科负责人采取了批评教育。

  (5)干部日常考核流于形式

  认真落实《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实施办法》,人事科安排专人负责及跟踪考核工作,及时督促业务科室和二级单位开展考核,目前我委2021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考核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6)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二是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组织科室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因私出国(境)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岗位职责,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实行全员备案制和在职干部、科级及以上离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

  3.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党组履行领导机关党建职责不全面

  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021年以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7次。二是以党组名义印发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党组专题研究党支部达标创建工作。专题研究市发改委党支部建设“固本提质”三年行动方案,巩固党支部达标创建成果。

  (2)机关党委对基层党建指导不够有力

  一是创新机关党委组织例会。严格落实机关党委每月组织例会制度,创新组织例会形式,将单一的任务交办转变为综合性的业务指导。二是督促支部工作扎实开展。认真落实党支部月度工作述职和直属机关党委月度工作点评制度,督促党支部书记兑现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责“口袋书”,经常性开展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月重点工作检查。三是实行支部建设闭环管理。安排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实行“清单式”管理,“节点式”提醒,“一对一”指导,全面提升市发改委支部建设质量和水平。 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提醒(警示)谈话,对机关党委负责人采取了批评教育。

  (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到位

  一是加强属地沟通协调。多次与相关党员及居住地社区沟通,组织关系转接正在办理中。二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与相关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切实加强我委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提醒(警示)谈话,对机关党委负责人、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采取了批评教育。

  (4)组织生活参与率低

  整改进展:一是将到会率纳入年度党建考核。6个机关党支部党员到会率均达到70%以上。二是选优配强支部书记队伍,压实主题党日第一责任。三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克服工学矛盾,合理安排组织生活时间,确保主题党日常态化推进、规范化落实。三是不断增强主题党日吸引力。结合发改工作实际、业务工作特点、党员需求与关切,紧扣特色品牌,丰富主题党日形式。针对该问题,委党组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党组成员采取了提醒(警示)谈话,对机关党委负责人采取了批评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市发改委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强化思想引领,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全市发展改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持之以恒抓整改。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从思想上狠抓深挖、真抓真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总结反思,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持续跟踪推进,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销号一个落实一件,落实一件带动一批。

  (三)举一反三建制度。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巡察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完善制度,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也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党性、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反映。市发改委联系电话:0717-6852059,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52号,电子邮箱:7306491@qq.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255246。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0717-625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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