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栏目: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0
中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12-30 09:4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9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抓好整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深刻剖析、找准根源,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落地落细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权责清晰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形成“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科室、一名责任人”的制度,切实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集中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应付心态”“过关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对于能够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严把时间节点,按期整改,对确需长期整改的,细化措施,加快推进。坚持从根源上找原因、明责任、寻对策、严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督导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不够。

  一是建立《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五有”情况统计台账》,并做好数据动态跟踪调整。全市严格按照“五有”标准规范建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体系全覆盖,人员到位率达到99%。二是加强对夷陵区、宜都市两地窗口服务落实要求不到位问题的督办指导,目前两地窗口服务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三是组织召开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培训推进会议,规范创建要求,提升服务质效。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退役军人力度不大。

  一是指导县市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退役军人。截至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均已成立了关爱退役军人协会。二是把各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展社会化服务内容纳入星级评定重要内容,督促各地推动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退役军人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地落实。

  2.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1)协调扶持就业创业工作有差距。

  一是针对职业技能培训短板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印发首批市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的通知》,确定6家培训机构为全市首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下发《关于建立宜昌市退役军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确定6家企业为全市退役军人就业见习基地。二是建立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组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军创分会”。三是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推荐就业活动。全市积极举办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6万余个,全市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就业率达97.57%。四是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全市为103名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1702万元,税收减免819万元,就业奖补4.6万元。

  (2)抚恤优待工作存在不足。

  一是结合宜昌实际,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昌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工作责任清单》(宜府办发〔2021〕58号),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制定了落实措施。二是对2019年优抚数据核对反映出的问题数据,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进行整改,并对优抚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核查,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并印发《宜昌市优抚信息数据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县市区优抚信息系统的管理,根据实际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准确。

  (3)信访办理程序不规范。

  一是修订完善《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工作办法》,对信访事项办理以及网上办理、督查督办、部门联动等进一步规范。二是举办信访业务培训班,集中组织开展信访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访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对信访办理程序不规范的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责成其作出了书面检查。

  3.深化改革要求落实不到位。

  (1)新机构设立后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组织召开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安排重点工作。二是建立重点任务协调清单制度,督促30个成员单位建立退役军人工作清单,定期报送履行退役军人工作职责情况。三是修订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相关制度3个,进一步压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推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工作形成合力。

  (2)“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一是联合市医保局制定了《宜昌市建立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一站式结算系统工作方案》,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一站式结算系统全部实现上线运行。二是根据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发布事项,结合省厅《2021年审批流程再造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调整清单》,优化调整我市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清单,明确一网通办免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材料予以减免。三是开展退役军人返乡安置“一事联办”试点工作,制定了《退役军人返乡安置“一事联办”主题业务流程再造优化方案》,并在伍家岗区试点运行线上服务平台,为4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网上办理182 项业务,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一是组织开展了2021年“宜昌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及“最美拥军人物”选树宣传活动,评选出2021年“宜昌楷模·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退役军人提名10人,最美拥军人物10名,最美拥军人物提名10人。二是依托各级各类媒体、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和官网,深度挖掘“光荣在党50年”、抗美援朝、立功获誉退役军人红色故事,重点宣传退役军人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累计刊发各类信息123期、263篇,全面营造退役军人爱国奉献、全社会尊军崇军浓厚氛围。三是修订完善机关保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自查工作,开展保密工作警示教育。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有差距。

  一是修订完善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2021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三是再次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23个,制定防控措施49条。

  (2)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

  一是修订完善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项制度》。二是对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局属单位责任人分别作出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问责处理。三是集中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2.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一是调整机关党委委员分工,重新明确1名同志担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负责纪检工作。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坚持定期监督和随时检查相结合,确保监督检查常态化。今年共开展局属单位监督检查3次,发现党建、党风廉政、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问题102个,并督促落实整改。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不彻底。

  (1)变相进行检查考核。

  一是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全面自查,查摆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对照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制定《县市区2021年度退役军人工作考评细则》,上报市委目标办备案。

  (2)精简文件要求落实不到位。

  一是修订机关发文管理制度和公章管理制度,对发文全过程进行规范,并着重对发文编号、密级和加盖公章环节进行明确和规范。二是组织开展《常用公文及写作要求》专题讲座,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公文水平。

  4.财务和项目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较大。

  (1)财务监管不到位。

  一是修订《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二是组织开展机关财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三是联合机关纪委对局属单位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四是对不符合财经纪律的问题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约谈当事人。

  (2)对局属单位项目监管不到位。

  一是及时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制定《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调整局机关采购小组成员。二是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相关单位召开项目建设问题情况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整改并作出情况说明。三是组织开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班子建设有短板。

  (1)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有力。

  经与市建投集团协商,利用现有闲置国有资产进行改造,军休服务中心项目现已完成选址工作。

  (2)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修订完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二是举一反三,对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检查指导,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局属单位班子建设有差距。

  一是再次对局属各单位科级干部和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分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二是制定市直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队伍中长期培养计划,建立市直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科级干部台账。三是对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和宜昌军用供应站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轮岗交流。

  (2)违规借调人员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开展自查,及时清退4名违规借调人员。二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市直单位干部借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按程序办理借调手续。

  (3)干部考察未全面真实反映情况。

  一是开展人事档案核查摸排,逐人逐条核对,做到准确无误。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3.基层党组织建设抓的不牢。

  (1)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

  一是制定《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提醒制度》,建立党员组织生活情况台账。二是坚持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整改。三是规范召开党委(扩大)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工作。四是加强党建知识学习,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五是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和业务知识考试。

  (2)支部设置不合理。

  一是对5个局属单位退休与在职党员混编在同一支部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监督提醒,规范支部例会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建立离退休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工作台账。

  (3)换届选举不规范。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建业务知识,并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二是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坚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压实责任,认真履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坚持把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重要政治责任,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针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任务,抓好巩固提高,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分步推进,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三)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牢固树立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度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实现宜昌“六大目标”定位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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