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栏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0
中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12-30 15:5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4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9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市人社局党组从讲党性、讲忠诚、讲纪律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整改工作部署会、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宜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多次召开巡察问题整改推进会,以强烈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保障整改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

  (二)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政治责任。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推进全局系统齐动员共整改,齐行动快整改。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担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担负分管领域巡察问题整改责任,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对具体问题整改包干负责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从严从实抓整改落实的雷霆之势。精准对照问题,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制定整改措施170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加强工作督办,推进整改进程,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结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三)注重整改实效,强化政治担当。把准问题症结,向深处整改,从政治、思想、作风、能力、体制机制等方面入手,将巡察整改与局系统开展的“思想再解放 能力再提升 作风再优化”大讨论相结合,见人见事见思想,查深处的根源、挖问题背后的成因。坚持整改标准,向实处整改,对责任科室单位认为已完成整改、拟销号的问题,由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共同把关、层层把关。整改期间,局党组多次就稳岗位促就业、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全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服务窗口政务服务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专题办公。坚持标本兼治,向长处整改,举一反三、以一当十、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由当前及长远,在整改具体问题、个性问题的同时,推进制度机制建设。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中心组学习不够扎实。

  一是对《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掌握相关规定要求。二是修改完善《市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实施细则》,每次突出一个主题。三是落实学研学用结合要求,加强学习内容专题研讨交流,对重点学习内容,及时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四是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上级党委政府就人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推进稳岗位促就业有差距。

  一是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可享受政策企业数据库,推进政策普惠落实。二是提高政策落实效率,对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核定名单、返还比例、返还额报批后迅速发放。2021年省里政策出台后,我市是省内最早开始拨付资金的市州。三是加强稳岗政策引导,鼓励企业不减员少减员,通过稳岗返还政策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稳就业职责,降低员工离职率。2021年四季度用工调查数据显示,1535家企业离职率13.1%,较上年有较大幅度降低。四是加强公共招聘平台宣传推介,多渠道宣传推广湖北公共招聘网,压实县市区责任,引导企业和求职者注册登记,联动发布招聘求职信息,提升网站使用率。加强检查督导,定期通报网站使用情况。实现湖北政务服务网与湖北公共招聘网联通,在宜昌人社公众号上链接湖北公共招聘网求职用工板块。五是提升公共招聘效能。加强企业用工信息收集发布,特别是餐饮住宿、商贸物流等行业普工岗位。开展金秋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全市每月举办招聘活动15场以上。为21家市内重点企业选派招工专员提供招聘服务,为广汽乘用车、南玻硅材料提供“一企一策”用工服务。六是着力完成就业目标。截至10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7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66万人,分别完成目标的127%、178.5%、184.9%。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9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不够有力。

  一是梳理人才政策,形成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专业技术人才政策清单、高技能人才政策清单。二是完善大人才工作格局,成立了人才工作专班,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印发《关于落实宜昌人才新政的通知》《宜昌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方案》《全市大学毕业生最低工资协商要约工作方案》。三是启动“520”计划,起草《宜昌市人才招引“520计划”实施方案》《宜昌市大学生生活补贴经费发放办法》《宜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昌市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等配套实施细则。四是推动人才新政落地。开展两轮人才需求岗位征集,征集岗位19361个,多次组织企事业单位赴外省市开展岗位推介。五是深入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实施人才单列岗位聘用、四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六是优化完善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宜才码”上线运行。七是加强人才招引,开展了2021年“我选湖北·爱上宜昌”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八是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现代服务业、医养结合护理人员等培训,开展第六届“技能状元”大赛。截至10月底,全省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证9364人。

  4)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存在短板。

  一是加强内部统筹、对上沟通、对下督办、左右联动,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超过上年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将“全民参保登记系统”纳入“宜昌城市大脑”项目并优化升级,联动各县市区建实台账,精准确定应保未保对象。截至10月底,全市基本养老(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分别参保305.8万人、63.41万人、69.59万人,其中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分别完成省目标的103%、104%、105%。三是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保扩面,1家网约车公司、29家快递公司在宜单独参保,3家快递公司挂靠其他单位在宜参保,386名网约车司机、2366名快递从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参保率分别达到91%和86%,新业态从业人员扩面参保呈现良好态势。四是多种形式加强社保政策宣传,拍摄社保微视频、社保云课堂,引导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保。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通知》,全力完成社保扩面工作目标任务。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市新增扩面2207家单位、45717人。

  2.履行职责不够到位

  (1)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不够。

  一是推动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顺利签约首批45家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产业园主体工程即将竣工。二是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作专班,制定《专班工作制度》《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任务》。三是推进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完成,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101家,截至11月累计营业收入超27亿元,提前完成25亿元的年度目标,较上年大幅增长。四是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白名单制度,对2020年湖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进行了授牌。五是全面摸排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企业数量及现状,对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机构进行了走访核查。六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起草《支持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强化了奖补激励。

  (2)统筹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短板。

  一是开展死亡冒领整治工作,追回1273人实际死亡冒领养老金363.13万元。市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对市社保局局长进行谈话提醒;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市社保局分管副局长进行批评教育;养老稽核科科长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完成个人资金沉淀问题整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沉淀资金问题涉及710人,591.33万元,已整改完毕。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清退4429人1130.17万元,已完成清退4302人1100.55万元,剩余127人29.62万元,按照政策规定暂时封存在参保地社保基金账户,待参保人员家属依规申请时办理清退手续。三是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配合长效工作机制,实行欠费单位分类管理机制,建立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续费提醒机制,落实了与税务、财政、代征金融机构等社保费征缴环节各部门沟通会商机制。四是协调配合做好欠费清缴工作,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动,配合做好欠费清收。10月底前,已有513家单位2167人清欠285.2万元。加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宣传力度,推进就近银行缴费,目前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实际参保29.86万人,其中城区参保11.42万人。五是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和参保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加强困难群体社保帮扶。六是推动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企业养老保险于2021年12月底实行省级统筹,提高了统筹层级提高,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3)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不够有力。

  一是建立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加强与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与市总工会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前调解合作机制。二是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已开始运转、发挥作用。三是强化调研督导服务,截至10月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达73.52%,较2020年提高9.49个百分点、增长14.82%。四是强化专业调解责任,将调解结案率完成情况及在省市排名情况以适当方式公示、提醒。五是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包保争议调解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仲裁员专人调解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调解员培训机制的通知》等文件,通过案例研讨等形式加强了培训交流。

  3.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1)少数事项下放不彻底。

  一是分别就劳务派遣许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下放事宜进行研究,科学制定下放方案。二是召开三个事项下放协调会,推进有关方面就下放工作达成一致。三是印发《关于区级人社部门办理劳务派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一次性求职补贴事项的通知》,举办下放事项承接培训会。10月1日起,三项审批已下放到区级经办。

  (2)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力度不够。

  一是推进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建设,截至10月底,全市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机构总量达51家,居全省市州第2位。其中企业34家,占全省备案企业数量的26%,居全省市州第1位;我市3所技工院校全部备案;第三方评价机构完成备案14家。我市新增高技能人才2550人,位居全省第1位。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技能人才等级认定,截至10月底,全市已开展技能等级认定12863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562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6.9%,103.7%。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印发《技能人才评价文件制度汇编》,为社会机构提供业务操作指南。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不足

  (1)社保基金部分险种存在风险。

  一是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管理,提高企业养老保险抗风险能力,据测算,3年过渡期内基金风险可控。二是开展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分析,及时有效应对,目前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良好。三是实施工伤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管理,提高工伤保险抗风险能力,目前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结余2.65亿,静态可支付14.6个月。四是对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增幅较大的县市区下发风险提示函。截至2021年10月底,除远安县外,其余县市区均未出现缺口,市级统筹基金为远安县分担资金273万。五是加强企业养老保险欠费追缴,定期将单位欠费情况传送税务部门催收。六是严厉打击社保欺诈违法行为,发布投诉举报公告,制定《宜昌市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抽查工作方案》,完成基金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2)社保信息系统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

  一是对因信息系统试运行阶段待遇计算错误的退休人员重新计算退休待遇,原少发的进行补发,向退休人员补发养老金8.41万元。二是全面排查系统风险,完善信息系统风险防控手册,开展“智慧人社”专项巡检。三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宜昌“智慧人社”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制度》。四是强化日常运维,开展系统用户权限清理。五是完善信息系统,对23项高风险业务进行了梳理,增设初审复审功能,对重复参保、重复享待、定期待遇金额异常等情况实时预警提醒。六是建立基金监管系统,完成一期项目搭建,启用第一批9项监管规则。

  (3)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不到位。

  一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全市五项制度覆盖率全面达标,截至10月底,全市在建项目874个,专户覆盖率达97.94%。全市农民工专户代发总额33.32亿元、43.73万人次。二是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在夷陵区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创建试点,同步优化完善市农民工工资监管系统,实现农民工进场离场全痕迹纪录、项目开工竣工用工全方位跟踪、预警问题介入消除封闭处置、案件办理一条线反馈。三是完善管理办法,按程序修订《宜昌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部署推动不够有力。

  一是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修改完善局党组议事制度,将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党组“三重一大”研究事项。二是开展局党组成员廉政风险排查,8名同志填写《干部廉政风险防控表》,作出廉政风险防控个人承诺。三是组织局属单位对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的差旅费、会议费、政府采购等逐项进行自查并整改到位。四是对涉及局机关的14笔违规报销问题,已全部按照差旅、会议、接待等相关规定整改到位。五是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手册》,制定《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六是制定了财务内部交叉检查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

  一是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安排布置,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比对核实,相关领导干部进行自查整改。二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易错易漏点提示,局主要负责人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提出要求。三是局主要负责人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上讲党课,存在不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提交了书面检查,部分同志作了检讨发言。四是局主要负责人指导修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纳入年度学习内容。五是开展局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局党组书记进行了审核。

  (3)干部教育管理不严。

  一是以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为契机,多形式、多手段、全覆盖开展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教育。二是高密度、全覆盖组织纪法学习,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纪法,局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周四夜学等形式广泛开展纪法知识集中学习。9月以来,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共25场次,机关纪委编印党风廉政应知应会学习手卡700份。针对被追责问责的党员干部,其所在党组织均按要求确定帮带人,进行帮带教育。三是多形式、大力度开展警示教育。组建警示教育小分队,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签订廉政承诺、发起家属倡议、制作廉洁手卡、拍摄“清廉家风”MV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外教育管理。四是严格执行规定,点名道姓通报了人社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4)推进突出问题整改有差距。

  一是将原人社环北小区物业中心未存放于财政专户的相关资金184.9万元存入财政专户。二是市人社局分管负责人约谈前述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编印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所有收入资金均已缴存至市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三是组织开展了局系统财务知识培训,局系统财务分管领导、财务科长、报账员及负责公务接待、政府采购、车辆租赁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5)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办法》《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将保密工作纳入人社工作要点及目标考评内容。三是调整成立由局党组成员任组长的保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保密委员会会议。四是完成内网重新布线,增设内网端口后,局机关使用内网办公。五是发放《保密干部保密管理知识》,通过组织观看保密教育专题片、专题会议、通报泄密案例等方式进行提醒,对涉密人员、涉密载体进行了保密检查,按季度分别开展电子政务内网、定密管理和密码电报工作自查自评。

  2.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有差距。

  一是对9处房产、2宗土地均已按规定办理入账,并按程序报财政局。对人社系统房产、土地进行全面盘点并建立台账,制定了局系统房屋土地资产分类处置方案。二是汇编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了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把固定资产管理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加强了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

  (2)监督执纪不规范。

  一是局直属机关纪委加强了监督执纪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掌握监督执纪要求,提高监督执纪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制定了《宜昌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信访处置流程图》《宜昌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宜昌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信访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图说明》。三是严格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管理。

  3.作风建设不扎实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一是清退了16名干部职工在考务工作中领取的劳务费3600元,全部缴存财政专户。二是规范12人领取考务费和评审费程序,完善了相关材料。三是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人事考试考务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出台《关于规范人事考试考务人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内控制度。四是合理科学安排考务工作人员,对2021年度参加考务工作的人员采用一次考试一说明方式进行提醒。

  (2)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严格发文审核管理,除对收发文程序及要求进行明确外,对办文审核中的审核责任及审核内容也予以规定,并针对办文中的常见问题列出了负面清单。二是利用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公文大赛等形式,组织局系统青年干部参加学习。三是局分管领导对原职建科科长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高度重视、吸取教训、加强学习,从严从实对待工作的每个环节。四是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在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领导对民主生活会材料雷同问题进行了认领和检讨,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足,达到了预期目的。

  (3)为民服务有弱项。

  一是解决窗口叫号系统过号影响群众办事的问题,在短信提示的基础上,将屏显提示标准化定为3次。建立过号处置机制,因提示不到位导致过号的,由综合窗口受理,专人对接服务。二是建立人社服务窗口服务分析制度、分类处理制度、应急处理机制,改造窗口叫号系统,提高服务效率。

  4.国有资产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1)违规置换资产。

  一是全面清理盘点了房屋土地资产,建立了台账。二是完成金安东诚房屋资产入账手续并向财政局报备。三是加强资产处置程序及处置收益管理,汇编印发财务管理制度,对局系统资产管理、购置、使用、投资和担保、出租出借、处置、收入使用、监督管理等进行了完善更新。四是加强资产收益上缴管理,执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使用收入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执行,上缴非税专户,开展了财务知识培训。五是规范资产处置方式。已按要求制定报送了局系统房屋土地资产分类处置方案,其中位于金安东诚的该处房产拟按照住宅类资产划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统一处置、集中管理。

  (2)资产长期闲置。

  一是全面清理盘点局机关房屋土地资产,对办公业务类资产2处、住宅类资产10处、经营类资产1处共13处建立台账。二是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按《市直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土地清理处置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报送了局系统房屋土地资产分类处置方案。三是于9月份通过网上商城委托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对现有需评估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并按规定程序上固定资产账,报财政局。四是已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管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编制新增资产预算,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

  (3)资产长期被无偿占用。

  一是配合推进沿江大道126号3套房屋政府征迁,其中两套住房已与伍家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一套按房改政策,已按程序由伍家区征收办送住房保障办审批。二是推进特检院使用夷陵大道一套住房腾退,加强与宜昌特检院协调沟通,去函湖北特检院商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加强资产使用管理,已按《市直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土地清理处置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报送了局系统房屋土地资产分类处置方案。

  (4)违规管理使用专户资金。

  一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资金清退。对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活期转定期方式获取利息净收益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对2015年以前的保证金进行清理退还,2015年后的保证金按正常程序退还。二是实施新的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从2021年11月1日起,由工程建设企业自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并存储核定金额保证金或提供等额保函,人社部门不再收取。三是市人社局分管领导代表局党组对市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以此为戒,严格按规定筹措使用资金。

  (5)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一是对原所管理市军转培训中心相关房屋2008年9月至2019年4月租金收取情况进行了核查。二是加强资产处置及处置收益管理,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所有资产使用收入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执行,上缴财政非税专户。组织开展了财务知识培训。三是全面盘点局系统房屋资产及其使用情况并建立了台账,加强资产出租出借日常管理,按节点督促出租单位按协议实收入账,制定报送了局系统房屋土地资产分类处置方案。

  (6)违规出售公有住房。

  一是对房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学习,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规定。二是及时纠正与相关规定不相符问题,对房改时未及时追缴租金及核算清退部分货币化补贴问题,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两名干部职工补缴租金14249.6元,一名干部清退住房货币化补贴11172.6元,均已缴纳至财政非税专户。三是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促使其思想作风进一步提升。四是规范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市直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土地清理处置方案》制定报送了局系统房屋土地资产分类处置方案。

  5.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

  一是协调相关部门将市民之家上午开门时间提前到8点半,各入驻单位均每天安排一名志愿者提前到岗提供引导服务。协同落实了安保人员出口值班制度,引导延时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安全离开,化解安全隐患。二是积极协调沟通,在市民之家办公楼外摆放4组浅色木条椅,方便群众在非办事时间休息等候。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重大事项未经局党组研究讨论。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相关科室单位认真梳理了相关重大事项,确保议事决策工作程序落实。二是规范重大事项报批程序。进一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批程序,规范事项申请、实施、完成等各工作环节,对申报议题认真进行把关,及时报请局党组讨论研究决定,严格按决定落实。三是组织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了“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掌握相关规定,促进制度落实。

  (2)推动工作落实不到位。

  针对档案集中管理事项未落实问题,一是印发了《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民之家联合档案室管理的通知》,成立了市民之家人社联合档案室,实行库房统一集中管理,实现各类别和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料统一管理。二是建立一窗受理机制。2021年10月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市人才服务局、市就业局、市社保局分散管理的服务对象个人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一窗通办服务”,明确由市就业局具体负责档案统一管理。三是推进人社档案数字化管理。利用电子档案系统等技术手段,提高查询和使用效率。四是建立督办机制。建立了局党组会议和每周领导班子碰头会研究决策事项落实清单制度,及时下发各科室单位,实行周结月清。

  (3)主动作为不够。

  对职称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作为不够问题,一是全面分析了导致问题产生的新情况预判不足、主动应对不够、工作措施推进缓慢等主观原因。二是加大了政策宣传,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积极做好职称评审政策宣传,加强对专技人员针对性解释说明。三是加强了国家、省市相关职称改革政策体系的梳理学习,准确把握职称改革方向,提高政策水平和能力。四是积极主动研判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了与教育、医疗、农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重大政策出台落实部门会商机制。五是做好请示汇报,对不明确的政策主动向上级职改部门请示汇报,明确政策口径,落实落地。六是局分管领导对职称科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指出要吸取教训、加强学习,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部分岗位长期空缺。

  一是加大干部培养力度,2021年11月动议研究了25名干部调整、培养使用问题。二是积极任用年轻干部,1名年轻女干部被明确为机关科室负责人,10名年轻干部晋升职级。三是及时启动干部提拔任用程序,明确了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中心主任、市人武训练中心副主任、市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人选。

  (2)轮岗交流不够。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轮岗工作制度,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落实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局系统干部纵向横向交流,整改期间,对7名干部进行横向交流。三是开展任职较长时间干部轮岗交流,2名在现岗位上任职超过10年的同志进行了轮岗。

  (3)干部调动任免不规范。

  一是加强政策规定学习。今年以来,负责干部人事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公务员管理政策培训,并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宜昌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调动工作规程(试行)》《公务员管理操作指南》,准确掌握有关程序规定。二是对调任时间和任职时间计算不规范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更正,确定正确任职时间。三是建立双审机制,在今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已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照文件规定对方案、文件等材料进行交叉审核。

  (4)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规范。

  一是切实落实证件集中管理,3名退休干部所持有效证件已全部上交集中保管。二是制定印发了《局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党组织遵照执行。三是组织各基层党组织集中对《局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学习。四是建立证件集中管理台账,加强与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全面准确掌握登记备案人员持证信息。

  3.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1)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

  一是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局属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问题,截至2021年10月底,未按期换届的党组织均已完成换届。二是加强党务工作学习培训,邀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相关负责人专题授课辅导,提高基层党支部规范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三是迅速建立了换届选举及班子配备工作台账,提醒任期届满的党组织及时换届。

  (2)基层党组织不健全。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局党组先后多次专题研究局属单位党组织换届及班子配备问题,截至2021年10月底,基层党组织班子已全额配备到位。二是迅速建立了换届选举及班子配备工作台账,对局系统所有党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备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

  (3)发展党员不规范。

  一是开展了局系统党务干部集中培训,邀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相关负责人专题授课辅导,促进党务干部进一步掌握发展党员相关规定。二是对各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三是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准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以及准备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四是开展追究问责。通过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加强联系帮扶。对照搬照抄思想汇报的党员,明确该党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帮扶责任人加强对该同志教育管理,并要求该党员每月上交一篇思想汇报。

  (4)聘用人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

  一是4名聘用人员党组织关系已转接到位,其中1人因被招聘录用转入长阳县文旅局,其余3人转入局系统相应支部。二是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问题清查整改,6名党员组织关系得到了理顺。三是组织开展了局系统党务干部培训,邀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相关负责人专题授课辅导。四是加强检查指导,及时登录智慧党建云平台,对党组织关系转接事项进行审批、督办,避免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等问题发生。

  (5)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

  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程序和要求。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中,党员相互批评均开门见山,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活动。二是认真研究部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下发《市人社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各党支部进行了认真谋划和充分准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出了较高质量。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制定下发《市人社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严格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形式、内容等要求。在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安排一名领导现场指导。四是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纳入了党建工作年度考评内容,在年底考核时对有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进行扣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当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加清醒的思想认识、更加果决的实际行动,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高标准抓好人社主责主业;切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高标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高标准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巡察整改积聚的智慧和力量,挥洒在开创新时代人社工作新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上。

  (二)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范“过关事了”思想,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经常“回头看”,坚持常查常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防止问题反弹、重复出现。立足长远、常抓不懈,针对反馈的问题,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共性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归纳提炼,继续完善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加强制度落实和监督,把整改成果运用到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开创一流业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宜昌市委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市人社局系统“思想再解放 能力再提升 作风再优化”大讨论,不断破除思想之冰、弥补能力之短、加强作风之缺,将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巡察整改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更好发挥局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坚强作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激发发展活力。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断补短板、立规矩、强化为民服务理念,以过硬纪律作风创造一流业绩,奋力谱写新时代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17-6056628,通讯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电子邮箱:1751777@qq.com。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717-6252825。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0717-625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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