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12-20
宜府办发〔2021〕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宜府办发〔202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认真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十五次全会关于加快推进高水平开放的精神,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着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十五次全会部署,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内陆开放桥头堡,切实推进宜昌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工作目标。对外贸易规模持续壮大。充分发挥“宜荆荆恩”城市群主引擎作用,力争宜昌市货物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25%以上,到2023年达到400亿元,进入全国外贸百强城市行列。利用外资稳定增长。2021-2023年,全市利用外资年均增长保持10%以上。宜昌综保区及三峡保税物流中心等开放平台保持全省同行业前列。2021-2023年,宜昌综保区、宜昌三峡保税物流中心(B型)货物进出口年均增速2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开放通道建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构建“水陆兼行、东西双进、南北突围、通江达海”大开放格局。优化东向通道,发挥承东启西区位优势,利用长江黄金水道,提升江海直达能力。打通西向通道,依托三峡翻坝转运体系,对接“渝新欧”,融入“一带一路”第三亚欧大陆桥。畅通北向通道,对接汉欧国际班列,进一步健全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机制。拓展南向通道,融入西部陆海大通道。依托焦柳铁路打造宜昌-钦州中部江铁海国际物流新通道,作为武汉-钦州铁海通道西向支线方案。扩大“江铁海”联运功能,完善口岸功能,加快建设宜昌国家物流枢纽,实现特殊商品进口口岸与产业优势相结合,形成内陆口岸集散地。促进白洋港、云池港、茅坪港联动发展,建设三峡航运中心。加快三峡机场国际航站楼项目建设,力争尽早通过验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宜昌海关、三峡机场公司、宜港集团公司)

  (二)提升开放平台功能。宜昌自贸片区每年至少引进2个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外向型产业项目,推动更多“宜昌经验”在全国全省复制推广,力争居同等片区前列。充分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开放带动能力,在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领域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产业。加强园区内头部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作。用好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政策功能,积极引进和承接“两头在外”加工贸易、大宗商品保税加工等项目。全面落实平台扶持政策,促进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及其他延伸服务发展。依托猇亭区(精细化工)、伍家岗区(酵母)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吸引一批产业链上下游及配套关联企业落地,促进全市优势外贸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各县市区(含宜昌高新区,下同)依托本地特色外贸产业申报建设省级以上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三峡机场公司、宜昌高投控股集团、宜昌三峡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办公室、宜港集团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三)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实施招商引贸工程,引进一批“买全国、卖全球”贸易型企业。支持开展“一县一业”县域外贸振兴行动,积极申报省级县域外贸产业聚集地。实施进出口回流工程。出台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本地头部外贸企业的引领作用,吸引“在宜昌生产、在外地出口”的外贸企业转回宜昌出口。着力扩大进口。鼓励企业进口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先进设备。拓展进口渠道和产品品类。积极争取粮食、棉花、食糖等大宗农产品进口配额。新引进、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进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中心县域全覆盖。充分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帮助备案企业“破零”发展,推动实绩企业加速“倍增”,每年新增外贸实绩企业50家。突破性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宜昌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每年争取认定1-2家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和公共海外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B2B业务,引进和培育进出口额过千万元跨境电商企业20家,宜昌跨境电商综试区进出口年均增速50%以上,到2023年进出口额突破9亿元。支持三峡物流园发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业务,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年均增速50%以上,到2023年出口额达到4.5亿元。培育发展贝迪克凌云飞机保税维修业务。到2023年,力争进出口额超1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个,进出口额超5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2个。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引进2个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外向型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税务局、宜昌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宜昌市中心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扎实开展外资招商。各县市区组建专业外资招商团队,开展多种形式招商,通过以商招商、平台招商等丰富招商形式;开展精准招商,围绕自身产业链优势,瞄准港澳台和欧美日韩企业主动引进一批本地配套型、服务型、延链型外资产业项目;开展驻点招商,抢抓沿海外资项目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契机,主动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改善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服务机制,完善外资重大项目联系制度,鼓励现有外资企业以境外上市融资、利润再投入、股权并购等方式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和效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五)支持对外经济合作。鼓励我市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农产品加工、工程承建等头部企业投资海外,有序开展对外产能合作。引导我市海外工程承建企业与我市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相结合,促进“外经+外贸”联动发展。拓展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加强对外派劳务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力度,提升对外劳务人才技能培训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宜昌市中心支局、伍家岗区人民政府)

  (六)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大力推动文化旅游、技术贸易、飞机保税维修、对外工程、数字贸易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重点支持做大做强工程设计服务、大数据服务、生物医药研发服务、维修维护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优势服务外包业务,争创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培育一批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全市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0%,到2023年达到4亿美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宜昌市中心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七)深化国际经贸交流。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统筹商务、招商、外事、旅游等各类资源,协调各方力量,精心举办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宜昌国际马拉松比赛等节赛活动,带动经贸交流合作。加快推进宜昌会展中心、三峡国际博览中心、三峡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常态化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消博会、服贸会等综合性展会,引导企业参加“荆楚云展”线上展会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六大国家进出口商会资源,推动举办特色产业贸易促进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财政局、市文旅局)

  (八)优化开放营商环境。积极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示范区,发展信息技术,完成港口管理系统和作业系统建设。整合“水陆铁”信息资源,实现多式联运全要素参与过程的智慧化和透明化。推广通关一体化,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积极申报建设特殊商品进境指定监管场所。健全外资企业投诉服务机制,建立重大外资项目领导“一对一”联系制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宜昌海关、宜港集团公司)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宜昌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各市县区、平台运营主体、行业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快速提升全市开放型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政策支持。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全覆盖工程。推广实施“楚贸贷”等外贸专项金融业务,提高普惠贷款落实率。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办理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统筹市级外经贸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新业态发展、口岸功能提升、招商引贸等工作。落实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航空和水运口岸等扶持政策。用好用足外资扶持政策。鼓励各县市区落实资金配套支持对外开放发展。强化考核问效,将开放型经济发展成效纳入县市区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

  (三)强化人才保障。积极引进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涉外法律、国际物流等相关专业人才来宜创新创业。与三峡大学、三峡职院等大中专院校联合培养外经贸专业人才,探索外经贸人才定制培养模式,向外经贸企业输送人才。支持各县市区依法依规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外经贸人才。

  附件: 1.2021-2023年宜昌市外贸进出口工作目标

  2.2021-2023年宜昌市利用外资工作目标

  3.2021-2023年宜昌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及外贸新业态工作目标

  4.2021-2023年宜昌市招引外向型经济市场主体工作目标

  5.2021-2023年宜昌市外贸主体培育工作目标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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