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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
栏目:宜昌市民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加入收藏
2021年,宜昌救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三个聚焦、三基职能”的重要指示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突破惯性思维,按照兜底线、织密网、优机制

  2021年,宜昌救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三个聚焦、三基职能”的重要指示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突破惯性思维,按照兜底线、织密网、优机制的任务要求,探索“三新”、提升“四力”、开展“四比”、兜底“三应”,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民生领域的兜底保障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探索“三新”,思想破冰

  一是推动数字化转型,新技术防范“老问题”。全面救助业务数字化转型,堵塞行业风险漏洞,通过过程痕迹和数据比对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杜绝“微腐败”“擦边球”。通过实时预警、定期比对,运用数据手段提升社会救助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能力,聚焦救助资金发放、对象审核、失能对象卡折代管等重点环节,从线索找漏洞、从个案找隐患,对每一条线索、每一个查实问题都系统分析,为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配上廉洁“双保险”。

  二是加大机制创新,新方法产出大效益。今年来,我们承接省内唯一“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国家级试点,在全省率先推广“低保零资料申请一周办结”和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改革,深度优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以“我要办低保”小切口进入,将社会救助申办主动融入“筑堡工程”运用场景,完善审核确认、动态监管、超限复核、监测预警、失信惩戒的工作流程,多措并举实现了政策找人、主动发现、免申即享、一周办结、“一网通办”,依托社区小平台,做实民生大服务。

  三是建立容错免责,新思路提供原动力。今年5月24日,为进一步放开广大民政干部的手脚,市民政局印发了《宜昌市社会救助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公正认定市、县、乡、村四级从事或协助开展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的工作人员产生的失误或偏差,依法依规容错免责。以宁可试错,不能不试为宗旨,尽全力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为开展好民政领域各项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二)提升“四力”,细致“密网”

  一是提升“组织力” ,实现“上下”联动。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城乡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情况,及时调整并以市政府名义公布2021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牵头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科学研判困难群众急、难、愁、盼事项,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市县两级共召开会议25次,研究事项66件,开展急难型救助2484人次,分级开展业务培训1500余人次,有效防范化解了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风险。

  二是提升“战斗力”,推动“内外”兼修。全方位构建“1+N”分层分类救助、救助多渠道“一网通办”和及时响应急难困难体系,高标准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公示公开力度,通过发放“幸福清单”,推送“温馨提示”,让困难群众对自身救助情况一目了然。对接优化“12345”热线平台、公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救助热线,全天候在线服务,全过程无缝衔接,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2021年我市各类群众诉求响应率100%,办结率100%。

  三是提升“助推力”,探索“政策找人”。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巩固夯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稳定性,全面落实“单人户”施保、渐退期政策以及特困、低保扩面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加强线下主动发现、线上信息比对,对预警发现的低收入人口问题线索,组织人员实地调查,及时给予救助帮扶,为解决绝对贫困后破解相对贫困打下坚实基础。

  提升“服务力”实现“温暖救助”。聚焦特殊困难群众,组织党员、干部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和摸底排查,全年全市走访困难群众90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及物资共33万余元,解决政策性问题76个,个案问题47个。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定期探访制度,对全市6.28万名困难对象明确关爱联系人,压实责任,采取购买服务、邻里关照、志愿服务等方式,加强巡访探访、帮办代办服务,为社会救助家庭成员中孤寡、独居、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关爱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全面推行并指导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今年来,救助系统实施购买服务项目46个,其中事务类35个、服务类11个。

  (三)开展“四比”,监管提级

  紧紧围绕纪委“大数据比对”和省厅“按月比对”,优化市级“适时比对”和低收入“双线比对”,建立“政策找人预警机制”,第一时间主动发现和掌握对象基本困难情形,开展精准救助;同时,对已享受救助政策对象开展实时死亡预警监测处置,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信息共享,有效防止死亡人员享受救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和重病重残低保对象联系帮扶人信息,加强保障对象存折委托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管,规范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程序。对车辆、房产、工商等15项信息在线实时核对,2021年全市共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176万人次。

  二、工作成效

  一是困难群体“应保尽保”。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通过逐户逐人摸底排查,分层分类将符合低保、特困、残补等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适当放宽低保认定条件,及时将扩面后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的人员纳入特困保障;优化完善“单人保”“渐退期”政策,对重病重残人员实行单独施保,对低保脱贫人员实施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的“渐退期”制度,确保所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精准落实到位。截至11月,全市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合计17万人(次),细致密网,稳住民生。

  二是急难愁盼“应救尽救”。进一步简化急难型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及时将受灾(病)、受疫情等影响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妥善安置急难型困难群体,严防出现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今年累计临时救助0.9万人次,兜牢底线,纾困解难。

  三是救助资金“应发尽发”。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救助经费。今年1至11月,全市累计支出救助资金7亿余元,各项资金均足额准时发放到居民手中,从总体上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一本”在手,吃穿不愁。

  推动的各项试点、改革从点及面形成“宜昌救助经验”,得到了民政部、民政厅相关领导的高度肯定,中国社会报头版推介,学习强国等媒体转发推广。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全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智能救助。按工作线上、服务线下的思路,通过数字赋能,提升救助工作智能化水平。

  二是全力完善比对预警,实现精准救助。依托宜昌“城市大脑”数据底座和“民政小脑”建设,探索多层级数据比对、政策找人、超限预警机制,实现精准动态管理。

  三是全力开展关心关爱,实现温暖救助。强化“物质+服务”救助,依托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救助服务一事联办改革,压实困难群体关心包保责任,推动救助从事后救助为主向事中关爱并重转变。
        相关政策链接: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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