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水用气办理的通知
栏目:秭归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4
关于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水用气办理的通知
时间:2021-06-04 09:53
来源:秭归县人民政府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所属各股室及二级单位,三峡日新水务环保(秭归)有限公司、秭归科力生天然气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各责任主体:

  为进一步提升水气服务质效、更大程度方便用户办理获得用水用气事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发〔2019〕7号)、《秭归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秭归县2020年营商环境省级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秭营商发〔2021〕4号)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得用水用气实行联合办理,设置水气服务综合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供水、供气服务窗口设置为水气服务综合窗口。综合受理获得用水用气报装、过户、缴费、咨询等业务,实行水气服务一窗通办、联合办理。供水供气企业各营业厅均可受理获得用水用气报装业务。

  二、依托“宜昌市用水用气报装接入系统”,实行用水、用气报装一网通办。用户根据自身需要,可在办理获得用水的同时办理获得用气,也可在办理用气报装的同时办理用水报装。用户无需提供资料,证照通过大数据共享提取。

  三、用户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同步推送获得用水用气办理事宜至“宜昌市用水用气报装接入系统”,由供水供气企业按现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四、获得用水用气实行现场联合踏勘,由供水供气企业负责用户区划红线外水气接入相关审批事项,并在现场联合踏勘时一次性收集、核实用户信息及用水用气需求,通过“宜昌市用水用气报装接入系统”推送至有关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实现用户零跑腿。

  五、对于有临时用水和永久用水需求的工程建设项目,供水企业在受理获得用水事宜时,统筹考虑,一次性办理外线供水接入事宜,不再单独办理临时用水接入,不得影响项目正常实施;对于仅有临时用水需求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供水企业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落实外线接入工程“零收费”。

  六、供水供气企业要加强业务人员教育培训,充分熟悉获得用水用气现行政策及业务流程,做好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不断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业务质效和服务水平。

  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4日

编辑:郝露露审核:谭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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