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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人民政府关于 发布长江猇亭段、善溪冲、高马河、云池河及6座小型水库划界范围的公告
栏目:猇亭区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12-27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区政府组织划定了长江猇亭段、善溪冲、高马河、云池河及6座小型水库的管理范围,现予以公告。一、划界范围本次划界对象包括长江猇亭段、善溪冲、高马河、云池河及6座小型水库,其中河道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区政府组织划定了长江猇亭段、善溪冲、高马河、云池河及6座小型水库的管理范围,现予以公告。

一、划界范围

本次划界对象包括长江亭段、善溪冲、高马河、云池河及6座小型水库,其中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36.236km。

其具体划界范围为:

1.长江亭段起点为猇亭区与伍家岗区地理交界处的宜昌长江公安门前宜古公路边,终点为猇亭区与白洋镇地理交界处江岸,河段长16.841km。

2.善溪冲起点为民强水库溢洪道出口,终点为善溪冲水库库尾,河段长4.625km。

3.高马河起点为太子岗水库溢洪道出口,终点为龙盘湖水库,河段长9.580km。支流孙家冲起于孙家冲水库,止于高马河,河段长2.485km;支流闵家溪(土地坝河)起于长岭岗水库,止于高马河,河段长6.814km

4.云池河起点为迎宾大道与318国道交汇处,终点为云池河入长江口,河段长5.550km。

5.辖区内6座小型水库的划界范围:库内为设计洪水位以下的水域和陆域;大坝管理范围是在7倍坝高的基础上,本着“尊重历史、有利保护”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定。

二、划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水库管理办法》、《防洪标准》(GB50201-20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规定,结合《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等成果,确定长江猇亭段、善溪冲、高马河、云池河防洪标准。

长江猇亭段有堤防的河段,本次划界按堤防禁脚线以外5米确定管理范围;无堤防河段,本次划界按《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确定管理范围。

善溪冲按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确定管理范围,并结合河道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局部调整。

高马河按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确定管理范围(支流孙家冲、闵家溪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确定),并结合河道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局部调整。

云池河按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确定管理范围,并结合河道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局部调整。

六眼冲水库、民强水库、太子岗水库、孙家冲水库、长岭岗水库、鸡山水库岸线按照水库设计洪水位划定(即六眼冲水库95.45m、民强水库177.45m、太子岗水库147.93m、孙家冲水库147.93m、长岭岗水库137.58m、鸡山水库146.00m)。

三、划界成果

勘察设计单位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参考历史最高洪水位,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了长江猇亭段、善溪冲、高马河、云池河及6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实名查阅。

流域内各街办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护工作,按照划定的范围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流域内水生态、水环境安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公告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编制单位提出宝贵意见。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60号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72500626  

传真:0717-5190696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25391744@qq.com

附件:宜昌市猇亭区河流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界限图。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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