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栏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4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第一篇  新阶段 新理念 格局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稳中有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入快车道,持续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业形势稳中有进。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技能逐步提升,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方式更加多元。城镇新增就业49.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7万人,困难人员再就业1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1.8%-3.8%之间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71家,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增至44家,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家,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宜昌市公共就业创业指导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筹集就业补助资金23.7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1亿元。网上就业局全面建成,先后荣获全国首届创业就业服务成果展优秀项目奖、中国互联网+政务”50强、电子政务优秀案例等全国性荣誉。

——社会保障更加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经办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统筹层次不断提高,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全参保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形成全民参保登记“网格模式”和宜昌经验。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如期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94.01万人、61.12万人、66.28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6年上调,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达到月人均 2131元,比“十二”期末增长35%。

——人才建设成果丰硕。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工作不断加强,人才引进机制渠道不断拓宽,人才发展环境显著改善,人才总量持续增长,结构更趋优化,人事人才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人才评价体系基本健全,职称改革深入推进,探索推进不同人才畅通性参评、差别化评价方式,推动企业职工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工作,试点企业数量在全省市州中位居第一。企业“直通车”职称专项评审、农民职称评审、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得到上级部门高度评价。湖北三峡技师学院与宜昌市机电工程学校合并,实现宜昌职教资源优化融合。办学规模更大,办学实力更强,奠定了湖北三峡技师学院在湖北技工院校中的龙头地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33.8万人,初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结构比例达到1.3:5.9:2.8。技能劳动者57.2万人,高技能人才17.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59%。科技研发人员2.5万名。

——人事管理科学高效。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人事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岗位设置更有效率,队伍活力有效激发,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并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完善。人事考试安全长效机制已基本建立,服务领域和服务类别进一步拓展,考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考场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超标完成,宜昌目前已建设完成可供人事考试笔试标准化考场580个,可容纳17400人,共组织37个类别、26.6人次、50.4科次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显著提升,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全部完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要素式办案改革创造初见成效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实现全覆盖,信访和应急维稳、整体联动水平明显提高,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维权力度持续加大,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省位居前列,宜昌信息化管理推进根治欠薪模式受人社部肯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9%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服务水平稳步提升。覆盖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层服务条件持续改善,社会保障卡加载功能更加丰富。23℃人社服务”成为全省、全国推广品牌,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公共服务“一体化”架构基本形成,所有公共服务业务全部上线运行。人社业务在线办理服务事项215项,事项开通率100%。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95.99万人,覆盖率高达101.3%。电子社保卡累计签发154.88万张。

——人社扶贫精准有力。聚焦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会保障扶贫、人才扶贫的各项政策全面落实。积极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实现3年新增返乡创业1万人目标,创建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县2个,示范园3个,示范项目18个。全市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13.6万人,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24098人,逐步推动从“就业安置脱贫”向“高质量稳定就业”转变。政府出资共为20.6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率实现100%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12.32万人,享待率实现100%全面实现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先后组织开展“春潮行动”、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行动,全市共组织3683“两后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率100%,实现了“应培尽培、不落一人”的工作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大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5年基数

“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完成数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56]

[35]

[49.1] 

2.城镇登记失业率(%)

1.81

5

3.47

二、社会保障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83

90

95

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0

55

61.12 

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7

63

66.28 

三、人才队伍建设

 

 

 

6.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27.3

33.5

33.8

7.高中初级专技人才比例

1:3:6

1:4:5

1.3:5.9:2.8

8.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8.2

17.3

17.5 

四、劳动关系

 

 

 

9.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3

93

97.6

1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0

75

64.03

1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8

98

99.22 

12.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8

98

100 

五、公共服务

 

 

 

1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65

90

101.3

注:[]内为5年累计数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从机遇看,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宜昌处于战略机遇叠加期、产业升级突破期、发展格局重构期、蓄积势能迸发期、市域治理提升期,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在新发展阶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国家明确支持宜昌做大做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强调支持宜昌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能级,引领推动“宜荆荆恩”城市群协同发展。市委六届十五次全会提出奋力实现六大目标定位,加快建设“一江两岸、主城引领、产业兴旺、功能强大、人气鼎盛”的滨江宜业宜居宜游之城,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更大贡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就业优先政策,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宜昌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从挑战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中美战略博弈成为常态,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所带来的深度影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明显增多。宜昌仍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双重压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就业总量压力长期存在,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外部环境对就业影响加深加剧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不平衡;人才总量与我市人才强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城乡收入分配存在差距,中等收入群体有待扩大;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增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人社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

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宜昌人社部门要以辩证思维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发展规律,树立底线思维,创造性开展工作,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加快推进宜昌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十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人社事业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谋定快动,担当作为,着力推动就业和用工配置的效率变革,民生保障和改善的质量变革,人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变革,劳动关系现代治理的机制变革,人社领域营商环境的集成变革,以更高质量的社会保障、要素保障、环境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宜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引擎、争当表率”伟大实践中贡献人社力量。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社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强劲保障。

——坚持系统观念。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六大定位、九大产业、五大功能、四大布局找准定位,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与各领域协同联动。

——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稳定和谐。

第二节 主要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战略安排,二〇三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如下:

二〇三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到二〇三五年,我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随着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就业质量显著提升,保持较低的失业水平,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局面。人才政策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质高效。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人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健全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保体系法定人员应保尽保,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探索对新就业形态更加友好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

——建设高素质有活力的人才队伍坚持人才引领发展,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整体提升、创新活力进一步迸发。依托重大战略和优势产业,集聚一批优秀领军人才,实现产业布局与人才发展同步推进,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全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36.319.5万人

——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规范,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健全,工资宏观调控更加有力,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机构明显改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0%99%以上。

——打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全民、均等可及、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标准化公共服务制度全面推行,人社网上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大数据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巩固加强,智能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保卡发行应用覆盖面更广。“十四五”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00

专栏2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   标

十三五

目标

2020

基数

2025

目标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35

49

35

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

5

3.47

5

预期性

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20

预期性

4.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2

预期性

二、社会保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5

96

预期性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5

61.12

64

约束性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63

66.28

69

约束性

人才队伍建设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33.5

33.8

36.3

预期性

9. 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4.14

4.54

预期性

10.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4.5 

 5 

预期性

11.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12.5

9

预期性

12.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9.3

3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5

64.03

68

预期性

1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8

99.22

98

预期性

15.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98

100

99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6.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372.41

395.99

400

预期性

17.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41.42

67

预期性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篇  稳就业 保民生 开新局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促进就业创业,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三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稳定就业存量、扩大就业增量、提升就业质量、研究就业变量,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素质,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强化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协同,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将带动就业目标纳入重大产业规划,优先投资岗位创造多的项目,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健全县以上政府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夯实就业工作责任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破除妨碍劳动者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平等就业。持续加大投量、优化投向,提升就业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吸引更多大学生在宜昌就业创业。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机制,加大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力度,拓展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支持和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区域劳务协作,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扎实开展“春风行动”,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实施就业困难群体脱困帮扶行动,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统筹做好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第三节 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扶持项目、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打造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创业服务进社区、校区、园区,支持建设高质量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实施“我兴楚乡、创在宜昌”返乡创业行动,引导支持农民工等人返乡创业,推出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和示范项目。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举办“智汇三峡”创新创业年度大赛,培育构建“宜荆荆恩”区域性、综合性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发展,扩大非全日制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就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第四节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开展新兴产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技能人才振兴行动、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以工代训、职业技能竞赛培训。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培训”。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和安全。推进市、县两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融合“宜荆荆恩”技工院校优质资源,调动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积极性,推进职业技能发展区域中心建设。加强民办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技能强市战略,持续开展技能强省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贯彻实施《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促进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出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组建“宜荆荆恩”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联盟,加强区域性市场培育,做大做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挥园区聚集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功能,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完善就业和用工市场化服务,发展化工行业、生物医药、农村人才振兴等人力资源市场,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促进服务业态向高端攀升。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加大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人才在产品升级、技术创新、品牌塑造、经营革新等方面走在行业前列。

专栏3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1.领军企业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在全国全省具有显著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打造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市场和社会认可度高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积极申报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

2.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能力提升培训,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能力过硬、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积极申报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
    3.产业园区建设计划。推动宜昌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申报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

4.诚信主题创建行动。组织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每年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发挥示范机构诚信带头引领作用,增强服务机构的诚信意识、品牌意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

第六节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深化“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就业领域的应用,推动打造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有条件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加强乡镇、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就业服务,提供便捷高效、个性化、专业化的就业服务。强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考核,加强成果运用和大数据分析,提升就业形势研判科学性,完善就业失业统计制度。健全完善失业预警监测机制,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专栏4促进就业工程

1.打造示范型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立足省内一流、全国知名创建目标,将宜昌市公共实训基地打造成集技能竞赛、师资培训、学术交流、就业创业成果会展为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2.建设“宜荆荆恩就业和用工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重点人群和用工需求数据库,实现信息可检索、供需能匹配、信息准推送,促进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

3.建设零散工示范服务市场。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将零散工市场建设补助资金纳入就业补助资金范围,制定零散工服务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利用闲置学校、厂房、房产或政府新建的方式建设相对集中、管理规范的零散工市场,引导路边揽活的零散工进场谋职,体面就业。

4.推动就业诚信制度建设。完善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就业失业补贴政策等数据信息,探索建立就业补贴政策资金追缴、公共就业服务办理受限等失信人员警示、惩戒机制。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将就业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行限制性惩戒措施,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公共就业服务环境。

5.实施创业培训师资能力提升计划。积极争取部、省支持,培养一批SYB创业培训讲师,并在宜荆荆恩城市群共享共建,促进区域内创业培训师资业务能力整体提升。

6.实施劳务品牌促就业计划。健全劳务品牌创建机制,加强劳务品牌发现培育,打造培植富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

第四章  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第一节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

统筹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企业、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推动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工作,以外卖、网约车等行业先行试点,探索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继续完善和巩固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

第二节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规范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积极对接全国统筹。稳步推进全省缴费基数标准、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标准统一。按统一部署稳妥实施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病残津贴政策。规范完善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保持遗属待遇政策平稳衔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运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推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协调发展,包容鼓励年金类补充养老保险,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实国家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开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建立工伤保险预防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伤保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深化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合作模式,完善人社部门为主导、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机制。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收统支制度,全面落实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切实提高工伤保险基金共济能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

第三节 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发放

落实国家调待政策,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提高人均养老金水平。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落实工伤保险调待政策,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伤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功能。

加强社会保基金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完善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维护基金安全。健全“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强化经办风险管控,全面实现风险防控进规程、进系统。加强社保基金、年金基金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大数据监督,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提高监管效能。完善社会保险欺诈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案件移送长效机制,加大社保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立社保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提升基金管理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人员能力素质。

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对接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线下线上互为补充的社保服务模式,线下依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或政务服务中心实体窗口,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实现“一门式”“一窗式”无差别办理;线上以集中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为基础,通过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办理,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统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简化优化经办流程。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便利。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大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培训力度,扩大培训人员范围,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专栏5社会保险工程

1.优化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着力提升数据智能统计分析能力,共建“宜荆荆恩”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标准。

2.会保险经办能力提升工程。提升社保参保、转移接续、资格认证、政策申享等社保服务的便利性,促进宜荆荆恩”异地社保业务一体化协调办理。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等多种渠道提供不见面服务,实现网办覆盖率达到90%,网办率达到80%

3.工伤保险统收统支“六统一”工程。实现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待遇支付标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统一

4.工伤预防专项行动。完善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重点行业工伤事故、职业病发生率定期分析制度,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工伤预防工作,推进工伤预防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降低“十四五”期间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

5.失业保险“五统一”工程。实现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缴费政策、待遇支付政策、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以及基金收支管理统一。


第三篇  育人才 聚贤能 促发展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紧紧围绕人才强市目标,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深入实施人才引进集聚、培育提升、创新创业、激励保障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人才生态环境,为城市留人、为企业留才、为社会留量。

第五章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以引领高质量发展和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导向,主动融入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长江大保护等重大战略的实施,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机制运行、服务保障,坚持精准引才、系统育才、科学用才、用心留才。聚焦绿色化工、生物医药、清洁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集聚引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专家选拔培养激励,建设新时代专家队伍。深入实施专家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和产业流动。大力弘扬新时代建功立业奉献精神,健全完善专家人才联系服务机制,营造崇尚创新、激发活力的社会氛围。建好用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实践基地平台,深入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加强博士后创新人才、卓越人才选拔培养。优化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服务。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新职业人才培养培训,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突出改革创新,聚焦人才集聚、培养、流动、评价、激励等关键环节,破解深层次人才发展障碍,推进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动能转换协同发展。继续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用人主体人才评价自主权。推进新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人才薪酬福利、社会保障等制度,不断畅通人才流动渠道。

专栏6专业技术人才支持计划

1.实施高端人才招引工程。继续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计划5年引进3000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及时高效兑现人才待遇;加快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落实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计划,落实出台进站博士后出站留宜奖励政策,吸引更多出站博士留宜就业创业;鼓励柔性引才、弹性引才,大力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博士后科技服务团、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等活动,落实按智分配,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2.施青年人才聚集工程。组织实施万名大学生留宜万名大学生来宜万名创业青年回宜计划,5年内新引进大中专毕业生以上各类人才20万以上。落实高校毕业生来宜安居保障、创业空间、创业贷款等政策,建立一批大学生招引服务站,组织办好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成100家大学生孵化基地、孵化器,优化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代理服务,推进高校毕业生引、育、用、留平台建设。
   3.施人才服务提质工程。建立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推出宜昌人才二维码,推进人才分类认定,健全人才服务一窗受理、一码覆盖、一次办好工作机制,落实人才就医、住房安居、子女入学、配偶择业等服务保障。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积极举办高级研修班。

第二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严密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企业、示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示范技工院校创建工作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竞赛选拔等多元评价体系拓展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探索延伸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扩大贯通规模。贯彻实施《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建立首席技师、特技师等岗位,合理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支持湖北三峡技师学院建设成全国“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全国 “优质中职学校”和 “优质技工院校”、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省级以上示范性技能培训及评价基地积极支持湖北三峡技师学院申办高职院校,实现“3+2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教育与五年制预备技师班的有效对接,发展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色高职教育。着力打造宜昌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品牌赛事争取省厅支持设立湖北工匠杯“宜荆荆恩”城市群职业技能大赛赛事。开展世界技能大赛选拔相关工作,力争每届世赛有宜昌选手入围湖北或中国集训队。对我市行业协会、企业和院校等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资助,带动行业、企业和院校多形式开展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加强职业素质培育,将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培育以及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于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全过程。

专栏7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1.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行业和技工院校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以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以上,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以上、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以上。根据宜昌实际,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1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

2.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对接国家级、省级赛事每年举办一届宜昌市技能状元大赛,围绕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开展不少于10个职业工种的竞赛项目。加强职业技能竞赛专家、裁判员队伍建设。

3.建设技工教育双品牌项目。湖北三峡技师学院建设成全省重点建设的5所高水平技师学院之一。创建2个高水平专业群2个品牌专业和 4个精品课程。支持宜昌市第二技工学校升格为面向现代服务业的技师学院,创建1-2个品牌专业,2门精品课程。
    4.建设技工院校产教融合项目。依托湖北三峡技师学院建设智能制造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完善实训设备,提升机加工智能化程度。

5.建设世界技能大赛选拔集训基地项目。支持湖北三峡技师学院申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集训基地,争取纳入省级示范集训基地。

6.打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工程。建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企业5家、示范技工院校2家、示范第三方培训评价组织5家。

7.创建优秀高技能人才品牌。评选“宜昌工匠”、“宜昌市技能大师”和“宜昌技术能手”等市级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

8.打造人力资源就业服务技能赛事博览会宜昌基地。依托职教园相关职业院校、会展中心和体育场馆等设施,承接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人力资源服务大赛和人力资源博览会等大型项目。

第三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健全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增强公开招聘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逐步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进一步健全以聘用制度为重点、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健全常设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探索设置专业技术人才单列岗位管理制度,分步实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全面推行竞聘上岗。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岗位聘用管理。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加强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规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开展多层次多类别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执法监督机制,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提升人事管理质量和服务能力。 

 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

加强人事考试基础建设,以推动“宜荆荆恩”人事考试资源共享为核心,共建鄂西南标准化人事考试基地积极参与“全国人事考试云平台”全省人事考试监控指挥平台建设。提升命题质量水平,加强专家队伍和骨干队伍建设,建设符合人事考试基本需求和地方建设专业需求的试题管理库,优化命题工作管理机制。提升考务管理工作能力,完善考试目标管理,标准管理,核查管理在内的考试质量标准体系,推进考务实施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推进人事考试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环境。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彻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开展市、县表彰工作。加强表彰活动计划管理,严格按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表彰评选推荐工作,推动县市区表彰项目实施。加强跟踪管理服务,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第四篇  优分配 化矛盾 促和谐

第六章  深化工资制度改革 积极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 

深化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国企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推行全员绩效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完善有关社会组织工资分配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第二节  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

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特征的薪酬分配指引,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工资支付制度,强化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信息引导。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体系,形成公开发布、定向反馈与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信息服务体系,为重点群体提供薪酬分配事前指引。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逐步实现绩效工资总量正常调整。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加快完善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实。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完善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坚持劳动关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宜昌特色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进一步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十佳和谐企业”评选创建活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推进劳务派遣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加强对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形势分析研判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完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

专栏8: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程

1.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实施和谐劳动关系计划,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金牌调解员,三年培育10户以上企业,每年服务300户以上新企用工。二是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

2.开展“宜昌市十佳和谐企业”评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宜昌市十佳和谐企业”评选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3.建设“宜荆荆恩”城市群劳动合同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强化政府管理职能,推动运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形成“线上签约、链上管理、大数据应用”的劳动合同电子化应用管理新模式,对推动规范用工、依法参保、根治欠薪、更加有效地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数据基础。

4.劳动关系矛盾基层化解计划。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基层调解融入宜昌市市域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矛盾纠纷首先在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引导群众更多地选择非诉讼渠道和方式解决纠纷,从源头上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多元化发展

强化调解仲裁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仲裁机构队伍、仲裁庭建设,打造金牌调解组织。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探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中心建设。提升“互联网+调解仲裁”能力。深化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建立落实“宜荆荆恩”城市群仲裁一体化合作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工会+仲裁”调解机制、“仲裁+法院”裁审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实践教学基地作用。打造仲裁法律援助服务品牌。建立调解仲裁机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百企”活动。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水平。深化“要素式”办案改革,统一全市案件办理尺度,规范全市案件庭审、加强仲裁类案指导,提升仲裁终结率;建立健全仲裁案件管理标准体系和评查机制,完善办案程序公正评价标准、办案质量效率评价标准和办案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标准,推动落实全市统一的案件制度。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劳动监察维权服务效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新业态、零工经济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负面清单,指导用人单位不断规范用工管理。开展年度诚信等级评价,完善信用管理目录,建立诚信档案,推进诚信评价结果应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诚信用工良好氛围。强化劳资矛盾企业自查自纠、社会综合调处和劳动监察执法监管。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上报等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大调处,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监察员资格培训、案卷评查、着力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对23℃人社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一点投诉、区域联动一事一单、跟踪办结、维权服务“打包办”等窗口服务制度,打造劳动监察服务品牌。

专栏9:实施“信用+劳动保障”工程

1.夯实信用基础,打造“不欠薪”品牌。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压实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各方责任,落实建设领域“五项制度”(工资保障金、实名制管理、专户开设、银行代发、维权公示牌),深化“两法”衔接和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着力推进不欠薪企业、不欠薪行业建设,打造“宜昌打工不欠薪”品牌,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愿欠的氛围,夯实市场主体信用基础。

2.完善信用体系,实现分类监管。修改完善《宜昌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进一步完善信用承诺制,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强化评价结果互通互用,严格按评价结果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监管,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

3.强化信用监管,打造“智治”模式。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机制,建立全市一体化农民工工资支付全流程闭环监管,实现项目全覆盖、情况全摸清、线索全收集、案件全办结、信用全评价、工资零拖欠。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以县域就业农民工市民化为重点,不断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民工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农民工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做好农民工家政服务培训,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民工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加快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打造农民工服务品牌。做好涉农民工问题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篇  提效能 优服务 转作风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形成覆盖全体、城乡一体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优化完善基层服务平台及其布局,推动就业社保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区域制度统一、质量水平有效衔接。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以通用基础标准分体系为指导,服务提供标准分体系为核心,服务保障标准分体系为支撑,岗位工作标准分体系为抓手的综合标准体系。探索开展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做好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价。提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将人社更多的应用场景纳入城市大脑建设。优化提升“智慧人社”应用服务,完成全省集中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全市人社大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依托部、省级人社大数据应用支撑平台以及市政务大数据交换平台,开展人社共享服务应用,推动人社业务大数据共享应用。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加大社保卡发行服务力度,推进第三代社保卡的发行,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做好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备案,人社网络及数据备份中心建设,加强人社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优化基层业务专网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先行区创建,深化“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高频事项 “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惠民政策“免申即享”,优化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便民服务,提升23℃人社服务”。常态化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推进“减证便民”,大力压缩办事时限。全面开展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好差评”,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面开展人社领域各项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强化常态化监督,坚持开展明察暗访,推进突出问题深化整改,适时通报负面典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第三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助力乡村振兴

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大方向,推进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鼓励外出农民工等返乡创业。健全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鼓励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招收有意愿的脱贫人口就读或参加培训。持续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成果,完善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范围,加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畅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创新社保服务方式。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加大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智力支持和人才服务力度,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才评价和工资福利政策,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全引导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

强化配套措施 推动组织落实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政策协调机制,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充分调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积极性,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领域地方配套法规规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实施“八五”人社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强化财力保障

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力增长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推动完善财权事权划分,构建与事权相匹配的各级财政分担机制,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支持重大改革、重点项目的实施。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社保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 

协调区域发展

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西部大开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推动形成“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实现宜荆荆恩城市群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联动发展、互补发展、均衡发展。积极争取省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支持。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全市人社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全市人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政治监督,增强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人社系统有效落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运用好招考招聘、基层遴选、人才引进等渠道,选优配好人社干部,不断优化全市人社系统干部队伍结构。

加强宣传引导

将宣传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抓好政策解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人社惠民政策举措说清说透。抓好成就宣传,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的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关注舆论反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积极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强化规划实施

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优质高效开展规划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落实各项相关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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