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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栏目:招投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已由宜发改审批2021235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福彩公益金。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宜昌市社会福利院,代建单位为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对福利院内颐康园儿童楼进行功能改造,对颐康园智障楼进行拆除。将儿童楼负一层至三层改造为公共卫生应急隔离用房。改造前总建筑面积为2615平方米,其中拆除智障楼建筑面积877.70平方米,改造儿童楼建筑面积1737.30平方米;加建疏散楼梯和电梯前室建筑面积154.70平方米。改造后总建筑面积1892平方米,涉及床位数46张。加建室外钢楼梯,钢结构悬挑式电梯前室。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体育场北路167号(宜昌市社会福利院院内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本相关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的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4.2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 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7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社会保障账户缴纳社会保险;(上传20219月至202111月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因近期社保系统调整,投标人能按招标文件提供社保的,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应材料;若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社保缴费证明的,需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对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职状态予以证明(格式自拟):(一)提供社保缴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二)提供项目人员在职承诺函,承诺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人承诺拟派项目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法律后果。)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9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专项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0“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0105日至2022011518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126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01 05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11.联系方式:

 标 人: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夜明珠路65号 

 系 人:曾龙光

联系电话:0717-62129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2001室

 系 人:郑瑞

联系电话:0717-603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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