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市民朋友们:
宜昌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以实际行动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市委文明办特向全体市民发出“爱文明宜昌,做文明市民”的倡议。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以下文明行为规范:
1. 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 维护交通秩序,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乱穿马路;在划定停车位按箭头方向停车,不占用人行道、消防及医疗急救通道、无障碍设施等;
3. 文明驾驶,不随意掉头、加速、变道、鸣笛,不车窗抛物;
4. 文明养犬,不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随意遛狗;
5. 美化绿化宜昌,不攀折花草树木,不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或其他公共设施设备上随意刻画、涂写、张贴;
6. 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不乱搭乱建,不乱摆摊点,不乱牵乱挂,不乱贴广告;
7. 文明用语,不争吵、不谩骂;
8. 文明旅游,不刻划、涂污,不损坏文物古迹、旅游设施;
9. 文明餐饮,不劝酒,不浪费粮食;
10. 文明上网,不在网络上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以及低俗、迷信、淫秽、暴力等信息;
11. 文明经商,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不虚假宣传、强迫消费、欺诈消费者;
12. 维护医疗秩序,不侮辱、谩骂、威胁医务人员;
13. 维护公共秩序,不越一米线,不随意插队;
14. 维护公共文明,不高声喧哗,不躺卧公共座椅,不在公共交通工具内饮食;
15. 遵守会场文明,不随意接听电话、进出会场,不交头接耳;
16. 遵守村规民约,不大操大办,不露天焚烧秸秆,不乱堆乱放杂物;
17. 遵守社区文明,不乱牵乱晒,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向外抛掷物品,不在楼道内、安全出入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和飞线充电;
18. 文明施工,不制造噪音,不抛洒泥土;
19. 遵守禁烟规定,不在校园内、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等禁烟场所吸烟;
20. 文明观赏,不在公共演出场所起哄、喝倒彩。
中共宜昌市委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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