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总结
栏目: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总结
日期:2022-01-11 10:42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编辑: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任务,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四同步”月度工作例会安排部署6次。5月7日,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如何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求,对我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18项进行分工安排,全力落实民法典专题学习、文旅法律法规宣传等任务。5月27日,代表宜昌市接受了中央政法委、中央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法治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情况并受好评。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修订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及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宜昌市2021年度旅行社奖励办法的通知》符合市场准入审查标准。清理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实行3件, 宣布失效的7件,需修订的1件。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宜昌市新闻出版、版权和电影领域行政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理顺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3个领域的许可审批、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职责。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安排专门经费,集中聘请由三名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服务系统各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重大决策、信访处理、合同签订等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开展合法性审查156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彰显部门特色,开展普法宣传。立足本职本业,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8.8全民健身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结合部门职能,创新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将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教工作融入到廉政文艺直通车、送戏下乡、广电“村村响”等日常工作中,推进法律法规进村入户,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创新情况在三峡融媒体中心法治宜昌栏目进行亮点展播。

  四是厚植服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修订9项高频事项颗粒化服务指南,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进四扇门”,5项事项“告知承诺、先证后核、证照同步”。推动“清减降”改革任务落地,94项政务服务事项(含办理项)即办率83%,缩减办理环节106个,取消78项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由法定2022天大幅压缩至198天。“我要开旅行社”一事联办主题在市直部门中率先上线,通过“证照联办”大幅压缩办事流程。创建4A级以上旅行社奖励、创建四星级以上饭店奖励、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优秀市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经费补助等纳入全市首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加强与市场部门对接,《宜昌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公布娱乐场所、网吧、旅行社设立的负面清单和禁设区域13条,从源头上帮助企业规避盲目投资,护住企业“钱袋子”。推出48条为民办实事清单,直面体育场馆低免开放、资金拨付、疫后重振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文化和旅游系统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服务窗口”的共识,通过发扬“店小二”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是忠诚履职尽责,净化文旅市场。开展了三峡坝区综合治理、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文旅体行业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倡导柔性执法,执行首犯轻微免罚、从新从轻处罚等制度,开展罚没收入逆势上升问题专项整改,本年度行政处罚立案14起,同比下降84.8%,免予行政处罚5起,免处罚款5000元。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项清单”308项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常态化47次约谈71家(次)经营单位,柔性前移执法工作,及时提醒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降低企业违规经营的风险。发挥旅游安全专委会的职能作用,建立日常协调、双重预防、专家查隐患、联合执法、督察检查、定期研判、季度例会等机制,组织召开文旅专委会视频会议5次,压实企事业单位、监管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促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今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全面落实。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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