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0-12月门前“五包”检查及“小广告”专项治理情况通报
栏目: 兴山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关于2021年10-12月门前“五包”检查及“小广告”专项治理情况通报

  兴城综管通字〔2021〕4号

  兴山县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

  关于10-12月门前“五包”检查及“小广告”专项治理情况通报

县城门前“五包”各责任单位:

  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期间,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门前“五包”检查组,采取综合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直100个单位10-12月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一)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好的单位:自然资源局(100分)、民政局(100分)、水利局(100分)、林业局(100分)、财政局(100分)、住建局(100分)、烟草公司(100分)、人社局(99分)、宣传部(99分)、农商行(99分)。

  (二)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差的单位:国网公司(96分)、林区车队(90分)、人保财险公司(90分)、石油公司(90分)、建筑公司(85分)。

  (三)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整改积极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实验中学。

  (四)城区“小广告”治理成效明显的单位:疾控中心、城管局、水利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烟草公司、房产物业、润城物业。

  二、主要问题

  (一)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大局意识缺乏,没有弄懂“门前五包”工作真正内涵,责任意识尚未入心入脑,缺乏全面管、共同管、综合管的责任担当。

  (二)工作主动性有待提升。交通局、国网公司、人保财险公司、林区车队宿舍楼区域整体环境卫生脏、乱、差,杂物乱堆乱放、绿化带内枯枝败叶清扫不及时、暴露垃圾等现象尤为突出,部分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问题不管不问,不积极上手解决责任区内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成效亟待提高。通过门前“五包”检查发现,少数单位不能够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存在推一下动一下的现象,工作成效不明显,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尚未形成。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门前五包”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严格按照《兴山县门前五包管理办法》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管理,督促物业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切实将“门前五包”工作落实到位,管理到位。

  (二)积极抓好整改。各责任单位要针对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引以为戒,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来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一是通报批评,二是直接和年终目标考核及文明创建挂钩;若因各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影响到上级部门对我县考核的,将提请相关部门予以问责。

  (三)确保工作质效。各有关单位要立足常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巩固县城系列创建成果,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特此通报。

  兴山县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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