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1-06
宜府办发〔202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宜府办发〔20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提升我市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保障城市高质量安全发展,依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经验做法切实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1〕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的复函》(安委办函〔2021〕48号)相关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城市安全风险,按照安全风险“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总体要求,以及安全风险“人防+技防+群防”综合监测预警理念,以宜昌“城市大脑”为统领,以大数据为支撑,按照“城市大脑全、行业小脑强、神经末梢灵”的建设原则,围绕城市生命线工程(重点是城市燃气、供水、桥梁、隧道、排水和城市照明)、自然灾害(重点是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城市内涝、地震)、公共安全(重点是城市消防、交通运输、电梯、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安全(重点是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安全)等4个方面20余个领域,分类分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优先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及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城市燃气、桥梁、供排水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风险,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安全发展贯穿城市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增强抓好城市安全防范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提升城市安全发展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城市安全风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问题导向、发挥实效。以试点为契机,围绕城市面临的风险挑战、技术短板和管理不足,利用科技驱动、管理创新和机制优化等方式,开展燃气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风险治理,发现并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风险和突出隐患,探索建立集风险发现、预警、处置、跟踪、反馈、考核于一体的“全周期”城市安全风险治理工作机制,提高试点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3.综合治理、系统提升。按照安全风险“人防+技防+群防”综合监测预警要求,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政府及职能部门、先进风险感知设备、城市市民在风险防范中的作用,系统性提升城市安全风险治理水平,探索形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宜昌模式”。

  4.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以“城市大脑”为统领,统筹开展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城市大脑”侧重底层平台能力,建设多跨综合场景、统一标准规则、加强安全管控等任务;“部门小脑”侧重打通数据、业务、系统内循环,按照多跨协同要求,实施业务流程再造;监测感知网络坚持应用为要、实用为王,分类分批推进建设。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普查,摸清城市生命线工程、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领域安全风险底数。通过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物联网络,推动城市燃气等领域实现重大风险点“人防+技防”综合监测预警,近期60%以上、远期100%重大风险点实现24小时动态监测预警。通过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立运转顺畅、指挥得当、响应高效的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建立城市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政府监管、市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通过推进燃气等城市重大风险治理,切实防范和化解一批城市安全风险,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力争实现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四) 建设模式。

  将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纳入宜昌“城市大脑”城市创新场景项目,由宜昌“城市大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统筹,由市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运营主体(负责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的投资、建设、运维等),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引进国内最先进的技术和研发团队参与,建设宜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所需资金由财政统筹保障。组建宜昌市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7×24小时监测值守、综合研判、指挥调度和应急响应。坚持统分结合,构建“市里管统、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分头扛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县市区全覆盖,实现一体化推进、一体化运营,纵向构建市、区、街道、社区、网格五级联动指挥体系,横向构建“1+1+N”(城市安全运营指挥中心+牵头责任部门+N个相关责任部门)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普查。

  组织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管控清单,摸清城市安全管控现状。同时,进一步完善城市安全风险普查机制,按照《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安委办函〔2021〕45号)相关规定,优先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风险普查工作,确定安全风险监测点位和具体监测参数,为试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底账资料。

  (二)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物联感知网络。

  围绕城市生命线工程、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生产安全4大领域,按照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重点监测数据需求,制定《宜昌市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管理工程建设方案》等物联感知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在高危行业、重点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公共设施、自然灾害等领域,分类分期针对重点监测数据开展感知感应设施、设备项目建设,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城市安全风险感知网络。

  (三)搭建风险感知数据汇聚平台。

  制定全市物联感知平台数据接入标准,依托城市大脑数字底座,搭建全市统一的物联感知数据汇聚平台,对全市物联感知设备(含政府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设)数据进行统一接入和汇聚。通过建库聚数、共治共享,为部门小脑、综合平台应用场景建设提供技术、数据和能力支撑。

  (四)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

  以《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为基础技术标准,制定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设计方案。开发风险监测、分析预警、联动处置等各项业务应用功能模块,优先建立城市燃气、供水、桥梁、隧道、排水和城市照明等专项场景应用模块,构建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和数据规范体系,同步推进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模块建设(系统整体架构见附件3)。

  (五)开发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远端应用平台。

  开发适应不同角色、层级和对象的远端应用平台,搭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城市大脑)+部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部门小脑)+用户末端(生产经营单位,市、区、街道、社区、网格五级监管人员,城市居民)”多层级、互联互通的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平台体系。分级分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及专业人员定期巡检上报制度、监管人员动态跟踪监管制度、监测设备24小时主动物联感知监测制度、城市居民宜接就办制度等监测预警配套制度,提升中心平台和远端应用协同联动效能。

  (六)建设宜昌市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

  制定《宜昌市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建设方案》,成立宜昌市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的7×24小时值守。开展应急资源普查,推动应急资源与监测预警平台对接融合。制定指挥中心、行业部门值班值守制度,制定风险预警研判、应急响应、联动处置、跟踪反馈、考核奖惩制度等标准化操作指南。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行业部门、属地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资源多层级、多角色协同联动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响应工作机制。

  (七)开展重大风险专项治理。

  围绕影响城市安全运行的重大风险实施系统整治。当前,突出城市生命线工程领域的燃气安全风险,围绕燃气经营风险、餐饮等公共场所风险、老旧小区风险、燃气工程风险、燃气具等燃气源头风险、燃气管道设施风险等方面,制定工作方案,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系统性开展风险治理。对燃气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强化燃气安全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建设。针对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领域的突出重大风险,实施系统性治理。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2年6月底前)。

  完成物联感知平台搭建,接入和汇集现有物联感知数据。组织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燃气安全风险系统性治理,基本完成燃气安全等领域的风险普查,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管控清单。完成燃气、供水、桥梁、隧道、排水和城市照明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第一期感知设备建设。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城市生命线工程风险监测预警模块建设;推进自然灾害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生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模块建设。启动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力争投入试运行。突出城市生命线工程领域的燃气安全风险,推进城市重大安全风险治理。

  (二)第二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完成自然灾害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生产安全风险等领域风险普查,开展安全监测感知网络建设,实现数据汇聚。基本建成城市生命线工程、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模块,基本完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针对燃气等领域的智能化远端应用平台投入使用。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投入运营,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7×24小时监测值守、综合研判、指挥调度和应急响应。基本建立集风险发现、预警、处置、跟踪、反馈、考核于一体的“全周期”城市安全风险治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城市重大安全风险治理。初步建立城市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

  (三)第三阶段(2023年3月底前)。

  持续完善安全监测感知网络,持续完善城市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持续完善前端应用平台,持续完善城市运行指挥中心管理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全周期”城市安全风险治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城市重大安全风险治理,不断优化完善城市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接受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试点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依托宜昌市“城市大脑”建设指挥部,成立宜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对照《宜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保障,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及省级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工程建设。

  (二)强化城市风险治理体系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查缺补漏,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分领域组织开展风险普查,实施重大风险专项治理。要围绕安全风险“人防+技防+群防”综合监测预警理念,完善城市风险监测感知手段,发挥技术人员巡查管控的专业优势、监测设备实时感知监测的科技优势、部门齐抓共管的制度优势、市民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优势,全方位透彻感知城市各领域、场所、设施和外部环境运行状况,提升安全风险感知的快速性、精准性和全面性。各部门要指导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单位建立多致灾因素关联的预警评估指标体系和耦合分析模型、风险分析模型库,通过感知数据汇聚、整合分析和共享共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预警的有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三)强化城市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城市安全风险“快处置”要求,结合风险管控需要,开展应急资源摸底调查,开展应急能力建设需求分析,分级分类开展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要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强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物质储备。要不断优化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操作指南,建立应急力量、应急物资装备指挥调度机制和应急补偿机制,提升城市安全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长效运行机制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分级分类配套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标准化操作指南体系,探索形成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标准、处置流程规范标准、数据对接标准、运行维护标准等规范性标准体系,满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风险态势感知、风险监测、分析预警、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建立风险感知精准、预警快速、指挥得当、响应高效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宜昌模式”。

  附件:1.宜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宜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任务清单

  3.宜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整体架构图

  附件1

宜昌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政府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水文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宜昌城市大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印发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