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夷陵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 三年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和起草说明
栏目:夷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20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与广大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关乎国家形象和国际声誉,事关夷陵农业产业做优做强和乡村振兴大局。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与广大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关乎国家形象和国际声誉,事关夷陵农业产业做优做强和乡村振兴大局。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问题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两大类问题,本次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就是聚焦这两大类问题较为突出的11种农产品开展重点治理。

  根据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21〕6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1〕22号)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结合夷陵区实际,经7部门会商,在全区联合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特制定《夷陵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促进科学、安全、合理地使用农兽药,提升农产品品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针对问题靶向发力,全程治理,力争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打防并举,三年巩固提升,使夷陵农业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档升级。

  三、工作任务

  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统筹推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完成治理目标。重点对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鸡、肉牛、肉羊、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11个问题突出品种的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以宣传部署,营造声势形成集中治理合力;摸底调查,精准掌握生产经营主体现状;健全网络,智能监管食用农产品安全;建立清单,问题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抓好源头,严格农兽药生产经营管理;转变方式,大力推广绿色种养殖模式;堵住隐患,严查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控残留,加强用药安全宣传指导;索证查验,严格入市农产品管控;严守防线,确保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行刑衔接,严惩食品安全犯罪;健全机制,引导社会共治共享12个方面为主要抓手开展治理行动。探索建立11个品种农兽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每个监管名录对象全覆盖。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农资管家”“阳光农安”“湖北智慧兽医+”平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制度应用和实施,推进用药记录便捷化、电子化,生产方式标准化。建立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渔药)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摸清11个品种生产基地(生产者)的面积、产量、病虫害发生、用药习惯、农产品上市等情况,建立11个品种生产主体监管名录;摸清畜禽屠宰企业现状,建立屠宰企业监管名录。制定11个品种精准治理清单,坚守基地生产关、农业投入品“供”“用”安全关、日常巡查检测关、农产品准出关、市场准入关五道关口,实现生产过程可监管、农业投入品及产品可追溯,提升监管水平,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关键词解读

  治违禁:指治理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违法使用问题;治理产蛋期违法使用兽药问题;治理停用兽药违法使用问题。

  控药残:指控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禁限用药物:是指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其他化合物。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46种、有禁止使用范围的限制使用农药20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21类(种)、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兽药8种。韭菜、豇豆、芹菜中重点检测克百威、三唑磷、毒死蜱等禁限用农药以及腐霉利、灭蝇胺等易超标的常规农药残留;牛肉羊肉中“瘦肉精”;“四条鱼”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氧氟沙星等禁用、停用药物。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严厉打击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对农产品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用农药到作物收获时必须间隔的天数。即作物收获前禁止使用农药的天数。设定农作的安全使用间隔期,是为保证收获的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不会超过规定的限量标准,以名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

  兽药休药期:也叫消除期,是指食用动物在最后一次使用兽药到许可屠宰或它们的乳、蛋等产品上市销售的间隔时间。

  2024年底前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分别是甲拌磷、水胺硫磷、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甲基异柳磷、涕灭威、氯化苦、磷化铝。对蔬菜上残留检出较多的高毒农药率先淘汰。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