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西陵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西陵区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栏目:西陵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31

西陵区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市职改办〔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全区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必须是在西陵区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2022年度在职在岗(含签订人事聘用合同,下同)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等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低于规定申报条件的推荐标准。

  三、申报职数控制

  各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填写《2022年宜昌市西陵区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0),按“用人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的程序逐级核定本单位中小学一级教师2022年度申报职数,并严格按照空岗职数申报。民办学校可不限职数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前公示

  单位向教职工公示主管部门核定的空岗数、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职称评审方案、本单位经教(职)代会讨论通过的量化评分细则、职称相关文件政策等。

  (二)个人申请

  教师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按要求报送相关证书、业绩资料。

  (三)单位推荐

  各单位推荐申报应坚持民主评议、民主推荐,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按时上报。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大会述职;单位教职工投票推荐;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率测评(幼教可不组织测评);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单位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公示拟推荐对象。做好申报推荐程序、推荐名额、推荐人员《一览表》的公开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凡未经过公示的申报材料,评委会将不予受理。

  (四)网上申报推送

  申报个人通过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端(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59.175.218.201:8501),注册个人账号,登录后如实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推送至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教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网上数据录入必须真实准确,与纸质评审表、花名册信息一致。具体操作参考附件12“个人申报操作指南”。

  推荐单位通过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审核端(通过浏览器访问 http://59.175.218.201:8502),用职改办创建分配的账号,输入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在系统中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具体操作参考附件13“单位审核操作指南”。

  (五)线下纸质材料申报

  申报纸质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由各单位审查后报送至西陵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其中,评审表除提供线下填报的之外,还需另外提交一份系统中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正反双面)。

  申报材料受理审核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逐件、逐级审核,审核人逐级签名并签署“已核原件”字样,审核单位盖章,按规定顺序装订装袋上报。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追查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凡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在职称信息管理系统予以记录,个人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凡没有按照要求对上报人员在申报前进行公示的,申请人未在《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上手书签名的,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

  (六)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11月10日至11月25日

  线下申报:11月21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

  (七)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宜市职改办〔2022〕8 号文件明确资格审查责任。各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负责复审工作,并进行评前公示。

  (八)专家评审

  宜昌市西陵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并公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备案。

  五、有关政策

  (一)关于水平能力测试。

  中小学、幼儿园申报一级、二级教师评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仍按照2014年水平能力测试方案进行,测试方案和结果须报区教育局、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测试结果当年有效。

  (二)关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纳入中小学教师等职称系列评价要素,评委会根据本专业实际提出具体评审要求。

  (三)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必须具备任教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普通话等级水平必须达二级甲等,其他教师普通话须达二级乙等。

  (四)关于转评等手续的办理。符合转评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填报《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附件4),经单位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审批。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和晋升。

  (五)关于援外、援藏、援疆、援青人员申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选派,对口参加援外、援藏、援疆、援青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进行申报,同时免于水平能力测试。

  (六)关于量化评审。我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实行量化评审,坚持“四重”评价,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破除“四唯”倾向,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证书。量化评审的主要内容约为职业道德(包括思想素质、各级表彰,以及师生满意率等)、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包括学历和学位、教育思想、继续教育、高层次培训、普通话等级等)、专业能力(包括专业荣誉、班主任工作情况、校内校外兼职、教学经历、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水平能力测试等)、专业业绩(包括工作量、育人业绩、教学质量、课改实践、校本研修、三课、教科研及论文论著、年度考核、其他奖励等)四个方面。评审前将聘请专家依据政策导向适度修订评价内容及项目赋分标准。

  六、工作要求

  申报人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经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上报的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处理。

  七、评审费用

  按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收取,一级每人150元,二级、三级每人60元。

  附件:1.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2.2022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3.宜昌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推荐表

  4.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5.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6.综合材料一览表

  7.单位公示证明

  8.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9.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职务名称对照表

  10.2022年宜昌市西陵区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11.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2.个人申报操作指南

  13.单位审核操作指南

  宜昌市西陵区中小学教师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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