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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关于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524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6-13 加入收藏
陈和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把十堰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湖北金融业发展的关心,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一、 绿色金融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成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相关工作,围绕推动绿色企业上市、扩大绿色直接融资规模、打造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多措并举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一)加大对绿色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纳入“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种子”企业名单,加大辅导工作力度。及时收集整理绿色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省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为企业上市提供优质服务。定期组织开展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调研,帮助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1年,我省汇绿生态、天源环保等绿色企业成功上市,中科瑞华、科迪智能、君集环境等环保类企业在湖北证监局辅导备案。2022年第一季度,中科生态等4家环保类企业在辅导。(二)推动绿色直接融资。一是鼓励和支持绿色企业并购重组再融资。会同沪深交易所、湖北证监局开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等相关业务培训,提升省内绿色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提高省内绿色上市公司质量,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绿色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支持省内优质绿色上市公司充分利用绿色通道政策,通过配股、增发等形式再融资和并购重组。2021年,我省有三峡旅游、三特索道两家绿色上市公司通过增发实现再融资11.79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长源电力实现再融资12亿元。二是推动绿色债券发行。会同有关方面开展企业债券融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的发行规模。做好存续企业债券兑付风险监测,加强与交易商协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沟通交流。积极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加入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开展同业拆借。积极对接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支持优质绿色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工具融资。2021年湖北省绿色债券共24只,融资规模共551亿元;2020年共15只,融资规模共194.6亿元,2021年融资规模较2020年增长183.14%,债券数量增长60%。三是鼓励和支持绿色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融资。支持、指导暂未达到公开发行上市标准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长型绿色企业到“新三板”挂牌,鼓励已挂牌“新三板”企业进行再融资。截至目前,我省已有中科水生等12家绿色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充分发挥四板市场塔基作用,引导绿色企业到四板市场挂牌,规范运作。结合全省各县市区的自然资源禀赋,着力培育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绿色发展等板块,成功培育了包括恩施富硒产业板块、黄冈生态农业板块、大别山精准扶贫板块、荆州现代农业板块、五峰茶业板块、大悟生态农业板块等绿色经济板块,全省已陆续形成红安、通山、恩施等110个县(市)域绿色产业板块。(三)推进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简称“鄂融通”)与“鄂绿通”平台进一步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和信息共享,不断丰富绿色金融融资产品,优化绿色金融服务。目前,“鄂融通”已开通了首贷、绿色贷、银税贷、融担贷等13个场景专区,推出“碳排放权担保贷款”“绿色流动资金贷款”等6个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并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场所实时对接,入库绿色低碳项目102个。二、下一步工作重点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证监会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情况和我省实际,抢抓资本市场政策机遇,着力推动全省特别是十堰市在绿色企业发掘培育、绿色直接融资和绿色债券发行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进一步创新后备绿色企业发掘与动态管理手段,做好“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等上市后备资源的梳理整合,遴选十堰市符合科创板、创业板要求的企业重点培育,并向沪深交易所推荐,切实加大对重点后备企业的协调服务、金融扶持力度。二是鼓励十堰市已挂牌“新三板”绿色企业进行再融资,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北交所上市,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争取“四板”改革创新试点。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加强对十堰市上市公司的发债指导,不断提升绿色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的发行规模。四是引导和鼓励绿色上市公司利用资产重组、再融资新规和债券品种创新等有利条件,进一步激发活力。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0日附件: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陈和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十堰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湖北金融业发展的关心,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绿色金融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相关工作,围绕推动绿色企业上市、扩大绿色直接融资规模、打造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多措并举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大对绿色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纳入“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种子”企业名单,加大辅导工作力度。及时收集整理绿色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省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为企业上市提供优质服务。定期组织开展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调研,帮助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1年,我省汇绿生态、天源环保等绿色企业成功上市,中科瑞华、科迪智能、君集环境等环保类企业在湖北证监局辅导备案。2022年第一季度,中科生态等4家环保类企业在辅导。

(二)推动绿色直接融资。一是鼓励和支持绿色企业并购重组再融资。会同沪深交易所、湖北证监局开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等相关业务培训,提升省内绿色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提高省内绿色上市公司质量,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绿色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支持省内优质绿色上市公司充分利用绿色通道政策,通过配股、增发等形式再融资和并购重组。2021年,我省有三峡旅游、三特索道两家绿色上市公司通过增发实现再融资11.79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长源电力实现再融资12亿元。二是推动绿色债券发行。会同有关方面开展企业债券融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的发行规模。做好存续企业债券兑付风险监测,加强与交易商协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沟通交流。积极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加入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开展同业拆借。积极对接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支持优质绿色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工具融资。2021年湖北省绿色债券共24只,融资规模共551亿元;2020年共15只,融资规模共194.6亿元,2021年融资规模较2020年增长183.14%,债券数量增长60%。是鼓励和支持绿色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融资。支持、指导暂未达到公开发行上市标准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长型绿色企业到“新三板”挂牌,鼓励已挂牌“新三板”企业进行再融资。截至目前,我省已有中科水生等12家绿色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充分发挥四板市场塔基作用,引导绿色企业到四板市场挂牌,规范运作。结合全省各县市区的自然资源禀赋,着力培育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绿色发展等板块,成功培育了包括恩施富硒产业板块、黄冈生态农业板块、大别山精准扶贫板块、荆州现代农业板块、五峰茶业板块、大悟生态农业板块等绿色经济板块,全省已陆续形成红安、通山、恩施等110个县(市)域绿色产业板块。

(三)推进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简称“鄂融通”)与“鄂绿通”平台进一步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和信息共享,不断丰富绿色金融融资产品,优化绿色金融服务。目前,“鄂融通”已开通了首贷、绿色贷、银税贷、融担贷等13个场景专区,推出“碳排放权担保贷款”“绿色流动资金贷款”等6个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并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场所实时对接,入库绿色低碳项目102个。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证监会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情况和我省实际,抢抓资本市场政策机遇,着力推动全省特别是十堰市在绿色企业发掘培育、绿色直接融资和绿色债券发行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创新后备绿色企业发掘与动态管理手段,做好“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等上市后备资源的梳理整合,遴选十堰市符合科创板、创业板要求的企业重点培育,并向沪深交易所推荐,切实加大对重点后备企业的协调服务、金融扶持力度。

二是鼓励十堰市已挂牌“新三板”绿色企业进行再融资,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北交所上市,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争取“四板”改革创新试点。

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加强对十堰市上市公司的发债指导,不断提升绿色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的发行规模。

四是引导和鼓励绿色上市公司利用资产重组、再融资新规和债券品种创新等有利条件,进一步激发活力。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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