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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35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02 加入收藏
张志宏委员:您提出的《强化政府扶持和政策引导 提升我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资本市场建设工作特别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做好资本市场建设工作很有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吸纳和改进。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一、在推动我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推进企业上市作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部署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先后印发《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上市办)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通过出台实施支持企业上市奖补政策、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等一系列举措,增强企业上市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资本市场发展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推动我省资本市场建设和企业上市驶入“快车道”。(一)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坚持政府引导、梯次培育、上下联动、奖励考核,健全分区域、分行业、分层次、分阶段后备企业培育机制,完善“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体系,实行企业上市奖励无申请兑付,加强与证监会和沪深北交易所的常态化汇报沟通,积极引导推动我省企业上市。2018以来,我省新增52家上市公司。其中:2021年新增20家上市公司,创历史最好成绩。今年以来,全省新增5家上市公司,4家企业待发行,2家提交注册,另有21家企业在会在审,49家在辅导。全省共有境内上市公司132家,境外上市公司26家。(二)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组织举办长江资本大会暨第十二届武汉金融博览会、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湖北周、湖北企业利用香港融资平台对接交流会、全省“专精特新”企业投融资培训等活动,争取沪深北交易所“三个基地”落户湖北,利用交易所优质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债券融资、再融资等各类培训,推动企业与创投机构加强投融资对接,助力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2021年全省直接融资总额达到6834.54亿元,同比增长17.35%,在全国排名从上年的14位升至12位,中部位居第2,创历史最好水平。其中IPO首发融资121.88亿元,同比增长109.46%;债券融资6059.88亿元,同比增长18.61%。今年1-6月,全省直接融资额3513.58亿元,同比增长8.92%。(三)夯实多层次资本市场根基。积极助力中小微企业对接新三板和四板市场,培育资本市场“基石”。今年以来,我局专门印发推进我省企业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企业赴新三板挂牌和北交所上市工作电视电话会,引导督促各地分类施策,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截至6月底,全省“新三板”挂牌企业家数246家,位居中部第1、全国第7。其中:创新层企业64家,基础层企业182家。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区域链试点和改革创新试点,提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满足中小微企业初期融资需求,实现规范发展。武汉股权托管中心挂牌企业达到6142家,实现全省县域全覆盖,挂牌企业家数等主要业务指标继续稳居全国同业机构前列。(四)引导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印发《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实施意见》,省国资委印发《关于推进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上市公司依法通过各种方式提质增效。省政府多次召开风险上海公司专题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证监局成立风险化解工作转班,赴相关市州政府督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强化日常监管,湖北证监局对14家公司治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加强督促整改,抓好“关键少数”培训,2021年开展线上线下再融资新规培训11场次。针对上市公司违规问题累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9家次,移送立案稽查3家次,移送初步调查1家次。闻泰科技、振华化学、天风证券等上市公司通过重组实现业务整合提升,居然之家、泛海控股、双环科技等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产优化配置,华昌达通过司法重整有效化解相关风险。今年以来,全省上市公司增发融资40.31亿元,融资额在中部排第2位。二、下一步工作措施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近年来,我省在培育上市公司、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在上市公司数量、总市值、上市领军企业数量、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还有差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挥资本市场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枢纽作用和要素集聚功能,明确提出“十四五”上市公司家数、上市后备企业家数、直接融资规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实现“四个倍增”,着力打造中部资本市场高地。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和采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做法,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扩大上市公司增量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相结合,强化政策全周期支持和服务全链条保障,推动我省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抓发展,培育更多优质上市公司。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入实施资本市场建设“楚天行动”。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为抓手,加强工作调度、通报约谈和经验推广,压紧压实市州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推动优质企业上市。二是做多做优上市后备主体,充分调动交易所、券商、市州、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力量和资源,在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园区企业、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等重点领域发力,进一步充实完善后备资源库。开展规范化市场主体“种子”发掘培育行动,通过利用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大数据系统筛选发现、市州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创投机构招引推送等方式,深度挖掘上市后备企业。三是充分用好“上市云”平台、三大交易所服务基地等,对入库企业开展资本市场基础业务培训,分层分类编印企业上市简明手册、支持政策清单,引导企业按照上市标准和要求合规经营,做好信息披露、信用维护、舆情管理,发挥金融机构支持功能,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夯实上市基础。四是推行“保姆式”对接帮扶,分层分类制定重点企业上市时间表,组建专业团队与企业建立对口机制,配置上市顾问,通过线上线下各种形式为企业“问诊把脉”,引入发展资源,解决上市问题。对已进入辅导期的企业,以上市审核为导向,帮助中介机构一企一策制订上市辅导方案,抓好问题整改,推动企业尽快具备申报条件。建立拟上市企业报审、问询答复的专家咨询服务机制,加强与沪深北交易所合作,探索上市审核互信机制,加快企业上市进程,提高企业过会成功率。(二)抓重点,支持相关领域企业加快上市步伐。一是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和人才优势,深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强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实施知识产权“五大工程”,在专利培育转化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培育和服务能力提升方面为我省科创企业提供助力和支撑。在全省范围深度发掘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一批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优质上市后备资源,纳入“种子”企业库作为重点辅导培育对象。二是抓机遇,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交所上市。目前,我省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达到172家、2357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560家,与北交所企业上市发行制度安排和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的功能定位高度契合。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中,近130家企业净利润在1000万元-3000万元,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企业规模、产业定位、财务指标等基本条件均符合新三板、北交所的定位及要求,我们将通过政策支持、培育引导鼓励支持我省企业到北交所上市。三是支持国有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省国资委印发《推进省属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由23家企业组成的省属企业上市后备库,推动鄂旅股份、湖北银行、中南建院、交投智能检测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三)强培育,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将上市公司作为区域经济发展重要战略资源和驱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大支持力度,通过组织培训、对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对我省上市公司业务指导,促进上市公司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和水平,支持鼓励上市公司用好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更好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齐进,围绕上市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加强整合布局,提升上市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出机构与上市公司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风险化解工作机制,将国资、发改、经信等相关部门、相关市州政府纳入上市公司风险化解工作机制,形成各方化解风险工作合力。与上交所落实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围绕上市公司风险化解和提质增效情况、上市公司发展、债券业务、再融资等方面加强信息交流和深度合作。通过第三方监测、市州日常联系报送、部门及时对接,及早发现和掌握上市公司风险,抓好源头化解。对上市公司绿色发展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讲完善注册登记系统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湖北碳市场制度体系,积极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组织开展ESG评价体系与应用机智研究,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低碳项目、绿色创新项目。(四)优环境,全力服务资本市场发展。一是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升资本市场支撑能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我省设立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券商头部机构,引导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总部、金融功能中心。支持宏泰集团打造成为全牌照金融控股集团,推进省农信社改革,加快推动湖北银行、汉口银行等重点法人机构上市,支持长江证券、天风证券等法人机构增资扩股,做大做强。加强与法人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大政府资源倾斜力度,引导鼓励各类机构深耕湖北、精耕湖北,提升服务湖北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率。二是加大新兴产业创投领域的投入力度,针对创投市场的募、投、管、退等薄弱环节“对症下药”,提升整体科创动能活跃度。出台吸引创投产业在湖北聚集、发展的专项政策,搭建科创企业与创投机构、各类资本对接的平台,引入优势资源,通过资本市场力量引领湖北科创优势转化落地。围绕光谷科创大走廊等重点区域,充分发挥创投基金和产投基金作用,通过市场化、专业化、价值化的运作方式,强化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10个省级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方面对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产业集聚,打造集科研、孵化、产业全链服务的中部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三是发挥资本市场服务机构作用。充分发挥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资本市场专业机构作用,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完善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联系市州和重点区县制度,定期通报重点券商保荐人服务情况,引导更多券商深入市县,点对点提供专业指导,聚焦产业链固链扩链,常态开展专业培训、沙龙研讨、项目对接、投资案例交流等活动,助推企业上市融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附件: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张志宏委员:

您提出的《强化政府扶持和政策引导 提升我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资本市场建设工作特别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做好资本市场建设工作很有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吸纳和改进。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推动我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推进企业上市作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部署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先后印发《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上市办)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通过出台实施支持企业上市奖补政策、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等一系列举措,增强企业上市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资本市场发展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推动我省资本市场建设和企业上市驶入“快车道”。

(一)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坚持政府引导、梯次培育、上下联动、奖励考核,健全分区域、分行业、分层次、分阶段后备企业培育机制,完善“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体系,实行企业上市奖励无申请兑付,加强与证监会和沪深北交易所的常态化汇报沟通,积极引导推动我省企业上市。2018以来,我省新增52家上市公司。其中:2021年新增20家上市公司,创历史最好成绩。今年以来,全省新增5家上市公司,4家企业待发行,2家提交注册,另有21家企业在会在审,49家在辅导。全省共有境内上市公司132家,境外上市公司26家。

(二)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组织举办长江资本大会暨第十二届武汉金融博览会、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湖北周、湖北企业利用香港融资平台对接交流会、全省“专精特新”企业投融资培训等活动,争取沪深北交易所“三个基地”落户湖北,利用交易所优质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债券融资、再融资等各类培训,推动企业与创投机构加强投融资对接,助力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2021年全省直接融资总额达到6834.54亿元,同比增长17.35%,在全国排名从上年的14位升至12位,中部位居第2,创历史最好水平。其中IPO首发融资121.88亿元,同比增长109.46%;债券融资6059.88亿元,同比增长18.61%。今年1-6月,全省直接融资额3513.58亿元,同比增长8.92%。

(三)夯实多层次资本市场根基。积极助力中小微企业对接新三板和四板市场,培育资本市场“基石”。今年以来,我局专门印发推进我省企业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企业赴新三板挂牌和北交所上市工作电视电话会,引导督促各地分类施策,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截至6月底,全省“新三板”挂牌企业家数246家,位居中部第1、全国第7。其中:创新层企业64家,基础层企业182家。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区域链试点和改革创新试点,提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满足中小微企业初期融资需求,实现规范发展。武汉股权托管中心挂牌企业达到6142家,实现全省县域全覆盖,挂牌企业家数等主要业务指标继续稳居全国同业机构前列。

(四)引导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印发《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实施意见》,省国资委印发《关于推进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上市公司依法通过各种方式提质增效。省政府多次召开风险上海公司专题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证监局成立风险化解工作转班,赴相关市州政府督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强化日常监管,湖北证监局对14家公司治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加强督促整改,抓好“关键少数”培训,2021年开展线上线下再融资新规培训11场次。针对上市公司违规问题累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9家次,移送立案稽查3家次,移送初步调查1家次。闻泰科技、振华化学、天风证券等上市公司通过重组实现业务整合提升,居然之家、泛海控股、双环科技等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产优化配置,华昌达通过司法重整有效化解相关风险。今年以来,全省上市公司增发融资40.31亿元,融资额在中部排第2位。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近年来,我省在培育上市公司、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在上市公司数量、总市值、上市领军企业数量、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还有差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挥资本市场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枢纽作用和要素集聚功能,明确提出“十四五”上市公司家数、上市后备企业家数、直接融资规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实现“四个倍增”,着力打造中部资本市场高地。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和采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做法,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扩大上市公司增量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相结合,强化政策全周期支持和服务全链条保障,推动我省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抓发展,培育更多优质上市公司。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入实施资本市场建设“楚天行动”。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为抓手,加强工作调度、通报约谈和经验推广,压紧压实市州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推动优质企业上市。二是做多做优上市后备主体,充分调动交易所、券商、市州、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力量和资源,在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园区企业、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等重点领域发力,进一步充实完善后备资源库。开展规范化市场主体“种子”发掘培育行动,通过利用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大数据系统筛选发现、市州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创投机构招引推送等方式,深度挖掘上市后备企业。三是充分用好“上市云”平台、三大交易所服务基地等,对入库企业开展资本市场基础业务培训,分层分类编印企业上市简明手册、支持政策清单,引导企业按照上市标准和要求合规经营,做好信息披露、信用维护、舆情管理,发挥金融机构支持功能,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夯实上市基础。四是推行“保姆式”对接帮扶,分层分类制定重点企业上市时间表,组建专业团队与企业建立对口机制,配置上市顾问,通过线上线下各种形式为企业“问诊把脉”,引入发展资源,解决上市问题。对已进入辅导期的企业,以上市审核为导向,帮助中介机构一企一策制订上市辅导方案,抓好问题整改,推动企业尽快具备申报条件。建立拟上市企业报审、问询答复的专家咨询服务机制,加强与沪深北交易所合作,探索上市审核互信机制,加快企业上市进程,提高企业过会成功率。

(二)抓重点,支持相关领域企业加快上市步伐。一是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和人才优势,深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强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实施知识产权“五大工程”,在专利培育转化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培育和服务能力提升方面为我省科创企业提供助力和支撑。在全省范围深度发掘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一批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优质上市后备资源,纳入“种子”企业库作为重点辅导培育对象。二是抓机遇,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交所上市。目前,我省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达到172家、2357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560家,与北交所企业上市发行制度安排和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的功能定位高度契合。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中,近130家企业净利润在1000万元-3000万元,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企业规模、产业定位、财务指标等基本条件均符合新三板、北交所的定位及要求,我们将通过政策支持、培育引导鼓励支持我省企业到北交所上市。三是支持国有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省国资委印发《推进省属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由23家企业组成的省属企业上市后备库,推动鄂旅股份、湖北银行、中南建院、交投智能检测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三)强培育,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将上市公司作为区域经济发展重要战略资源和驱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大支持力度,通过组织培训、对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对我省上市公司业务指导,促进上市公司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和水平,支持鼓励上市公司用好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更好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齐进,围绕上市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加强整合布局,提升上市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出机构与上市公司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风险化解工作机制,将国资、发改、经信等相关部门、相关市州政府纳入上市公司风险化解工作机制,形成各方化解风险工作合力。与上交所落实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围绕上市公司风险化解和提质增效情况、上市公司发展、债券业务、再融资等方面加强信息交流和深度合作。通过第三方监测、市州日常联系报送、部门及时对接,及早发现和掌握上市公司风险,抓好源头化解。对上市公司绿色发展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讲完善注册登记系统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湖北碳市场制度体系,积极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组织开展ESG评价体系与应用机智研究,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低碳项目、绿色创新项目。

(四)优环境,全力服务资本市场发展。一是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升资本市场支撑能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我省设立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券商头部机构,引导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总部、金融功能中心。支持宏泰集团打造成为全牌照金融控股集团,推进省农信社改革,加快推动湖北银行、汉口银行等重点法人机构上市,支持长江证券、天风证券等法人机构增资扩股,做大做强。加强与法人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大政府资源倾斜力度,引导鼓励各类机构深耕湖北、精耕湖北,提升服务湖北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率。二是加大新兴产业创投领域的投入力度,针对创投市场的募、投、管、退等薄弱环节“对症下药”,提升整体科创动能活跃度。出台吸引创投产业在湖北聚集、发展的专项政策,搭建科创企业与创投机构、各类资本对接的平台,引入优势资源,通过资本市场力量引领湖北科创优势转化落地。围绕光谷科创大走廊等重点区域,充分发挥创投基金和产投基金作用,通过市场化、专业化、价值化的运作方式,强化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10个省级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方面对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产业集聚,打造集科研、孵化、产业全链服务的中部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三是发挥资本市场服务机构作用。充分发挥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资本市场专业机构作用,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完善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联系市州和重点区县制度,定期通报重点券商保荐人服务情况,引导更多券商深入市县,点对点提供专业指导,聚焦产业链固链扩链,常态开展专业培训、沙龙研讨、项目对接、投资案例交流等活动,助推企业上市融资。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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