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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65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01 加入收藏
陈志祥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综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您的提案中肯地指出了当前我省地方金融组织发挥服务实体作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以及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宝贵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于改进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和借鉴意义。一、关于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截至6月末,我省共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978家,全省小额贷款公司357家,贷款余额268.57亿元;融资担保公司208家,在保余额2177.4亿元;典当行187家,典当余额24.76亿元;融资租赁公司185家,租赁资产余额264.25亿元;商业保理公司14家,发放保理融资款余额14.48亿元;资产管理公司2家,不良资产投资余额168.87亿元。(一)针对出台专项支持政策的建议。为支持地方金融发展,我局强化调研学习,先后赴上海、江苏、广东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并起草相关工作报告,积极向省政府报送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近年来,我局支持武汉市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宜昌市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推动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政策落地落实。目前,武汉市已出台21项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根据《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规定,注册经营满3年的地方金融组织增资扩股的,武汉市按照新增实收资本金2%的比例给予一次性不超过600万元的奖励。宜昌市出台《鼓励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设或新迁入的法人地方金融组织,按照其实缴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下一步,我局还将积极推动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建议落地生效。(二)关于做大做强地方金融组织的建议。我局作为地方金融组织主管部门,自组建以来,高度重视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做大做强。一是强化准入管理。我局着重审核地方金融组织股东情况,优先支持资本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经营效益优的省属、市属国资企业和产业链龙头企业设立地方金融组织,提高新设地方金融组织质量。2021年以来,我局支持省长投集团、省联投集团、武汉市地铁集团等13家国资企业设立地方金融组织,提升地方金融组织综合实力。二是优化变更审批。我局成立以来,大力实施“清减降”专项行动,推行信用承诺制、容缺办理制,行政许可效率大幅度提高。2021年,我局支持湖北金控融资租赁公司办理大股东变更、东风雪铁龙融资租赁公司增资、天门市兴茂融资租赁公司增资等重大变更事项,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三是加强走访服务。我局支持大型企业特别是省属国企下属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推动加快湖北省融资租赁公司ABS发行进程,办理铁投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变更。上半年,我局相关业务处室赴宏泰集团控股地方金融组织开展走访调研,解读监管政策,回应企业关切问题,指导湖北金控融资租赁公司办理增资业务,推动企业产业化转型。(三)关于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的建议。一是强化制度供给。在推动出台《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基础上,我局紧锣密鼓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分行业出台了机构设立、变更及退出的操作指引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为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二是强化现场检查。我局持续开展专项清理、分类评级、年审、“双随机、一公开”、名单制管理等规范工作,对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现场检查实现全覆盖,累计清理277家地方金融组织退出相关行业,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效果明显。今年1-6月,我局对13个市州134家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三是改进完善非现场监管。我局严格落实银保监会监管月报、季报制度,充分利用监管信息系统,严把数据统计报送关口,加强对基层监管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风险监测,对于企业经营数据突变、坏账不良增长较快的,要求相应市州进行核实了解,进行对比分析,有针对性开展监管谈话,并作为现场检查计划制定的重要依据,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一)针对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建议。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会同省发改委,完成全国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湖北节点的运维管理和平台接入工作,我省是全国首批完成对接工作的6个省份之一。我局加快推进“鄂融通”二期项目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和数据开放,深度实现省、市平台联动和融合,会同省发改委和人行武汉分行,重点围绕金融助企纾困工作安排全面推广“鄂融通”创新应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和各类融资机构接入,不断扩大平台覆盖主体范围,为地方金融组织提供全面准确的企业信用信息。截至6月末,“鄂融通”已归集发改、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30多个单位的3.72亿条数据,入驻金融机构878家,汇集1842个金融产品,融资总金额超4053亿元。(二)针对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强化金融科技的建议。一是支持地方金融组织接入“鄂融通”。我局大力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加强金融科技建设,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控制业务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截至6月末,我局共支持103家地方金融组织接入“鄂融通”平台,满足地方金融组织线上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需求,提高地方金融组织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识别能力。二是支持设立征信服务公司。为提高服务中小企业能力,完善我省信用体系建设,我局会同省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等单位,大力支持宏泰集团设立征信服务公司,并为其接入“鄂融通”提供技术支撑,共享政务信息和数据资源,降低中小企业风控成本。同时,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协同共享。三是加快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我局正在建设融资担保四期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交易场所行业监管系统,实现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信息系统全覆盖,为数据统计分析、企业政务审批、实施分类监管提供科技支撑。三、关于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截至6月末,全省直接融资3513.58亿元,同比增长8.92%;今年新增上市公司5家、待发行企业3家、待注册生效企业3家,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58家。针对制定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建议。一是强化政策支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企业上市,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加强招投标采购支持、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加强投融资支持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上市培育服务力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二是加强科技担保。2022年,我局加快推进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设立湖北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聚焦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动构建覆盖全省、上下联动的专业化科技融资担保体系。截至6月末,全省科技担保业务在保笔数4173笔,在保金额118.5亿元,较年初分别增长83%、84%。三是提供精准服务。近年来,我局党组成员多次带队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加强指导督办,现场回应企业诉求。及时梳理拟上市企业问题清单,落实绿色通道制度,协调帮助企业疏通上市堵点。举办利用香港融资平台对接交流会、全省专精特新企业投融资培训和债券融资培训等活动,为企业上市挂牌和融资牵线搭桥。截至目前,我省共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357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2家。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附件: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陈志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综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中肯地指出了当前我省地方金融组织发挥服务实体作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以及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宝贵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于改进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一、关于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发展

截至6月末,我省共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978家,全省小额贷款公司357家,贷款余额268.57亿元;融资担保公司208家,在保余额2177.4亿元;典当行187家,典当余额24.76亿元;融资租赁公司185家,租赁资产余额264.25亿元;商业保理公司14家,发放保理融资款余额14.48亿元;资产管理公司2家,不良资产投资余额168.87亿元。

(一)针对出台专项支持政策的建议。为支持地方金融发展,我局强化调研学习,先后赴上海、江苏、广东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并起草相关工作报告,积极向省政府报送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近年来,我局支持武汉市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宜昌市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推动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政策落地落实。目前,武汉市已出台21项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根据《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规定,注册经营满3年的地方金融组织增资扩股的,武汉市按照新增实收资本金2%的比例给予一次性不超过600万元的奖励。宜昌市出台《鼓励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设或新迁入的法人地方金融组织,按照其实缴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下一步,我局还将积极推动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建议落地生效。

(二)关于做大做强地方金融组织的建议。我局作为地方金融组织主管部门,自组建以来,高度重视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做大做强。一是强化准入管理。我局着重审核地方金融组织股东情况,优先支持资本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经营效益优的省属、市属国资企业和产业链龙头企业设立地方金融组织,提高新设地方金融组织质量。2021年以来,我局支持省长投集团、省联投集团、武汉市地铁集团等13家国资企业设立地方金融组织,提升地方金融组织综合实力。二是优化变更审批。我局成立以来,大力实施“清减降”专项行动,推行信用承诺制、容缺办理制,行政许可效率大幅度提高。2021年,我局支持湖北金控融资租赁公司办理大股东变更、东风雪铁龙融资租赁公司增资、天门市兴茂融资租赁公司增资等重大变更事项,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三是加强走访服务。我局支持大型企业特别是省属国企下属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推动加快湖北省融资租赁公司ABS发行进程,办理铁投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变更。上半年,我局相关业务处室赴宏泰集团控股地方金融组织开展走访调研,解读监管政策,回应企业关切问题,指导湖北金控融资租赁公司办理增资业务,推动企业产业化转型。

(三)关于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的建议一是强化制度供给。在推动出台《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基础上,我局紧锣密鼓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分行业出台了机构设立、变更及退出的操作指引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为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二是强化现场检查。我局持续开展专项清理、分类评级、年审、“双随机、一公开”、名单制管理等规范工作,对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现场检查实现全覆盖,累计清理277家地方金融组织退出相关行业,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效果明显。今年1-6月,我局对13个市州134家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三是改进完善非现场监管。我局严格落实银保监会监管月报、季报制度,充分利用监管信息系统,严把数据统计报送关口,加强对基层监管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风险监测,对于企业经营数据突变、坏账不良增长较快的,要求相应市州进行核实了解,进行对比分析,有针对性开展监管谈话,并作为现场检查计划制定的重要依据,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一)针对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建议。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会同省发改委,完成全国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湖北节点的运维管理和平台接入工作,我省是全国首批完成对接工作的6个省份之一。我局加快推进“鄂融通”二期项目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和数据开放,深度实现省、市平台联动和融合,会同省发改委和人行武汉分行,重点围绕金融助企纾困工作安排全面推广“鄂融通”创新应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和各类融资机构接入,不断扩大平台覆盖主体范围,为地方金融组织提供全面准确的企业信用信息。截至6月末,“鄂融通”已归集发改、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30多个单位的3.72亿条数据,入驻金融机构878家,汇集1842个金融产品,融资总金额超4053亿元。

(二)针对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强化金融科技的建议。一是支持地方金融组织接入“鄂融通”。我局大力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加强金融科技建设,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控制业务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截至6月末,我局共支持103家地方金融组织接入“鄂融通”平台,满足地方金融组织线上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需求,提高地方金融组织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识别能力。二是支持设立征信服务公司。为提高服务中小企业能力,完善我省信用体系建设,我局会同省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等单位,大力支持宏泰集团设立征信服务公司,并为其接入“鄂融通”提供技术支撑,共享政务信息和数据资源,降低中小企业风控成本。同时,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协同共享。三是加快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我局正在建设融资担保四期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交易场所行业监管系统,实现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信息系统全覆盖,为数据统计分析、企业政务审批、实施分类监管提供科技支撑。

三、关于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截至6月末,全省直接融资3513.58亿元,同比增长8.92%;今年新增上市公司5家、待发行企业3家、待注册生效企业3家,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58家。

针对制定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建议。一是强化政策支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企业上市,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加强招投标采购支持、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加强投融资支持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上市培育服务力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二是加强科技担保。2022年,我局加快推进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设立湖北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聚焦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动构建覆盖全省、上下联动的专业化科技融资担保体系。截至6月末,全省科技担保业务在保笔数4173笔,在保金额118.5亿元,较年初分别增长83%、84%。三是提供精准服务。近年来,我局党组成员多次带队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加强指导督办,现场回应企业诉求。及时梳理拟上市企业问题清单,落实绿色通道制度,协调帮助企业疏通上市堵点。举办利用香港融资平台对接交流会、全省专精特新企业投融资培训和债券融资培训等活动,为企业上市挂牌和融资牵线搭桥。截至目前,我省共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357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2家。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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