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都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10-29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宜都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9日宜都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都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宜都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建立市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80家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任务,全市100%行政村实现“三个一”目标(即:各村设置一个以上收件点、设置一个以上寄件点,明确一个以上物流配送主体。),让农民群众享受“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二)从2021年11月1日开始,“快递进村”通达率达到100%,一般村1天进村收寄1次、偏远村2天进村收寄1次。

  (三)确保3家以上快递品牌进村,农民邮寄快递在村内寄件点可直接打单寄出,实现寄件不出村。

  (四)从市政府奖补政策执行之日起,村内寄件收费标准不高于陆城城区;村内派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新建市级电商交通物流产业园。在陆城建设市级电商交通物流产业园,引导各快递企业入驻,合作建设市级快件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在各乡镇建设电商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进行区域中转分拨,推动实现资源集聚、功能集成、运营集约。

  2.整合建成村级站点。由市经商局牵头,整合前期各村已建的电商、村邮、供销、物流站点,一村建一个寄递物流电商综合服务站点,将相关资源、功能叠加,负责本村快件的收派。对于极个别偏远山村暂未找到合适人选负责村级服务站的,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和作用,站在加强与村民建立紧密联系纽带的高度,按照“便民利民、安全规范”的要求,免费提供营业场所,在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站,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农民群众收寄快递的难题,满足村民网购网销需求。

  (二)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能力

  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鼓励和支持寄递物流企业围绕我市特色农产品产业链建设,采取驻村设点、集中收寄、专线直配等方式,主动对接农业龙头化企业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生产经营主体,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出台激励措施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大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大力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培育打造适合线上销售的农产品品牌、爆款商品、网红产品,促进线上销售,将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成为农产品出村进城的主渠道。支持村级服务网点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2022年底,创建1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省级示范网点。

  (三)合理选择运行方式

  结合实际,灵活选择“快递进村”方式。

  1.邮快合作。在邮政公司运力较强的乡镇,充分发挥农村地区邮政网点健全、配送网络通达的优势,搭建邮快下乡进村合作平台,促进邮政网点成为电商平台的重要节点,以互利互惠为原则,开展农村快件代收代投服务。

  2.快快合作。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规模,充分利用我市快递公司已畅通的村级网络,支持各快递企业抱团共建农村末端快递服务平台,统一开展快件揽收、投递业务。利用平台为农村提供稳定的快递服务,实现资源共用、成本共摊、利益共享。

  3.交快合作。对于地处偏远、经济不发达的村鼓励快递企业与农村客运组织合作开展乡村快件代收代投业务。通过协议合作方式,委托农村客运班线代运快件,提供快件村级末端运输服务。

  4.快商合作。鼓励快递企业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利用村级电子商务配送站点提供快件收转投、自提服务。支持快递企业与电商平台企业合作实现进村服务,鼓励以“互联网 +寄递”新业态模式提供农村快递服务。

  5.其他合作。支持主营物流配送的第三方企业与快递企业合作,畅通市乡村快递运行网络,代理村级快递业务。鼓励其他具有运维能力的企业或个体与快递公司合作,代理村级快递业务。

  (四)实行财政奖补政策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立1家物流服务企业为我市“快递进村”物流服务市场主体,承担“快递进村”主渠道作用。市政府对中标单位实行财政奖补政策,时间暂定3年,从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3年累计奖补总额不超过90万元。具体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奖补不超过40万元;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奖补不超过30万元;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奖补不超过2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快递进村”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商局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和各乡(镇)、陆城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商局,由市经商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具体负责抓好跟踪推进,定期指导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各乡(镇)、陆城街道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推进情况。

  (二)整合政策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快递进村”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由各级地方政府承担,各乡(镇)、陆城街道要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财政、经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各项有利政策,加强资源与资金有效整合,进一步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地区寄递物流体系基础设施路网布局。

  (三)落实责任分工。市经商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全市“快递进村”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动员引导全市邮政快递企业进村服务;牵头制定“快递进村”工作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市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村级党组织全面支持“快递进村”;安排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主抓“快递进村”工作;协调支持在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置快递服务网点的相关事宜。市委宣传部负责抓好“快递进村”各项宣传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快递进村”财政扶持资金的统筹安排,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市交运局负责研究落实推进“快递进村”的相关支持项目和政策;做好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确保通村运输道路畅通;配合市经商局抓好“快递进村”市场主体各项考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培育一批网红农产品,建设一批田头仓储冷链设施,降低农产品损耗和仓储物流成本,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益。市乡村振兴局负责争取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项目资金支持“快递进村”工作。市供销社负责协助推进“快递进村”站点建设,推进村级供销站点与快递企业合作。市邮政公司负责深化与各快递企业的合作,推进“邮快合作”进村。各乡(镇)、陆城街道负责本辖区的“快递进村”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推进工作。

  (四)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农村快递服务监管,督促企业履行服务承诺,严格按照《宜昌市推进“快递进村”验收办法》对村级电商服务站和物流配送中标单位进行考核验收,按照“发件量、收件量、配送频次、配送时效、投诉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细化制定“快递进村”考核奖惩办法,“快递进村”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陆城街道乡村振兴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五)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快递进村”各项惠农政策,让农村广大人民群众人人知晓收件不出村、寄件不出村及寄件收费标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讲好快递故事,汇集社会力量,为推进“快递进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抓好总结验收。市经商局对照“快递进村、网点规范、渠道畅通、群众满意”的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在2021年11月底前向宜昌市政府申报验收,并抓好各项总结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快递进村”各项工作,定期向市工作专班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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